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争议记者心路历程:看到照片自己都被镇住(组图)

发表:2005-05-15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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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9日下午,一名骑车人冒雨经过厦门市厦禾路与凤屿路交叉路段时,因自行车前轮突然陷入一个水坑,身体失去平衡摔倒。

  本报摄影记者柳涛用他的镜头纪录了摔跤全过程,本报第二天刊发了照片。随后,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北京青年报、东方卫视以及TOM网纷纷就这组照片展开讨论。一场关于“职业道德”和“记者良心”的争论几乎将柳涛淹没。

  在本报的休息室里,柳涛关上了大门,向记者阐述了拍这组照片的经过以及这几天艰苦的心路历程。

  “没看清他怎么摔 更别说看取景框”

  5月9日下午2点半左右,我没有任务,按照习惯,我背着照相机包出去搜街。

  那天下着小雨,天色很暗。我预感会有大雨,而大雨天通常容易出新闻。我希望能够拍几张照片,体现这场大雨给市民带来的影响。于是我沿着厦门凤屿路向人员集中的火车站走去。

  快走到凤屿路口时,风突然大了,伞被吹得翻转过来,大雨随后而至。我忽然想起了99年的那场台风。可能会出大新闻,我当时想。

  匆匆拍了几张雨景后,雨实在太大,我浑身被打湿,镜头也有些水花,不得已跑到路口的银河酒店门口避雨。当时,在酒店门口避雨的大约有20多人。

  一名市民见我挎着照相机包,就说:“你是记者吧?这路口有一个坑,经常害人摔倒,你们可以报道一下。”他的话提醒了我。




“拼命”的摄影记者柳涛




见报当日路上大坑被填平

  我选了一个位置,给相机换上80-200的长焦镜头,镜头上光后,我发现角度很小,电话亭、树和过往的车经常会挡住视线。更重要的是,我不知道坑到底在什么位置,小镜头可能捕捉不到。

  于是,我又换了一个离路口更近的位置,同时把长焦镜头换成12-24的镜头,这样角度比较大,容易捕捉需要的信息。然后又把相机设置成连拍。

  行人一个一个从眼前经过,我都用镜头留住,但是没有一个人摔倒。我开始怀疑这个路口是否真的有坑,足以让路人摔倒,我也怀疑自己今天能不能拍得到。

  大约1个小时过去了,我有些灰心。我把相机挂在脖子上,一手扶着相机,一手按在快门键上。

  一个戴白色帽子、打着伞的人骑自行车从眼前经过,突然听到“哗”的一声,我下意识把镜头对准那人,右手按下了快门。

  我没看清他是怎么摔倒的,更别说盯着取景镜头抢拍。等我回过神来,那个人已经慢慢爬起,他的车没坏,人也没受伤,朝我望了一眼,就走了。

  有些网友说我没有人性,见死不救。事实上,如果那个人有生命危险,我肯定先救人而不是拍照。

  随后我查看自己刚拍的照片,连自己都被镇住了,那个人不是预料中的从侧面倒下,而是向前倾,这种冲击力效果是可遇不可求的。我当时非常兴奋,知道自己拍到了一张难得的好照片。

  兴奋之余,我突然回过神来,我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我在附近找了一根约2米长、10厘米粗的棍子,想立在坑内警醒路人,结果木棍无法立稳。经路人提醒,我在附近工地上找了一个修路的提示牌放在路口,这才挎着相机回到报社。

  第二天,雨停了。我觉得有必要做跟踪报道,于是又来到路口,发现那样的小坑还有三四个,幸好已经被人填平了。跟踪报道没有必要了,我心里有些安慰。

  “我是一个记录者而不是旁观者”

  9日回到报社后,我没吱声,就把图片交给了编辑。

  由于我同时是新华社签约摄影师,晚上8点左右,我又把那组照片发给了新华社。新华社随后打电话给我,核实情况后告诉我,这组图片不错,新华社将发通稿。

  我以为这跟平时的通稿一样,当时没在意。

  10日早上去报社上班,一名同事笑着对我说:“柳涛,这下你出名了。”我愣了一下,同事打开网页让我看。

  网页上显示的是关于我那组图片的议论,基本上是骂声一片。但我并不气愤,只是觉得很委屈,毕竟没几个人了解我们摄影记者。

  当天下午5点左右,北京青年报的记者打电话给我,要求采访。这时,我才感到事情闹大了,好不容易有些平静的心情又波动起来。我还是向北京青年报的记者复述了当天的经过。

  之后,我因为这组照片“出名”了。媒体一拨拨找上门来。

  5月11日下午,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栏目组电话联系了我,随后又是东方卫视。

  5月12日上午,福建电视台找到我,随后央视另外一个栏目组找到了我(实在记不清楚了,头脑太混乱了)。下午,央视的《社会纪录》栏目组,厦广音乐台又找上来了。

  我是一名记者,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而身在这个漩涡中,不要说别人,我自己也非常难受,这些天,我每天都要到凌晨4点才睡得着。

  网上的骂声、赞扬声我都能够理解,但他们大多数人不了解一个记者的苦衷。同行的记者,包括北京青年报、《中国周刊》等媒体的记者纷纷打电话安慰我,并表示支持。新华社的工作人员还特意打电话安慰,表示没想到会引起那么大的风波。

  我想风波快点过去,我对这些记者这些媒体重复了对北青记者说的话。记者 柳涛/口述 冯逵/记录

  “拼命”的摄影记者柳涛

  柳涛迟早会出好作品,因为他干活很拼命。这是我跟一些同事在讨论摄影记者的时候得出的结论,但没想到,他的好作品会让他如此痛苦。

  柳涛最欣赏的一句话是:如果你拍的图片不够好,那是因为你离的不够近。所以柳涛总是愿意冲在最前面,即便是面对火灾、车祸等危险的事情。

  柳涛自己也说,如果没有任务,为了搜街找图片,他每天要走数十公里的路。从报社到火车站,再到金榜公园,然后转到白鹭洲公园,最后经过南湖公园回到报社。这条路线是他经常走的,当然还有更远的到轮渡,到会展中心。

  没有几个记者跟他一样,会为了拍一个专题,连续几天半夜爬起来跟着清洁队跑;而在我们做厦门无居民海岛专题报道的时候,他经常自己掏钱租船上岛。有时候对图片不满意,即使天黑了,他还会租船,再上岛一趟。

  有人说,已经30出头的柳涛,需要成家,成家需要钱,所以他干活很拼命,他是为了钱。一个人拼命工作究竟为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柳涛潜心钻研的精神确实让我们叹服。他会经常琢磨从哪个角度拍效果会更好;他也经常拿着自己拍的像片跟其他优秀摄影记者拍的对比,找出不足。

  所以,尽管柳涛已经干摄影那么久了,但他的作品仍然不拘泥于一种风格,依然变化多端。在这个行业中,他几乎从来没有摆拍过。

  关于柳涛,通俗一点说,他是拼命;说得雅一点,就是敬业。

  一个经常和柳涛合作的同事/文

  我还想说,如果仍碰到类似的事情,如果不会危及到拍摄对象的生命,我仍然会用我的镜头真实地记录一切。我是一个记录者而不是旁观者。

  错就错在他是一个记者

  当摄影记者柳涛处在这个漩涡中的时候,笔者的头脑中一直闪烁着一个名字:凯文·卡特---1994年普利策新闻特写摄影奖得主。

  11年前,南非“自由记者”凯文·卡特以一张《饥饿的小女孩》获得1994年普利策新闻特写摄影奖。3个月后,即1994年7月27日夜里,警察在南非东北部城市约翰内斯堡发现了凯文·卡特的尸体,他用一氧化碳自杀身亡。

  据媒体报道,在凯文·卡特自杀身亡的前三个月中,他本人一直处于冲突的痛苦之中。当时,人们纷纷质问,身在现场的凯文·卡特为什么不去救那个小女孩一把?!就连凯文·卡特的朋友也指责说,他当时应当放下摄影机去帮助小女孩。

  死者已矣!笔者面前的柳涛形容憔悴,手机响个不停,却不能关机好好清静一下。

  幸好这次还只是一个跟斗,与人命无关。否则,即使上升到法律程序也未必不可能。中国人似乎习惯用情绪表达,用道德说教。

  柳涛错就错在他是一个记者。一个凯文·卡特能够救下非洲那么多贫困的小女孩吗?同样,一个柳涛能够填好中国文明化进程中的那么多坑吗?

  柳涛的确够残忍,拍下了一个真实的瞬间。但是,诸位可知道,真实本来就很残忍,否则人们也不会用喜剧去麻痹自己?

  柳涛的确不够诚实,面对媒体,他对真相做了筛选。但是,诸位可知道,他也是一个人,当他意识到自己的残忍的时候,难道他希望往自己的伤口再撒一把盐吗?

  错就错在他是一个记者。因为记者是被特殊划定的人群,肩负了不一样的东西。他不去参与抢救,并非因为道德缺陷,而是因为总需要有人去做记录的事情,就像过去的史官,只负责记录,不负责纠正主公做错的事。

  记录下来的东西,虽然有时候也是为了钱,虽然有时候记录的代价很大却仍然难以得见天日。但记录还是有必要的,因为它毕竟是把真相反映给公众的唯一渠道。如果没有记录,可能一些东西被遗忘了,永远得不到关注。就如那个小女孩,凯文·卡特可以救她一次,那么以后,当记者不在场的时候,谁去救他?

  柳涛被放在了口诛笔伐的最前端,而更多的旁观者呢?也许更有甚者会搬张凳子,跷起二郎腿专门等着看笑话。一个柳涛让他们颜面得以保存,甚至,他们可以堂而皇之地再对柳记者鞭挞一番。

  同样庆幸的是,柳涛是一个记者,不仅因为他记录了一个真实的瞬间,还因为他终于战胜心魔,走在舆论的最前端,把全部真实展现在大众面前。

  等待他的也许是更猛烈的风暴,但是他走出了一步,他不仅是一个摄影记者,也是一个男人。 小黑/文

  用这张照片的目的是为了凸显新闻事实,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应该说,这个目的见报当天就达到了。记者采访了厦门市有关部门后得知,报纸见报的当天,路上的那个大坑就已经填平了。

  厦门市公路局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对那组图片有印象,“我当时特地留意了一下,发现那个路段归市政管。”

  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值班人员在问了生产科的卢科长后,告诉记者,“你说的那一路段确实有这种情况,因为那儿梧村长途汽车站在扩建,正好进行地下钻探施工,按道理,施工单位应该设警示标志的……他们现在应该都设好了警示牌。”记者问:“你们怎么熟悉那里的情况?”“卢科长和有关领导今天早上刚去看过。报纸登出来的问题,我们肯定要解决的。”据悉,见报当日,路上的那个大坑已被迅速填平。本报记者

  编发这组图片 作为前车之鉴

  应该说,网友的担心与专家的看法都有道理。因为在编发这组图片时,我们已经考虑到可能会引起的争论,但媒体的责任告诉我们,披露事实以引起社会更多层面及部门的关注,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同时还有警示作用,防止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它比让记者站在“问题水坑”前面一个个地提醒人们有效得多。

  考虑到刊发这组图片利大于弊,于是在编发时,我们作了编后,提醒人们,小问题不解决,往往会酿出大悲剧。告诉人们应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的重要性。

  《马路“陷阱”》 编辑水戈 记者“守株待兔” 为何招来谴责

  一件令人遗憾的新闻事件正在进行,是及时制止还是任其继续发展,这是记者有时要面对的艰难选择,由此也衍生出对于记者社会道德和职业伦理的拷问。笔者认为,在这两者选择中,记者可以按照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原则作出自己的判断并采取行动。

  厦门的那位摄影记者也正是为了引起有关部门对于路况的重视,没有及时在水坑旁放置指示牌之类,而是选择了“守株待兔”的方式。然而,我们经常碰到的问题是,因为前一种选择对于事情的改变是具体、直接、可感的,更合乎人性的本能,而新闻报道的社会效益多是普泛和间接的,所以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形是,记者的后一种选择更容易招致人们的质疑和反对,更何况这种选择又关涉到记者在新闻采访报道上的成功而带来的个人名利。可以想见,《饥饿的小女孩》以其强烈的视觉冲击,使全世界善良者更多地关注、同情和援助非洲儿童,它由此对于非洲和非洲儿童的支持和帮助意义远远超过记者对于画面中的那位女孩的直接帮助。然而,由于人的情感更容易受到直观、显性认知的引导,人们很难把对于弱者及时救助、对于破坏者及时制止的本能冲动与记者对新闻事实的冷静旁观态度放在理性的天平上作出孰轻孰重的评判。凯文·卡特的自杀,足见公众的情绪力量有时候会演变成为“多数人暴力”。所以说,新闻义务与社会公德的矛盾,有时其实也是理性与情感的矛盾。 南方都市报

  网上热评超过4000条

  赞扬之声>>

  “记者做得很好很客观,记者本来就是以旁观者身份存在,这才是专业的,如果他介入“抢险”,那么他就不是一个专业称职的记者了。”

  批评之声>>

  记者不是提醒路人,而是守株待兔看着路人落难的做法应受谴责。

  连日来,本报刊发的一组照片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并引发有关“记者职业伦理”的热议。

  关于照片的争论

  换位思考

  [反方]

  IP:60.180.184.*:遇到这种事情已经够倒霉了,再被人这么一拍,真衰!

  IP:218.72.0.*:先不说其他,要是那个摔跤的人换成是你,你会作什么感想?你还会上前跟记者同志握个手,说:“谢谢你把真实的一面给我拍了下来!” ?

  IP:221.198.82.*:如果记者换位思考一下就能多理解理解别人的感受了!

  如果遭遇水坑的是你、你的家人等,而且摔倒后造成了严重后果。你是否还会这么心安理得地发表这则新闻呢?

  IP:202.8.134.*:难道要解决大家的问题就注定要牺牲一小部分人的利益吗?

  IP:221.202.112.*:如果是专门请的职业演员那就另说了,但要不是,记者有人品问题。

  [正方]

  IP:222.33.196.*:你的意思是说找成龙大哥在这个水坑中摔个精彩的姿势吗?那还叫新闻吗……

  IP:159.226.224.*:记者没有阻止,拍了,摔倒的就是这一个。如果他阻止了,类似的事情还是会天天发生。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处理问题时就是应该以如何让更多的公众免受伤害为出发点。

  道德评价

  [反方]

  IP:219.136.171.*:任何记者不得以自己的纪实工作为由,而不阻止即将发生的任何危险!

  IP:219.128.10.*:职业道德再好,也要以群众的人身安全为大前提。个人的良知不能泯灭,否则与禽兽有何分别?我觉得记者大大损害了公众的感情,应受道德审判。

  IP:221.203.66.*:作为公民是不是损了点?其实一个善意的提醒完全可以避免这个事故,但为了耍噱头,你却丧失了作为一个人起码应该做的!

  IP:81.64.232.*:记者首先是作为一个人,然后才是作为记者,做人便不能缺德,人都做不好,如何做好一个记者?

  [正方]

  IP:222.180.255.*:职业敏感和现实伦理道德的冲突,很难两全其美,但作为一个职业记者,这样做是无可厚非的,也是职业使然。

  IP:218.16.133.*: 职责不同,记者是反映事实,不是义工。

  IP:219.130.127.*:提醒路人,只能治标,只有管理部门修好了路,才能治本。

  IP:219.238.182.*:记者做得好啊!不管大家有什么观点,我可以肯定的是这里的交通会得到改善,这就是为老百姓办了实事。

  IP:211.98.106.*:我想,像那样的水坑肯定在厦门市其他地方还有很多,你说那个记者他一个一个地插告示牌来得及吗?这是他一个人就能完成的事情吗?

  IP:219.140.194.*:这个记者以这么好的照片,艺术地反映马路陷阱的危害,很能唤起人们对责任人的恨和对受害者的同情?熏这个记者是一个非常好的记者,是一心为民的记者。

  其他

  IP:218.9.79.*:应该指责那些偷井盖的人啊!

  IP:220.178.101.*:记者没有错!错在是谁应该在下雨前管这件事而又没有管?

  IP:220.196.199.*:如果我们都能爱护公共设施,还需要记者拍摄这样的照片吗?有时间在这指责记者,不如去做些实质性的事情。

  IP:218.18.210.*:大家都在指责记者和有关部门!但是有人想到指责自己吗?大家如果看到有一个类似这样的事件时,会不会去主动把坑给填了呢?

  专家声音:记者首要职责是纪实

  昨天上午,上海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顾骏说,事实上,关于这个事件,媒体和新闻学者的关注焦点是关键时刻,记者传达新闻的义务和公德心应如何取舍。

  “我认为,记者没错。因为他履行公民责任的最好方式就是:用职业手段,即新闻摄影取得最大的社会效应。”顾骏说。

  “记者是谁?”他反问:一个普通公民,还是一个职业工作者。作为后者,柳涛在狂风暴雨中,等了一个多小时,拍下这组照片,首先应该承认柳涛是敬业的,无可厚非。

  顾骏作了一个类比,作为一个科学家,爱因斯坦发明了原子弹。他不知道,原子弹对世人构成了多大的生命威胁。如果因此责备爱因斯坦没有公民道德,发明杀人武器,这合理吗?顾骏说:“记者传达新闻的义务和公德心没有矛盾。现代社会分工细化,每个人履行公民责任的最好方式是:用职业手段取得最大的社会效应。”

  他说,如果只是竖个警示牌,水坑依然存在,别人还会摔倒。但柳涛的这组照片,足以提醒有关部门。你能说他没有公德心吗?况且,柳涛最后还是竖了警示牌。

  “问题究竟出在哪儿,水坑陷阱究竟由谁来负责?”顾骏说,正是因为职责不明,才会让大众对柳涛产生诸多指责。

  不能离开情境乱扣帽子

  一业内人士认为,是否有悖职业伦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离开具体的情境而妄谈伦理。

  据记者自述:“我拍完这组照片后,还在附近的施工处拿了一块牌子摆在那里,提醒路人。”可见,记者事前也并不知坑确切的方位,事后又做了补救措施,既履行了记者的职责责任,又尽了一个公民的义务,其行为始终符合常理常情,并不违职业伦理。

  是否有悖职业伦理,既要看主观意愿,更要看客观效果。基于“拍不到那个坑,有关单位或许不够重视”这样的客观现实,记者冒雨守候不仅仅是拍摄下了路坑陷人的“犯罪事实”,更重要的是作为舆论监督的证据,促进了有关方面迅速整改。此后,就不会有更多的人在雨中摔跤。如是,端赖记者之力,是功是过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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