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劫難逃?何志平保釋再失敗 「共犯」或轉當證人(組圖)

作者:鐘靈 發表:2018-08-11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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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高官何志平(左)涉代表中國華信賄賂非洲國家政府,違反《反海外腐敗法》及洗黑錢罪在紐約被美國當局拘捕。
香港前高官何志平(左)涉代表中國華信賄賂非洲國家政府,違反《反海外腐敗法》及洗黑錢罪在紐約被美國當局拘捕。(圖片來源:中華能源基金會官網)

【看中國2018年8月11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因涉及國際貪污及洗錢罪、正在美國還柙香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早前再度申請保釋,本月9日於紐約上訴法院當地被拒絕何志平至今已被還柙在紐約大都會懲教中心超過8個月,預料審訊於11月開始。

被揭露持多物業 或致申請失敗

今年4月何志平第3次提出保釋申請,何志平一方提出1000萬美元擔保金額、200萬美元現金抵押、放棄「拒絕被全球引渡」的權利、以及將價值400萬美元的香港物業抵押,以換取在自己於美國的住所軟禁。何志平這次提出的保釋申請,於5月裁定押後審議,本月9日於紐約上訴法院當地被拒絕,而法庭文件上並無詳細列明拒絕原因。

據悉,何志平提出抵押的2個總值約400萬美元(約3210萬港元)的香港物業,一個是何志平兄弟居住的單位,以及另一個何志平擁有、其母親居住的單位,加碼後,目前已經有600萬美元資產抵押及5名擔保人作保證。代表律師Andrew Levander曾指出,如果何志平真的潛逃,將危及5名美國朋友,更會令家人失去住所,失去財產和聲譽,認為其「犧牲的道德成本肯定會超越潛逃的動機」。

然而,《蘋果日報》查冊後發現,何志平弟弟何志中,其實在香港持有至少6個、總值超過1.1億港元的香港物業,意味著情況並不如同何志平在庭上宣稱的「會令家人失去住所」。

港媒指出,事實反映即使何志平潛逃、而被法庭沒收相關物業,何志中及其母親也仍然有多個物業可以容身。《蘋果日報》記者也發現,根據法庭文件描述的物業價值,該抵押的物也很可能並不是何志中報稱自住的瑞士花園,也意味著如果被法庭沒收,對何志中的生活並不會構成重大影響。

當時,法政匯思成員、美國執業律師Jason Y.Ng就曾表示,如果美國控方知道了上述資料,就可以向法官陳詞,說明何志平家人並不會如同其宣稱的「因為被沒收物業而無家可歸」。他也表示,如果法官意識到辯方誇大其詞或誤導法庭,何志平的保釋申請將會受到不利的影響。

共犯」加迪奧或轉當證人

目前美國當局正式起訴何志平8項控罪,包括1項串謀違反《海外反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 Act,FCPA)、4項違反《海外反腐敗法》、1項串謀洗黑錢、及2項洗錢罪。何志平自去年12月開始提出3次保釋申請,2次被拒、目前第3次申請則押後判決。

《南華早報》今年5月報導,美國控方在去年開始已經先後5次向法庭申請押後對加迪奧提出控罪,並每次都提及希望能夠「繼續正在進行中的磋商」,而每次延期為30天。

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
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或可能轉為證人,為美國政府指證何志平。(圖片來源:Wikipedia)

其中3月及4月的延期申請中,控方還加入了「雙方正在準備達成一項意向書」,意味著加迪奧及控方雙方正在磋商加迪奧自己及何志平最終面臨的控罪問題。而代表美國政府的主控官亦告知法庭「這些磋商尚未結束,我們希望能夠繼續」。此外,報導亦引述了「直接知情人士」表示,美國控方與加迪奧將能夠在「未來幾個星期內完成磋商」。而美國國務院代表日前表示,不會就加迪奧在案件中的角色發表評論。

報道引述美國前聯邦主控官辛克萊爾(Patrick Sinclair)表示,按照目前發展,雙方或將達成合作協議,而加迪奧可能從被告轉為證人。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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