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新春因在今年5月1日发表在当地英文报纸《多伦多星报》的一封信中,点名指多伦多商人、法轮功义务发言人乔.契普卡(Joel Chipkar)属于“罪恶的邪教”而被控诽谤罪。
原告契普卡说:“我在中国的岳母曾被警察关押、折磨致失明和耳聋,这仅仅因为她和平呼吁停止对法轮功的非法迫害、呼吁停止诋毁法轮功学员为‘邪教徒’和她万分珍惜的法轮功和真善忍原则。法轮功曾经在中国受到高度尊重并得到褒奖。而谎言和酷刑则是正在中国被用来作为铲除法轮功的武器。令人震惊的是,中国官员也在加拿大散布同样的仇恨宣传。”
契普卡相信,对他的人身攻击是过去四年来中国官员在加拿大大肆进行仇恨宣传的一部分。
契普卡说,他有证据表明,多伦多的中领馆官员曾举行散布仇恨、攻击法轮功的集会。他们向加拿大政府官员递送仇恨宣传材料,要求他们不要支持修炼法轮功的选民,同时他们在过去一年里在多伦多领事馆举办仇恨图片展,声称法轮功学员自杀、杀人,是恐怖分子。但人权组织国际大赦和人权观察认为这些指控是“没有根据的”、“可疑的”、“虚假的”,是一场“大规模仇恨宣传”的一部分。契普卡说,“他们企图毒害成千上万的加拿大人”。
2003年8月,契普卡以诽谤罪把潘新春告上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
为了让更多民众知道这一事实,2003年12月11日,契普卡在中领馆外手持一个标语牌,上写: “副领事潘新春被控诽谤罪”。 契普卡说:“我希望让这些中国外交官知道,如果他们选择对法轮功犯罪,他们的名字将被公开,他们将对他们的行为负责”。类似揭露潘新春一案的牌子将在加拿大各地展示。
契普卡的律师是加拿大著名的法铭德法律事务所(Fasken Martineau DuMoulin)擅长诽谤案的彼得.道纳德(Peter Downard)。道纳德曾在法庭递送第一次法律文件后接到潘新春的电话,潘说:“我拒绝接受,我是一名外交官”。
但道纳德不同意潘新春的说法。“以书面形式在报纸上发表此信,被告行为恶劣,带有欺骗性,且用于不合适目的。由于被告的行为已超出了他的正式职责范围,对原告要承担责任....。外交豁免权是有限度的,法庭在过去曾有先例,不合适的行为将不享有外交豁免权保护”。
由于副总领事潘新春已数次拒绝接受法律文件,按照相关法庭规定他已经失去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将面临缺席庭审。契普卡和他的律师计划本周去法院确定开庭审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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