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女律师瞒报职业 全家移民加拿大被拒 (图)

发表:2010-09-21 22:49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1个留言 打印 特大

一个申请商业移民的中国广州女律师,因为移民加拿大的申请内容,与办理赴加旅游签证的资料互相矛盾,没有把自己职业背景全面披露,令她丧失一家三口的移民加国申请资格。

华裔移民在大温街头到处可见

法庭文件指出,曹清华(QiangHua Cao,译音)指自己是广州珠海区信达地产顾问服务公司的大股东,持三分之二股份,担任公司总经理,也是法律代表。她在2007年4月30日,同时为自己与丈夫、儿子办理移民,但加拿大移民部在去年6月23日否决其申请。她不服上诉,最近再遭加国联邦法庭推翻。

上诉再遭推翻

曹清华曾在2008年8月申请到加国短期旅游签证,当时报称自己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Everwin Law Office)的合伙人,但没有提到她在信达的工作。由于移民部官员发现她前后两宗申请资料有出入,怀疑她在申请中虚报资料。

她在2009年4月9日回覆移民部,指她1997年自修通过全国律师考试,考获律师资格,只是在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挂单,以便取得註册牌照。实际上,她的主要工作是在信达地产顾问服务公司中担任公司总经理。

当事人又辩称,她在2007年申请移民时,因没有工作要向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匯报,所以一时间忘记填写。而在2008年申请旅游签证时,却因自己把资料交给职员代办,才误把职业填为法制盛邦的律师,而没有提到在信达地产公司的工作。

即使纠正 已构成虚报行为

她上诉时辩称,漏报资料不应该影响移民官员的判断。何况,她在收到移民官员信件之后已加以纠正。而移民申请和短期签证申请属两回事,应该互无关联。

但法官不同意,认为移民申请人要如实提供所有资料,严谨处理,不容隐瞒,即使无心之失,也有可能遭取消资格,以确保制度诚信可靠。

法官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两份资料互相矛盾,仍在申请表格上签名,就要为填报资料负责。即使事后当事人补充及纠正资料,已构成隐瞒虚报的行为,何况申请人自称是律师,受过严格训练,更不应忘记或遗漏。

法官同时指出,负责信达地产公司法律部门的是副总经理,没提到是她。显然当事人有意隐瞒或虚报,因此否决她的司法覆核申请。
 

来源:星岛日报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