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木剑网友给我提出如下问题。我看后觉得值得一议。
强者夺取了权力成为了统治者后,“ 民众质疑其合法性,不承认这个政府。那就使双方陷入战争状态,结果是双方中的强者得胜以强力压服对方。 ”
我试从道德、事实和法律三个角度谈谈我的意见。
[ 一 ]
这个判断本身是不道义的,因为它把“ 双方陷入战争状态”之罪责归咎于“ 民众质疑其合法性 ”。这好像说,因为你村民不承认强盗打劫的“合法性”,所以,结果引起强盗奸杀掠劫村庄。村民成了罪人了。“ 双方陷入战争状态 ”的根源是强者暴力取得政权后,把非法权力强加于民。没有把非法权利强加于民在先,就不会有“ 民众质疑其合法性”在后。
所以合乎道义的陈述应该是这样的:“若统治者强迫 民众接受其非法权力,但民众不屈服,那就使双方陷入战争状态。”
说事论理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能某一标准是为你所设,另一标准为我所用。你夺取了权力强者可以任意用杀人的手段制造战争状态,别人只用思想表达对你合法性也不准。这分明是强盗逻辑。所以上述“ 陷入战争状态”的命题是把强盗逻辑强加于人。提出这一命题者,要么是是非不分,要么是认同强盗逻辑。
“ 结果是双方中的强者得胜以强力压服对方”在道德上也是不尽不实。若枪杆子出政权的强者再胜,当然是以非法和非道义的强力压服对方;人们普遍不接受这种压服。若民众方面胜,且恢复原有的合法政权,当然也是“ 以强力压服对方”,但这是合法也合乎道义的压服;人们大多接受这种“压服”。关键在于是哪一方胜,胜后用甚么方式和理由“压服”对方。
[ 二 ]
当然提出题命者会说,他不是谈是非道德,只是就事论理,理性地讨论问题。
好的,我们就谈理性和事实吧。理性就是排除感情的干扰,从实际出发进行分析归纳推理,得出一个有利于己且双方都能接受的可行解决方法。
“ 民众质疑其合法性,不承认这个政府。那就使双方陷入战争状态…
” 这个命题暗藏一个前提: 民众质疑其合法性= 陷入战争状态,所以这个判断本身就不理性。因为它歪曲了事实真相,真相是:暴力取得政权的强者把非法政权强加于民,因而有可能引起战争。
其次,要搞清这里的“ 战争状态”实指甚么:是开枪发炮的热战?还是思想对抗、还是和平的不合作运动?……等等。“ 强者得胜以强力压服对方”,从全文看来是指热战。若指热战,那只是多种可能中的一种可能;应指包括非热战,才合理。提命题者把只是其中一种可能说成是“ 那就使”的“必定”,即以一种取代全部,即不尊重事实,也不是理性的陈述。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 民众质疑统治者的合法性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引起战争。在政治世界里的“和平演变”这个词,和天鹅绒革命的事多少说明这个问题。共产党质疑国民党政府的合法性(这里不讨论其是否合理)引起战争,民进党同样质疑国民党政权的合法性,却没有战争。
理论和逻辑也告论我们,民众质疑统治者的合法性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引起战争。
民众对非法政权所采取的态度,一般是不承认其合法但认受其统治。
很多人把“合法性”和“认受性”性混为一谈。合法性是指权力的来源,是指权力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取得。(下面再详谈),而不是指没有人敢反对就是合法、群众拥护就是合法、听取民众意见就是合法。认受性是指同意忍受你的统治,当然若这同意能赋予合法程序确认,是可以和合法性重叠的;但绝大多由情况下是指无可奈何地被迫接受,或在利益取舍决定忍受。例如,黑社会向小商贩收保护费,小商贩都
照交了事,这是小商贩忍受,黑社会获得了小商贩的“认受性”。但是,我们不能说这些收保护费的黑社会具有“合法性”。
忍受你的霸道行为、忍受黑社会、忍受非法政权统治,是一种认受性,有这种认受性作缓冲,民众不认同专制统治的合法性并不必然会引起战争。
民众质疑其合法性= 陷入战争状态理论提出的目的是用战争罪名加诸民众,想从道义上取消民众反抗不合法政权正义性,让非法政权取得道德的制高点。想从民众恐惧战争的心理,瓦解民众反抗非法权力的意志,强化非法政权安全网。
民众质疑其合法性= 陷入战争状态,的断言既不是合理的归纳分析,也不是事实真相的陈述。所以是不理性的。
[ 三 ]
从法律角度谈一个政权是不是合法,不是根据有没有人敢反对、不是根据群众拥护不拥护、不是根据统治者听不听取民众意见来决定;而是根据这个政权的权力是不是经合法途径和程序取得来决定。
从历史的度来说,政权的合法来源可以强说权力天授,或根据血统。但今天人类文明精神对权力合法性只有一个检验标准:是不是由法定程序的人民授权。权由民出则合法,权由力(枪)出就是非法。非法政权不论搞出天灾人祸还是创出太平盛世,都不能改变其非法性质;只能改善被统治的民众对的认授程度。
具体地说,一个政权是否合法,由是否是经过“公平公正公开定期而又有竞争”地选举出掌权和立法者决定。是则合法,否则非法;别无其它任何可取代的标准。
对不合法政权,并不是非把它推翻不可。对不合法政权容忍,说明人民是理性的。在人民容忍非法政权其间,促进非法政权合法化是可行且最佳的方法。合法化和民主化是同一个意思。只要非法政权向人民开放,并由人民在独立自由情况下,作出选择,即经过民主选举,这个政权就合法了。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非法政权,特别是其取得权力的初期或取得成绩期间进行民主选举,赢家大多都是原非法拥有权力者;顺利地把不合法政权转化为合法。若从个人角度来看,今天的俄国还是由苏共取得合法权力。普京不是苏共的特务头子吗?现在俄共或原苏联加盟国中的掌权者有多少不是原共产党高官?
这里的所谓法,必须是符合自然法正义法,而不是由非法权力者度身定制的为我所用的“法”。自己制定法律规定自己合法,归根究底还是非法!
“民众承认这个政府,或者更准确点说,民众愿意他来统治自己。那就意味着,强者首先具有了立法的权力。” 事实上,即使民众不愿意由非法政权来统治,它也照样有立法权力,因为它手中已经有了政权了,有了政权就可以强行立法,强行施法。可以立法并不等于合法立法。君勿忘,日本侵占我们国土后,也“有权力”立了法、颁了法、行了法。你能说它这不是立法吗?你能说这个立法是合法的吗?
民众反对非法者立法会引起战争吗?
可能会,但不是必然会。可见,“ 如果民众不满意其立法,并且通过不合法律的斗争方式来要求统治者按自己的意思立法,那就分不清谁拥有立法权,也就是分不清谁是统治者,这必将导致国家的崩解进入战争状态。 ”这个论断是不全面的。张志刚事件,民众导致废除收容法,引起战争了吗?你敢说张志刚事件中民众诉诸舆论压力是合“法”的?包产到户是用合法还是“ 通过不合法律的斗争方式来要求统治者按自己的意思”争取到的?
我们可以看到,反抗非法政权是民众的权利,是正义行为,道路是可行的。
民众反抗非法政权方法有多种,历史经验、现实展示、理论逻辑都告诉我们,用和平方式为最佳。
非法政权要生存下去,在今天的人类文明现实下,唯一安全且可行办法就是让自己非法权力合法化,即用民主程序取得权力的合法性确认。舍别无它法。
2004/3/11
附:桃木剑的转介文字
张三兄,
我的认识人权贴出后,与一叫甜瓜的人辩论至最后,终于逼出了他的如下明显的观点,贴上给兄看看,看了就可以知道这路可还真长了:甜瓜说:
既然强者夺取了权力成为了统治者,就有两种情况:
1 .民众质疑其合法性,不承认这个政府。那就使双方陷入战争状态,结果是双方中的强者得胜以强力压服对方。
2 .民众承认这个政府,或者更准确点说,民众愿意他来统治自己。那就意味着,强者首先具有了立法的权力。
统治者立法。如果民众不满意其立法,并且通过不合法律的斗争方式来要求统治者按自己的意思立法,那就分不清谁拥有立法权,也就是分不清谁是统治者,这必将导致国家的崩解进入战争状态。
所以民众应以法律许可范围内的方式要求修改法律。但要记住,决定权是在统治者手里。如果民众想要决定权,就事实上取消了统治者的地位,必将使国家崩解陷入战争状态。
最终,通过合法的斗争,民众获得了一定的权利。但这个权利虽说是通过斗争取得,但仍然是统治者赋予的。统治者可以赋予你权利,同样也可以剥夺你的权利。
民众的权力与政府的权力达到制衡,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说国家主权可以分成两块,一块给民众,一
桃木剑(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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