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判处互联网站主 国际谴责

发表:2003-05-20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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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齐之丰报道,互联网网站“天网”的创办人黄琦被中国政府长期拘押之后,在五月9号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五年,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国际间的人权组织对中国政府的这种做法提出强烈谴责。

*记者无国界要求释放黄琦*

总部设在巴黎的记者无国界组织表示对黄琦被判刑感到震惊。记者无国界组织呼吁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立即释放黄琦,并指出黄琦的判刑,是在全世界的注意力放在萨斯疫情的时候。

总部设在纽约的保护记者委员会星期一也致函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强烈谴责中国给黄琦判刑,并指出黄琦是在被非法拘押将近三年之后被判刑的。

*鲍彤指判处黄琦是大错误*

中国政府和执政党前高级官员,中国前总理赵紫阳的秘书鲍彤表示,中国政府选在这种时刻给黄琦判刑,是一个大错误。他说“我想,当务之急,应当是首先应该把隐瞒SARS疫情的责任者找出来判刑。这是才是对中国人负责,对人类负责。在现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大家忙于跟SARS作斗争,跑出来把网上行使宪法赋予规定的言论自由的黄琦先生判刑,我认为是一个很大的错误。”

萨斯在中国出现之后,中国政府对有关的消息实行了严密的新闻封锁,使全中国乃至世界各地的人们无法设防,导致萨斯疫情扩散到全国和世界五大洲。中国政府到目前为止,没有对这种批评作出正面回应,但是,在近几个星期,中国官方的新闻媒介在大力宣传,声称中国政府是高度负责的政府。

在中国政府控制的新闻媒介不得报导任何萨斯疫情的时候,中国民众获得的有限的有关萨斯的信息是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讯获得的。因此,评论家们认为,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出于政治理由,给黄琦这样的互联网网站创办人判刑特别令人不安。

*堵塞言路有悖邓小平主张*

前中国政府高级官员鲍彤对美国之音表示,中国当局给黄琦判刑,堵塞中国民众本来就十分有限的言路,这种做法也不符合前中国最高领导人邓小平的主张:鲍彤说:“我想,他们应当记得,邓小平先生讲过,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办网、上网的黄琦先生被判刑,我认为实际上是跟邓小平先生所主张的广开言路的主张是背道而驰的。”

黄琦夫妇在1999年创办“天网寻人”网站,为全国提供寻找失踪者的服务。网站的宗旨是谋求“万家团圆。”“天网”发表了黄琦在5月18号提出的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书。上诉书表示,公诉机关对他提出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和证据完全是不实之词。他将持续上诉,直到生命最后一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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