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与我们“人”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图片来源:Adobe stock)
中国古人的宇宙观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就是“天人感应”,亦即“天人合一”。
在古代中国人的措辞中,“天”往往代表今日所说的大自然,也就是宇宙。这个大自然并不是现代科学“客观性假定”意义上的大自然,不是纯物质的、外在于我们人类认识主体的、不受人类意志影响的大自然,而是一个道德至上的、有情感、有意志的巨大活物──我们人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天”,与我们“人”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人可以因自己的善行而感天动地,也可以因自己的恶行而招致天谴。天可以化育万物,也可以用天灾来警告世人。这就是人们熟知的“天人感应”。
在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中,改造自然、征服自然之类的思想是根本没有地位的。我们享用大自然中的资源,那是接受上天的恩赐;而当上天用日食、彗星、大旱、地震、……以及许许多多被星占学家赋予不同星占意义的天象来警告人类时,则意味着帝王们的统治出现了失误。
在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中,还有所谓“为政顺乎四时”的思想,在古代中国深入人心。如汉代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卷十一“阴阳义”中说: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春,喜气也,故生;秋,怒气也,故杀;夏,乐气也,故养;冬,哀气也,故藏。……与天同者大治,与天异者大乱,故为人主之道,莫明于在身之于天同者而用之,使喜怒必当义乃出。
此处之“义”,并非正义或仁义之谓,而是指“合于时宜”。不仅帝王(“为人主”者)的政令要与四时节候相配合,宰相处理政务也要如此,《史记.陈丞相世家》记陈平对汉文帝阐述宰相职责时说: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就是此意。今日仍在使用的“时令”、“时宜”二词,正有古代的遗意。在中国古人心目中,如果政令不合时宜,气候就不会风调雨顺,就会有水旱虫灾之类,而这些现象都被认为是上天震怒的表示。
责任编辑: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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