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并不主张早婚(图)

作者:长河 发表:2010-03-15 23:13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现代人,往往对古代人有诸多的“误会”,譬如一直认为古代男女是 “早婚”,一般十七八岁就结婚成家了。《孔雀东南飞》说,刘兰芝十七岁就嫁给了焦仲卿:“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为君妇……”这也许是事实,可是,如果仅凭此便断定古代人都是早婚,那未免太片面、太武断了。其实,古人并不主张早婚。

据有关史料记载,男子三十岁、女子二十三岁是“适婚”的年龄。《礼记》上说,西周时期,“男子二十而冠,始学礼,三十始有室,始理男事;女子十五而笄,二十三而嫁。”东汉班固在《白虎通义》中,对男三十女二十三的适婚年龄,也作了十分科学的阐述:“男三十筋骨坚强,任为人父;女子二十三,肌肤丰盈,任为人母。” 我国的中医典籍《内经•素问》中有更明白的解释:“男二十血气始盛,肌肉方长;三十,五腑大定,肌肉坚固,血脉满。”而女子到了二十三,才“肾气平均,肌肉丰满”。

可见,古代应该并不主张早婚,因为他们已经认识到,过早结婚,身体发育尚未成熟,是不能胜任为人父母的。而且,古人对于男女适婚年龄的观点,在现今看来,依然是科学的。不过,后来由于战争连绵不断,人丁锐减,统治者为了增加兵源,才大力提倡早婚和生育,致使早婚在中国很长一段时间盛行不衰。而且,至今在中国某些落后偏远的地区,早婚陋习依然存在。

来源:西安晚报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