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两蛀虫挪用5亿元高速公路建设款

发表:2005-02-02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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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挪用成都绕城高速公路建设款5亿多元,用于发展自己的公司和个人赌博,昨日,成都市交通局原局长王树基的两名“老部下”周德如、杨静华在成都中院受审,其中周涉嫌挪用资金、虚报注册资本,杨涉嫌虚报注册资本。

  周德如原是成都双流高频股份发展公司(简称高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以及成都绕城高速公路(西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绕西公司)董事、总经理,杨静华原是高频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绕西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两人以前的顶头上司是成都市交通局原局长、绕西公司董事长王树基。

  据成都市检察院指控,1998年至2003年8月,周利用自己所属企业成都高频集团公司控股绕西公司并出任该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之便,违反国家关于国债资金、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的管理规定及绕西公司关于“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规定,通过签订土地转让协议、超签钢材和沥青合同、借款等方式,擅自挪用绕西公司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资金达5.0147亿元,用于自己的高频股份发展公司、高频房产公司、鑫如公司等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赌博等非法活动。

  在2000年初,高频集团公司拟改制为高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但其资产经评估只有306.8万元,周为使在工商登记时达到8000万的注册资本,便让杨静华安排相关人员通过伪造在银行存款7693万元交款单、收款收据及存款证明,并加盖伪造的银行营业部公章等手段,在会计事务所验资后,使该公司以虚报的8000万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在成都市工商局登记成立。

  公诉机关认为,周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绕西公司巨额资金进行营利活动和供自己赌博等非法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构成挪用资金罪;周、杨二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虚报数额巨大的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均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新闻背景

  王树基玩忽职守被捕

  去年10月12日,成都市交通局原局长王树基涉嫌玩忽职守、挪用公款一案在成都中院公开审理,30名人大代表应邀旁听。据介绍,王被捕前系成都市交通局巡视员,1995年至2001年7月曾任成都市交通局局长,1998年至2003年期间兼任成都绕城高速公路(西段)指挥部指挥长及绕西、成灌高速、成都大双公路等公司的董事长。

  成都绕城高速公路(西段)是国家投入2.2亿国债转贷资金和11亿开发银行贷款的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 1999年11月至2001年5月,王不正确履行国债资金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和监管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的职责,导致绕西公司的国债资金近4500万元、交通基本建设资金近3374万元被周德如挪用,且至今无法收回。此外,2000年8月至12月,王还将成灌高速公路公司和局里资金共2482万余元挪给西岭公司,王从中获利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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