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行败坏 安徽阜阳中院前院长吴世琦获刑十年半(图)

发表:2022-07-02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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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NICOLAS ASFOURI/AFP via Getty Images)
6月28日上午,阜阳市中级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吴世琦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图片来源:NICOLAS ASFOURI/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2年7月2日讯】(看中国记者董林杉综合报导)近期,中共安徽省阜阳中级法院前院长吴世琦获刑十年半,他被控受贿金额超过746万元。

据中共官媒报导,6月28日上午,蚌埠市中级法院对阜阳市中级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吴世琦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罚款70万元(人民币,下同)。

吴世琦被指控,2002年至2021年期间,利用担任省高院审监庭助审员、副庭长、审委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阜阳中院院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分别伙同其妻子吴某某、特定关系人陈某,非法收受陆某某、梅某等12人财物折合人民币746.115万元。(其中人民币100万元未能得逞)。

2021年6月,吴世琦卸任阜阳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5个月后,2021年11月,安徽省纪委监委公布了吴世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双开通报称,吴世琦不修私德,品行败坏;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大搞权钱交易、以案谋私,收受钜额财物等。吴世琦亦是首个被安徽省纪委通报不修私德的官员。

公开资料显示,吴世琦,1967年4月生,安徽望江人,1999年5月起,吴世琦历任安徽省高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助理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2015年1月起,调任阜阳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21年6月2日被免去阜阳中院党组书记职务。6月4日,阜阳市人大常委会接受吴世琦辞去阜阳中院院长职务。

海外明慧网报导指,吴世琦在任内,参与了不少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枉判。吴世琦所在的阜阳市中级法院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为责任单位。

据报导,在吴世琦之前,安徽省阜阳市中级法院三任院长相继落马。2006年8月底,曾经担任阜阳中院院长的尚军(女)、刘家义、张自民,因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分别被安徽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移送安徽省的安庆市、滁州市、六安市三地检察院审查起诉。

尚军、刘家义、张自民,这三任院长连续主政阜阳中院十几年。一位知情人还告诉记者,三任院长都“染指”阜阳中院办公大楼。这座投资4000多万元的办公大楼,尚军在位时开始兴建,刘家义接任院长后,大楼还没有完全建好,许多工程款没有支付,而张自民当时作为副院长,一直分管工程建设。

另外,上述三人也因迫害法轮功学员,被追查国际组织点名。

责任编辑:清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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