成都法庭既然公开审讯,为何不允许证人及相关人员旁听,法庭对谭作人的涉嫌煽动颠覆国家罪究竟指的是什么 ?在法理上是否成立?本台在八月十二日审讯结束之后,采访了谭作人的律师浦志强先生,他首先向我们简单介绍了法庭审理的经过。
他说:审讯过程不到两个半小时,法庭的旁听席位除了谭作人的夫人和女儿之外都被素不相识的人坐满了。同案件有关的人员和关注谭作人案的人士都没有被准许进入法庭。就连我的几名助手都被阻拦在外面。
问:法庭不是公开审理吗?为什么不准相关人士旁听呢?
答:这已经成为假公开审理的惯例了。在所有的地方都是同一个方式。法庭通过控制旁听证的发放使得真正关心案件的人无法旁听。
问:法庭对他的指控罪名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法庭有没有具体说明内容指的是什么?
答:法庭上工作人员用四组证据来证明他这个罪名:
第一是谭作人撰写有关六四的回忆录;第二是谭作人同王丹通过电子邮件联系;第三是谭作人提倡六四全球献血活动;第四是汶川大地震之后谭作人接受境外敌对媒体采访。发表大量言论诋毁政府形象。
检察官并没有将上述证据同煽动颠覆国家罪相挂钩,而且法庭所有的证据都来自谭作人本人的电脑,这从证据学上来说是有问题的。所以,从法理上来说这个案件是不能构成的。
问:您对谭作人案件有什么感受?
答:我个人认为这是一场政治审判,决定他的因素是政治因素。从庭审表现来说,控方所有与案件没有关系的证据都有可能被接受,而辩护方所有与案件有直接关系的证据都完全不被接受。这种情况是十分少见的。还有,事实上,谭作人有关六四方面的工作和言论比作为律师的我个人所作的要少得多。而在公民调查方面,无论是人力和财力上的投入,谭作人比艾未未都多不了多少。而且自从谭作人被捕之后,艾未未手中调查成果非常可观,他现在已经有五千多人的名单,他每天都定期公布。所以,实际上,在谭作人案件中,律师和证人可能比被告人的罪行要深重。这就形成了这么一个吊诡和滑稽的案件。
我认为这是成都本地的官员为了掩盖四川大地震死难人数这样一个千夫所指的情况和成都彭州石化项目的不当选址而将谭作人拘押治罪。因为谭作人一直从事对上述两起事件的揭露工作,所以他事实上是得罪了四川当地的官员。
用六四的罪名来指控,事实上只是一个接口。如果这样的罪名成立的话,这实际上是很荒诞的。因为谭作人只是收到了王丹的一个电子邮件,他并没有向他人散发。他本人给王丹的回件王丹好像并没有收到。如果在网络时代因为收到一个电子邮件都可以被定罪,那就意味着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危险之中。至于接受国外敌对媒体采访的指控,没有任何明确规定哪些媒体是境外敌对媒体,没有任何人明确王丹是境外的敌对势力的代表。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与人交往。这是一个值得反思的事件。这是中国法制的悲哀,这是一个令人羞耻的案例。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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