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前妻返回中國後會發生什麼? (圖)

作者:嚴修 發表:2009-08-07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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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延近10年之久的中國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遣返案最近出現突破性進展,賴昌星的前妻曾明娜目前已經返回中國福建老家。有分析認為,短期內賴昌星不會回中國,大陸的相關人士更不希望他回國。

資料圖:曾明娜

潛逃加拿大的中國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他的前妻曾明娜已經自願返回中國。加拿大聯邦移民及公民部長肯尼證實消息,又說若賴昌星日後按照這模式,自願返回中國面對司法指控,加拿大政府樂意提供一切需要的幫助,包括合法出境的旅遊證件。肯尼是近日在接受溫哥華一家電視臺專訪時透露上述消息的。

據加拿大《環球華報》的消息稱,今年1月,加拿大移民部批准賴昌星的工作準證申請,允許其在加拿大工作。 4月1日,賴昌星在加拿大找到第一份工作,被溫哥華一家地產發展公司聘請為顧問。 6月,賴昌星前妻曾明娜與女兒自願返回中國。

不過, 曾密集報導遠華案的香港《前哨》雜誌總編輯劉達文認為, 賴昌星未來一兩年返回中國的可能不大。同時,還有不少在大陸的人士,並不希望他回國。他星期三對本臺說:"我估計他這一兩年內不太可能。(你估計賴昌星在未來一兩年要同樣的方式自願回國的機會不大?)我估計他沒有這個必要,回去幹嘛?一把年紀了,而且肯定好多人都不想他回去。他哪裡有這個膽兒,因為回去會牽涉到一大批人,有些現在還在台上的,沒有被他牽連的,那他回去不是治那些人於死地。我聽到消息,根本中國大陸不太想他回去,他不回去就把這個案子掛著就沒問題了 。他走私、什麼弄了國家財產,又不是他們官員的,高層那些除非有了權力鬥爭,需要他來做炮彈,就很難說。"

賴昌星是受中國司法部門指控和通緝的"遠華走私案"重要嫌犯。有關資料顯示,曾明娜與賴昌星共生育兩男一女,十年前舉家經香港逃往加拿大,2000年底加拿大以非法移民罪拘捕賴昌星夫婦。曾明娜2004年向當地法院申請與賴昌星離婚,2005年獲得批准。

加拿大聯邦移民及公民部長肯尼還證實,在中方和賴昌星前妻曾明娜長時間私下協商之後,中方釋放被判重刑的曾明娜弟弟出獄。曾明娜返回中國後,受到良好對待。

2007 年2月,時任中共中央紀委副書記、秘書長干以勝曾公開表示,中國已承諾不判處賴昌星死刑,就包括不判處他立即執行和緩期執行。同時還舉例說明,賴昌星的弟弟賴昌圖是從澳大利亞回來投案自首的,論罪應當判處死刑。但是由於他投案自首,並且能夠配合司法機關審理案件,現在已經減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15年。而且由於認真服刑和改造,目前刑期已減為12年6個月。

就加拿大移民及公民部長肯尼的最新表態,兼任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的香港法學專家王友金說,即使中方施壓,加拿大方面也不會強行遣返賴昌星。他星期三接受本臺記者電話採訪時說:"我相信加拿大不會強行遣返,要看賴昌星自己的意願,如果他相信中共的諾言,那他要回去,我相信加拿大也不會阻止的。(北京方面會不會向加拿大施壓呢?)那麼,施壓也壓不了多少,因為加拿大會顯出是一個主權國家,它不會因為另一個國家的施壓,而屈服於人家的壓力之下,尤其是中國中共來說,加拿大可能是不相信中共的一些諾言,它加拿大不遣返,中共也沒有辦法。"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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