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伪低保”借隐私而隐身(图)

作者:许晓明 发表:2010-10-07 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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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民政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年底前对城市低保户认定进行排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实现“应退尽退”。同时,通知要求将有价证券、存款、房、车等财产作为认定低保的重要依据。另外,为保护低保对象隐私,不提倡对低保申请人进行网上公示。


有房有车的人伪装成贫困户,冒领城市低保,是对贫困户合法权益的巧取豪夺。

有房有车的人伪装成贫困户,冒领城市低保,是对贫困户合法权益的巧取豪夺,是对公共财政的无耻诈骗。清查这些“伪低保”,是令人期待的正义之举。然而,动用常规的手段进行排查,能否彻底揪出冒领低保金的骗子,其成效令人担忧。

许多人明明脑满肠肥、资产不菲,能够成功地冒领低保金,这些骗子自有过人之处。无论是善于造假,或者“上头有人”,既然能够顺利地连闯三级审核,凭这些不凡的造假资源或者造假本领,难道就躲不过一个常规的排查关吗?换一种说法,三级审核都没审查出来的骗子,一次排查有什么绝招来“绝杀”骗子们?

从制度设计层面来看,在低保户认定过程中,三级审核制度设计是严密的,审核家庭收入、存款、有价证券、房、车等内容也足够详尽。尽管拥有了严密的认定制度,却还是让骗子们钻了空子,说明漏洞主要不是出在制度设计层面,而是出在制度操作层面。在低保认定工作执行过程中,骗子们在申报材料上作假,或者骗子在家庭收入、家庭资产上搞鬼,或者审核人员把关不严,或者审核人员有“内鬼”,种种复杂的现实因素都可能导致行骗者成功。

在常规手段“透视”骗子失灵后,网上公示不失为打击“伪低保”的重要补充手段。低保户资格涉及的是公共利益,有义务接受公共的审核或者质疑。实行低保户网上公示,是透明度最高、公示范围最广的公示形式。进行网上公示,等于让全社会的公民和所有机关都成为义务监督员,等于把低保户都放在最广泛监督的视野内。最广泛的网络监督,是变三级审核为“无数级”审核,变少数人审核为无数人审核。网络强悍无比的人肉搜索,可以挖地三尺、入木三分,作假者必然无处遁形。

个人隐私固然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然而,只在与公众无涉的前提下,私人信息才能成其为隐私。从本质上来说,除去纯粹的私生活信息以外,低保户资格的基本信息,是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信息,而不是什么个人隐私,必须将这些“涉公”信息公之于众。如果错误地将一切个人信息都视为隐私,只会让“见光死”的骗子们找到了隐身的堂皇理由,让公众丧失了知晓、监督自身利益的合法权力,让清除“伪低保”丧失一个绝好的补救手段。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安徽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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