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督催追深究「華融賴小民案」 前雲南省委書記兒子難逃干係(圖)

作者:楊天龍 發表:2022-02-25 16:30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2021年1月29日,天津二中院依法對賴小民執行了死刑。
2021年1月29日,天津二中院對賴小民執行了死刑判決。(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2年2月25日訊】據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顯示,2月22日,中紀委第十三巡視組向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反饋了巡視情況,組長任建華在反饋時指出,查處華融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之後,新一任黨委對賴小民案件反思不夠深入,肅清影響不夠徹底,追責定責不夠到位。中共華融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王佔峰對此表示,將增強落實巡視整改的自覺,進一步深入徹底肅清賴小民流毒。

2008年至2018年,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索取財物共計17.88億余元。夥同特定關係人侵吞、套取單位公共資金共計2513萬餘元。此外,在合法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與他人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並育有子女。

此前天津二中院一審判決,賴小民犯受賄罪、貪污罪、重婚罪,決定執行死刑。天津高院二審維持原判後,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1年1月29日,天津二中院依法對賴小民執行了死刑。

在賴小民被匆匆處死的當天,中共最高法院還對外解釋說:賴小民到案後,向紀檢監察機關檢舉揭發了華融公司下屬公司高管人員涉嫌重大職務犯罪的案件線索並經查證屬實,應當認定其有重大立功表現。(但是)其立功表現與一般的立功情形有所不同。賴小民身為華融股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對下屬員工負有監督管理職責。其在察覺下屬可能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的情況下,不僅不予以制止,反而與下屬分別利用各自職權,為同一行賄人請託的同一事項提供幫助,並分別收受賄賂,直至自己被調查才檢舉揭發,其立功的性質、特點與一般的立功情形具有明顯區別。因賴小民檢舉揭發的人員屬於下屬公司的高管人員,其負有監管職責,且檢舉的犯罪線索與賴小民本人受賄行為系為同一行賄人的同一項目謀取利益,所以對其重大立功表現不予以從寬處罰。

這裡說的那個「下屬員工」,其實就是中共前雲南省委書記秦光榮的兒子秦嶺。這位秦嶺是在賴小民被中紀委抓捕半年之後「失蹤」的,2019年08月07日被中紀委公開對外宣稱,以涉嫌受賄、貪污,移送天津起訴。

来源:看中國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