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酷刑犯入境 布什总统签署法案

发表:2004-12-19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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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了“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

*新法案扩大酷刑犯范围

据美联社报导,这个法案于五年前在国会提出,它是布什总统17日签字使其生效的庞大情报改革和防恐法案的一部分。根据新的法案,应予驱逐出境及不准入境的酷刑犯的范围已经扩大,包括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

法案扩大了司法部的权力,以追踪曾在母国犯下战争罪行及侵犯人权罪行的外国人,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扩大了禁止入境和驱逐出境的理由:包括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撤销对“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作为依据的限制。

法案的提案人佛蒙特州国会参议员派崔克-里希说,“这个法案把司法部特别调查办公室的规章予以更新。这个机构原先的职责是,找出藏身在美国的纳粹战犯;新法案则把它的职权扩大,现在,我们可以搜捕新一代的战犯,以及侵犯人权的罪犯。”

佛罗里达州众议员马克-佛利表示,目前,许多逃离国内酷刑的移民,已在美国安居。但许多人不知道,那些折磨他们的魔头也跑到美国来生活。

*102名迫害者被提交美国

明慧网报导,今年3月,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已向美国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泽民等102名中国政府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名单,要求美国政府禁止这些人员入境美国。

名单中包括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及其帮凶罗干、刘京、周永康、李岚清、王茂林等102名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国官员。文件指出,四年多来,江泽民出于妒嫉,采用了集古今中外大全的酷刑和手段,系统的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通过威逼和经济利益的诱饵胁迫官员、警察出卖良知共同犯罪;以威胁利诱和株连九族胁迫全社会背叛自己的良知协从犯罪。

*美法院确认刘淇酷刑罪成立

大纪元特约记者鲁明报导,一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国官员已在美国被判有罪。12月8日,北加州的美国地区法院法官威尔金在经过一年的审理之后,确认了地方法官的裁定报告,判决北京市委书记刘淇有罪,要求他为管辖下的警察所犯的迫害法轮功的酷刑和反人类罪行负责。

这起民事诉讼案由两名中国公民、两名瑞士公民、一名法国公民及一名美国公民,根据美国《涉外索赔法》与《酷刑受害者保护法》于2002年提起。6名原告曾在北京遭到严重殴打及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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