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正为23条立法 填补国安法空白(图)

发表:2021-06-21 23:25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2003年,50万港人游行反对23条立法。
图为2003年,50万港人游行反对23条立法。(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1年6月21日讯】“港版国安法”在2020年7月1日实施,目前已近一年。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接受《星岛日报》专访时表示,港府在《基本法》23条立法的研究工作从未停止过,国安法未涵盖部份一定要立法。不过他坦言相关立法工作复杂,料难以在今个立法年度完成。

据《苹果日报》报导,李家超指“港版国安法”主要针对四大罪行,包括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勾结外国及境外势力、组织实施恐怖活动,但未全面涵盖23条要求的7个范围,包括,包括叛国罪、颠覆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叛乱罪、窃取国家机密罪、处理外国政治团体在港活动,以及香港政治团体与外国团体的联系。李家超声称,无涵盖的范围一定要立法,亦要研究已涵盖范围是否需要强化。

李家超指,就23条立法的研究工作范围广泛,包括参考国安法的执行、法庭审讯和裁决,同时由于23条立法将采用“普通法”立法,需要研究外国的相关法例,确保订立的法律可以充份处理极端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

他举例称,任何社团都受《社团条例》监管,“现时社团条例是否要优化去处理严峻行为?针对叛国罪,刑事罪行条例有罪行去处理,是在回归前订立的,在条文方面是否要强化或修订?另外泄露国家机密,现在有官方保密法是否足够?亦是法律研究一部份。”

2002年中,当时的中共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希望香港政府尽快落实《基本法》第23条立法。2002年9月24日,香港政府颁布了《实施基本法第23条咨询文件》,此举得到民间的反对,认为将扼杀港人的自由,包括言论自由、游行和集会自由,以及出版自由等。

2003年7月1日,民间人权阵线(民阵)组织游行反对23条,当日民情汹涌,有50万人走上街头抗议。最终港府在民意压力下撤回23条立法,董建华亦因此下台。

责任编辑:李松儿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