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拟间谍罪 记者人身安全不保(图)

发表:2021-10-28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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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香港市民手举单张示威,反对23条立法。(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一位香港市民手举单张示威,反对23条立法。(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1年10月28日讯】当年引发50万港人上街游行反对的23条在国安法后再度被推出。港府表示将在6月底现任政府任期结束前,展开23条立法咨询工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称,会研究加入间谍罪。有学者担心,“国家机密”一词定义极为含糊、笼统,记者出于公众利益而做出的报导一旦涉及所谓的“国家机密”,将被23条定罪为“间谍罪”。

《基本法》23条立法在香港一直是备受争议的话题,当年港人担心23条将剥夺言论等多方面的自由,在2003年7月1日,50万市民上街示威反对23条立法。两个月后,时任特首董建华宣布撤回23条立法的草案。面对民间声势浩大的反对声音,之后的历任政府均没有对23条进行立法。

不过2020年港版国安法实施后,香港政府开始着手为23条进行本地立法工作,港府称,23条要涵盖国安法未有针对的涉及国家安全的罪行。

邓炳强言论引发传媒界忧虑 因“国家机密”一词定义含糊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近日出席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时表示,过去两年香港有很多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事情,当局需要检视当中每一个不恰当场景,及是否有法例可以处理。此前,邓炳强还表示,不会再考虑2003年立法时作出的三项让步,包括大陆组织被北京禁制后,从属的本地组织不会在香港被禁;加入以公众利益作为非法披露官方机密的抗辩理由;以及取消警方在没有法庭手令,可入屋行使紧急调查权力。

邓炳强的言论引发传媒界忧虑,因为“国家机密”一词定义极为含糊、笼统,任何政府数据、民间统计或都被认定为“国家机密”,这表示23条立法后,媒体将再次成为当局打压的对象。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陈朗升对美国之音表示,媒体报导是还公众知情权,但北京有时会将一些经济数据、疫情等当成国家机密,如果报道涉及这些内容,就会被认为是犯法。

他认为,公众知情权及公众利益是要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当局有责任要说服各界23条立法之后,香港还有新闻自由,必须让记者有基于公众利益的免责条款。不过,他坦言在目前的政治环境下,对当局让记者有基于公众利益的免责条款并不乐观,尤其人大常委会修改香港选举制度后,预计下届立法会只有亲建制的声音,相信对23条立法感到担心的市民,不会有民意代表在立法会发声。

香港浸会大学政治及国际关系学系副教授陈家洛认为,如果23条立法加入间谍罪的话,那么外媒记者在香港的人身安全或不保,他表示,根据以往经验,大陆有不少在外媒工作的中国籍记者被指控从事间谍工作,受到拘禁、拘留。

曾经担任新加坡《海峡时报》中国首席特派员的程翔是披露江泽民割让土地给俄罗斯的吹哨人。2005年,程翔在广州被国安拘捕,后来被指控间谍罪,在北京被判监5年。陈家洛担心程翔的例子日后可能在香港发生。

责任编辑:李松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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