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新勇是如何从一名记者变成犯罪嫌疑人的?他设下的“色情陷阱”究竟陷住了谁?日前记者专程赶往湖南省娄底市进行调查采访,发现数名地方高官和伍新勇案有关。
昔日“湘中名记”伍新勇站上被告席 媒体报道集中在其“独特”的犯罪手法上
9月4日,位于湖南省中部的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伍新勇涉嫌抢劫、诈骗、挪用公款及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开庭当天,湖南省内外就有多家媒体的记者赶来采访。之所以如此引人注目,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被告伍新勇被捕前曾是娄底日报社政治新闻部副主任,不仅是一位政法记者,还有“湘中名记”的美称。
除了党报记者的特殊身份外,伍新勇“独特”的犯罪手法也成为此前媒体关注的焦点,即“通过挖下色情陷阱、请君入瓮的手段来控制某些领导”,最终达到牟取私利的目的。据《中国青年报》披露,一些与伍新勇熟悉的人说,伍新勇曾把一些官员带到他的按摩店里玩乐,然后叮嘱卖淫女设法将“物证”带出,凭此到他那里领取奖金。而他则将“物证”编号,并注明某天某时谁和谁发生过不正当性行为,存放在冰箱里---冰箱可以保鲜,事后可以通过DNA分析准确锁定当事人!
此事经当地媒体报道后引起了极大反响,各地报刊纷纷转载,在互联网上也引起了轰动,不少网民在唾弃伍新勇所为的同时,还追问道:“究竟谁被伍新勇设下的‘色情陷阱’陷住了?这些官员有没有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这是任何一个普通读者在看过报道后都会发出的追问,然而记者查阅了湖南当地多家报纸后发现,尽管都报道了伍新勇设“色情陷阱”一事,但却没有一家披露了涉案官员的任何信息。
伍新勇与当地一些官员“关系密切” 此案曾牵出“娄底第一贪”前副市长赵更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41岁的伍新勇高中肄业,1979年招工到新化县白溪镇供销社;1995年6月底调入报社成为要闻记者;2001年升任娄底日报社广告二部主任;2002年初,伍新勇出任政治新闻部副主任。同年3月15日,他被公安部门监视居住,4月27日经检察院批准逮捕。
记者在娄底相关部门采访期间了解到,伍新勇此前与当地一些官员的确来往频繁、关系密切。一位纪检干部告诉记者,由于有政法记者的职业在身,伍新勇与当地领导接触的机会很多,因此经常能看见伍新勇和领导一起吃饭、外出等情景,这给一些行贿者带来伍新勇跟领导“走得近”、“说得上话”的感觉,因此纷纷找他办事。
9月10日,记者来到娄底市人民检察院采访。记者从检察院政治处获悉,原来伍新勇一案的查处,还牵出了曾轰动一时的娄底市前副市长赵更效受贿巨案。
背上“娄底第一贪”骂名的赵更效在任副市长前曾长期担任娄底市财政局局长,在此期间,受伍新勇“邀请”与财政局行政科长朱同球(已另案处理)共同参与一项工程投资,通过伍新勇将挪用的公款238万元转出,后赵、朱二人私吞了50万元。2002年初,湖南省纪委和省检察院在追查这起工程违规资金来源时,先发现了伍新勇的问题,随后顺藤摸瓜查处了赵更效。调查结果让谁都没有想到,赵更效涉嫌贪污受贿的金额高达1600多万元,在娄底这样一个年可用财政额度只有1亿元的小地方,这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
湖南方面于今年1月公开审理了赵更效一案,但记者从娄底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目前该案仍然没有宣判。而早在公审期间,当地媒体就曾披露赵更效的生活作风糜烂,无论是在地方还是在娄底市任职期间都有多名情妇。记者更从一份办案记录中得知,当初办案人员就是将赵更效和他涉案的情妇一起堵在车里,并抓捕归案的。
公诉书没提“色情陷阱”只讲“隐私”目前只确定一位官员涉及“陷阱”
在娄底采访期间,记者发现当地百姓对于伍新勇一案的审理相当关注,更将伍新勇控制官员的方式戏称为“肉弹”。由于此前媒体的报道欲说还休,使得群众对究竟有哪些官员牵涉其中议论纷纷。因此在采访负责此案公诉的市检察院公诉处梁巨热处长时,记者询问道:“赵更效是因为查伍新勇的案子牵出来的,那他是不是被伍新勇‘色情陷阱’击倒的官员之一?”
梁处长说:“从目前公诉方掌握的情况看,并没有这方面的证据表明赵更效与‘色情陷阱’有关,他在生活作风上的确有问题,但是作为检察官,我们必须靠证据说话,没有真实可靠的证据,就不能作出这样的判断。”
在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长达九页的起诉书中,并没有任何涉及“色情陷阱”的部分,但记者在指控伍新勇涉嫌诈骗罪的第一部分看见这样一段表述:“1995年2月的一天,被告人伍新勇找到黄东连说,长沙市委市政府搬迁工程指挥部指挥长杜××是他干爹,跟他关系铁,并且还掌握了杜××的隐私,可以帮黄搞到搬迁工程……伍新勇邀黄一同回到了新化老家,将自己隐藏的一份材料和一盒与杜××的谈话录音磁带给黄听……”
起诉书并未明言的这个“隐私”,被《中国青年报》点了出来:“1994年底,伍新勇采访流氓大闹娄底宾馆案时发现,湖南省某公司送了一个女孩为当时的一位某地级市主要领导提供性服务。伍新勇如获至宝,在帮助该领导摆平的过程中,伍新勇留下了相关复印材料和与该领导通话的录音磁带……”
在起诉书有关诈骗罪第六部分记者又看到:“……1998年5月的一天,被告人伍新勇与长沙黄花建筑公司的殷建兵相识。被告人伍新勇自称是长沙市市长杜××的干儿子,说可以包到长沙公交公司的停车坪工程……”
记者问:“这前后两个杜××身份不同,他们是不是同一个人?”具体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张琳菁说:“是同一个人。”记者又问:“那他有没有受到处理?”张琳菁回答:“调查此案时他已经不再担任长沙市市长,目前在省里一部门任职。办案人员曾经就此问题向他提出询问,他只承认认识伍新勇,但否认了其他的事情,说伍新勇一直利用的他的名义在外面招摇撞骗。”
在被问及还有没有类似这样涉及地方官员“隐私”的情况时,公诉方向记者表示,目前他们掌握的情况与公诉书中提到的一样,除了杜××之外,他们并不清楚是否还有其他官员与之有染。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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