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清:陈树庆先生无罪

发表:2006-10-20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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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的今天,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秘书长朱虞夫先生7年刑满后又被超期羁押近三个月终被释放,我们虽然气愤,但也欣慰,因为朱虞夫先生终于获得了自由。但在我们还未来得及为朱先生重获自由庆祝时,又传来了中国民主党人陈树庆先生被浙江地方当局刑事拘留的噩耗,这出乎意料的消息,使我们深感震惊和不安。

陈树庆先生追求民主,捍卫人权,致力于中国的法治和社会进步,敢于监督政府和执政党,敢于讲真话,为中华民族的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他是坚强的中国民主党党员,是中华民族的脊梁,是中国人民忠诚的儿子。陈树庆先生一生光明正大,他为人耿直,堂堂正正。他所有的言行,均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的范围之内,因此他是无罪的。如今,他已无故被关押一月有余。众所周知,陈树庆本人因被无理剥夺律师资格一案,经过行政复议、诉讼、上诉等一系列司法程序,现正向高法提起申诉。当局在现有法律面前, 不能自圆其说,怕出更大的洋相和笑话,故恼羞成怒,干脆把原告陈树庆先生投入监狱,以避免出现更加难堪、尴尬的局面。可以断定,当局继续关押陈树庆,是出于胆怯,但这样的做法,实在有悖公理,是对社会正义的颠覆, 是对人类良知的亵渎。当然,浙江地方当局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可以用莫须有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陈树庆先生长期关押甚至判刑。古时,秦桧曾用这样卑鄙的手段诬陷民族英雄岳飞,现在他的后继者又在故伎重演。但是, 苍天有眼,"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侫臣"已为天下人尽知,秦桧早已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现代秦桧也将难逃历史的惩罚。

今年一月,本人也曾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在案件呈送杭州市检察机关后,检方认为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最后将我释放。我虽然蒙受不白之冤,但对检方实事求是的做法,还是持肯定的态度的。在这次处理陈树庆案件时,我仍希望检察机关实事求是,顶住来自法外的压力,坚持司法公正,为我国的司法独立创造一个范例.(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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