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工商总局副局长孙鸿志被移交司法处理(图)

作者:东辰雨 发表:2015-06-15 16:52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孙鸿志(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5年06月15日讯】(看中国记者东辰雨综合报导)中共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原中共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孙鸿志,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并移交司法机构处理。

6月15日,中共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宣布,孙鸿志严重违纪违法,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长期占用公车,收受礼金,利用公款吃喝住行,报销个人费用;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接受巨额贿金;与他人通奸等。

最终决定开除孙鸿志“党籍”,并将其涉嫌犯罪行为、线索及款项移交司法机构处理。

据《新京报》2014年12月27日引述知情人士透露消息,2014年12月25日,在正司局级以上官员参加的中共工商总局全国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孙鸿志被当场带走。

据工商总局官网资料介绍,孙鸿志分管职责是:协助局长分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直销监管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联系中国工商报社、中国工商出版社、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

2014年12月,孙鸿志被中纪委宣布正式落马。曾有媒体评论称,当时48岁的孙鸿志是中共“十八大”后落马的最年轻的省部级官员之一。

孙鸿志,1965年9月出生,吉林蛟河人。曾历任中共长春煤炭科技中心主任兼长春煤炭科学研究所所长(副厅级),长春煤炭科技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局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吉林省松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督司司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

来源:看中国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