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讯记者孙林获判刑四年 估计会上诉

发表:2008-06-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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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博讯新闻网南京记者孙林周四被宣布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各界表示遗憾,谴责当局政治案件刑事化,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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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博讯新闻网南京记者孑木,本名孙林,在被捕一年多以后,案件周四宣判,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罪诚判处有期徒刑3年, "非法持有枪支罪"罪成判有期徒刑2年,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4年。

孙林的代表律师莫少平周五就判决接受本台采访时指出法院闭门宣判违反相关规定:"第一,不管什么案件都要公开宣判,意味着所有人都有权旁听,但昨天他的亲属不获准旁听;第二,应该三天前公告时间、地点以及通知律师,但是他没有;第三,家属没有获得判决书。"

律师们将于日内前往南京会见当事人,莫少平律师称孙林上诉几乎是肯定的:"肯定要上诉,他希望见我们商定这个事情,我们下个星期会尽快会见他。原来我见他的时候已经明确说了,只要判有罪,不论轻重都要上诉,这个我们也表示赞同,我们认为这两个罪是证据并不确实充分的。"

律师为孙林作出的一审辩护词指公诉方依据04年花卉大棚拆迁纠纷指控孙林"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理据不足,因孙林的工程队只是受市场管理方委托进行拆迁,且不存在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事实,更未造成严重后果;与此同时,而指控的孙林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证人证言更有诸多前后矛盾的地方。所以辩方律师认为,依法不能认定罪名成立。

与孙林同期被捕的妻子何方也于被判处1年零3个月徒刑,缓刑1年零6个月。目前已经释放回家。本台暂时未能联系上她本人。另外同案的管金龙和郑华君也于同日宣判,刑期方面未有进一步消息。

海外博讯新闻网周五发表声明表示对孙林一案的判决强烈不满,并列出了对整个事件演变的多项质疑,谴责当局对孙林、何方的拘捕、审判,称完全是对他们维权报道的打压和报复,并再度呼吁当局立刻放人。

而在孙林被捕同一天,曾与他一同采访扬州拆迁的国内私有权益网扬州记者傅涛也被传唤羁押,再转为刑事拘留,直到日前结束一年的取保候审期,他才向外界透露,当初当局拘留他的指控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傅涛周五接受本台采访时谴责当局构陷孙林,他告诉记者,当局在对他的审讯过程中,大量涉及孙林的内容,两人俨如同案犯:" 我跟孙林是同期被捕的,给我的罪名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最主要是我报道扬州暴力拆迁事件。我俩的案件是被当成一个案件处理的,这是当时给我的印象,因为审讯过程中,孙林是怎么到扬州?我是怎么和孙林联系?怎么认识孙林的?当局对孙林的判刑,我认为是政治案件刑事化了。"

曾任南京《今日商报》期刊及《大都市报》主编的孙林,因撰写针砭时弊的文章而被解职。其后一直经商,零四年担任海外博逊网站的记者后,因大量报道暴力拆迁和维权事件,曾多次被南京当局骚扰。去年五月底他与妻子被捕后,多个保护记者及捍卫新闻自由的国际组织发表声明质疑中共当局的做法。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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