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訊記者孫林獲判刑四年 估計會上訴

發表:2008-06-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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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博訊新聞網南京記者孫林週四被宣布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各界表示遺憾,譴責當局政治案件刑事化,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記者丁小的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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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博訊新聞網南京記者孑木,本名孫林,在被捕一年多以後,案件週四宣判,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罪誠判處有期徒刑3年, "非法持有槍支罪"罪成判有期徒刑2年,兩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4年。

孫林的代表律師莫少平週五就判決接受本臺採訪時指出法院閉門宣判違反相關規定:"第一,不管什麼案件都要公開宣判,意味著所有人都有權旁聽,但昨天他的親屬不獲准旁聽;第二,應該三天前公告時間、地點以及通知律師,但是他沒有;第三,家屬沒有獲得判決書。"

律師們將於日內前往南京會見當事人,莫少平律師稱孫林上訴幾乎是肯定的:"肯定要上訴,他希望見我們商定這個事情,我們下個星期會盡快會見他。原來我見他的時候已經明確說了,只要判有罪,不論輕重都要上訴,這個我們也表示贊同,我們認為這兩個罪是證據並不確實充分的。"

律師為孫林作出的一審辯護詞指公訴方依據04年花卉大棚拆遷糾紛指控孫林"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理據不足,因孫林的工程隊只是受市場管理方委託進行拆遷,且不存在擾亂正常經營秩序的事實,更未造成嚴重後果;與此同時,而指控的孫林非法持有槍支罪的證人證言更有諸多前後矛盾的地方。所以辯方律師認為,依法不能認定罪名成立。

與孫林同期被捕的妻子何方也於被判處1年零3個月徒刑,緩刑1年零6個月。目前已經釋放回家。本臺暫時未能聯繫上她本人。另外同案的管金龍和鄭華君也於同日宣判,刑期方面未有進一步消息。

海外博訊新聞網週五發表聲明表示對孫林一案的判決強烈不滿,並列出了對整個事件演變的多項質疑,譴責當局對孫林、何方的拘捕、審判,稱完全是對他們維權報導的打壓和報復,並再度呼籲當局立刻放人。

而在孫林被捕同一天,曾與他一同採訪揚州拆遷的國內私有權益網揚州記者傅濤也被傳喚羈押,再轉為刑事拘留,直到日前結束一年的取保候審期,他才向外界透露,當初當局拘留他的指控是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傅濤週五接受本臺採訪時譴責當局構陷孫林,他告訴記者,當局在對他的審訊過程中,大量涉及孫林的內容,兩人儼如同案犯:" 我跟孫林是同期被捕的,給我的罪名是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最主要是我報導揚州暴力拆遷事件。我倆的案件是被當成一個案件處理的,這是當時給我的印象,因為審訊過程中,孫林是怎麼到揚州?我是怎麼和孫林聯繫?怎麼認識孫林的?當局對孫林的判刑,我認為是政治案件刑事化了。"

曾任南京《今日商報》期刊及《大都市報》主編的孫林,因撰寫針砭時弊的文章而被解職。其後一直經商,零四年擔任海外博遜網站的記者後,因大量報導暴力拆遷和維權事件,曾多次被南京當局騷擾。去年五月底他與妻子被捕後,多個保護記者及捍衛新聞自由的國際組織發表聲明質疑中共當局的做法。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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