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上访者入罪 大陆网友炮轰

发表:2010-03-12 10:59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5个留言 打印 特大

中国广西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对20种上访行为处以刑罚,包括拉横幅、喊口号、静坐等,最高可判刑15年,此建议引发网友众怒。

南方都市报报导,中国全国人大代表、广西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刘庆宁指出,有上访者“到领导办公室和生活地点闹访,不分场所找领导闹访的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领导正常生活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

刘庆宁建议修改“刑法”,增设“扰乱信访秩序罪”。

他还提出20种行为应受刑罚,包括喊口号、拉横幅、穿“状衣”(写抗议内容的衣服)、散发传单、静坐,未经批准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边非法聚集、滞留等。

大陆网友闻言表示愤慨,认为民众上访是因为日子过不下去,如果因“影响领导生活”就要坐牢,无论如何说不过去。

有网友认为,这项提案已明显违宪。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中央社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