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1月18號報導說,據關嶺縣公安局政工監督室主任王湛介紹,張磊1997年12月成為安順市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的一名警員後,一貫工作表現優秀,曾兩次獲得市級『優秀責任區民警』稱號,1次獲得省級『優秀責任區民警』稱號,在關嶺縣,多次被縣裡嘉獎。
就是這樣一位"優秀的警員",兩分鐘內就槍殺了兩名無辜的老百姓。警員槍殺無辜的案例,在中國大陸越來越多。2000年的時候,河北省霸州市康仙莊派出所警員杜書貴,因為工程車司機行車超速而把他槍殺了,這是第一起被公眾關注的槍殺案。
同樣在2000年,河南省禹州市公路巡邏民警大隊三中隊指導員劉德周,因為民事糾紛槍殺3人傷了2人。
中國獨立作家兼編輯楊銀波曾經撰文《警察殺人:一個必須研究的問題》,楊銀波指出,類似如此殺害無辜的,據我所知,另有:陝西省西安市公安局警察代維東血案,遼寧省瀋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後勤裝備處警察王利血案,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警察邢順忠血案,內蒙古阿拉善盟司法局吉蘭太監獄警察潘建軍血案,河北省冀東監獄二支隊政治部主任、副處級警察李久明血案,雲南省硯山縣維末鄉派出所警察陸雄悍血案,山東省濟寧市嘉祥縣火車站派出所警察滿新強血案,等等。
據瞭解,2007年,廣州市公安局海珠區分局民警槍殺了廣州珠江醫院神經科副教授醫生尹方明;2009年,雲南蒙自縣公安局指揮中心110巡邏民警吉忠春槍殺貧民。另外,海南省定安縣一位姓岑的局長,因不滿情人的騷擾和威脅,2008年12月18號,與朋友一起將情人陳某殺死。而岑姓局長曾經也是"全國優秀人民警察"。
網友認為,頻頻出現中國各地的"當場擊斃案"顯示,敢於開槍者多是"優秀警員"。這說明,當局評選"優秀警員"的標準之一就是勇於濫殺無辜平民。正是這一"優秀警員"的評比標準,導致了張磊和許多警員人性麻木,獸性大發。
《參與》網站記者朱廓亮發表評論說:儘管貴州警方已公開承認警方有錯,已經一次性賠償給兩名死者家屬各35萬元,但卻並沒有意識到這類執法犯法的根源在於"優秀警員"的評選標準和方法完全喪失人性,而完全喪失人性的"優秀警員"評選標準,又源於沒有監督制衡的一黨制。
来源:新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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