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弓鞋」承載了多少中國婦女的血淚!(組圖)

發表:2012-05-07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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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年輕人可能無法想像,在100年前,中國的婦女判斷自己是否美麗,其最主要的標準並不是擁有美麗的容貌、豐滿的身材,而是自己的腳小不小,「三寸金蓮」就是對當時婦女審美的一種評斷。在清代服飾收藏鑑賞家何志華先生家中,記者看到了一雙雙做工精美,已經絕跡的「三寸金蓮」,這些「金蓮」的大部分比記者的手掌還要小。纏足——這種雖與吸食鴉片、男子留辮子齊名的陋俗曾被列為近代中國人在世界上最可恥或最野蠻的三樁醜事,而男權社會崇拜小腳的畸形風尚卻在一代又一代女性的痛苦掙扎中千年不衰。

弓鞋

古代纏足婦女所穿的鞋子。婦女因纏足腳呈弓形,故其鞋有此名。婦人纏足一說起於南朝,一說起於五代。明、清兩代樣式有平、高底多種,並飾以刺繡與珠玉等


靴子

由下面的‘套鞋'和上面的‘飾褲'相聯而成的形式,流行於清末光緒年間,盛行於河北、山東各地。


網子鞋

起於明代盛行於清代,分布於河北、山東、陝西、甘肅等地。鞋頭尖銳,成角錐狀,鞋面以絲線為網路,用兩幫合成。


棉鞋

為河北、山東等地冬天婦女穿著的鞋子,幫內塞有棉絮或襯以毯子。


喜鞋

新娘子穿的,通長是黃色或紅色,又稱喜靴、上廳鞋、踏堂鞋。


喪鞋

喪事或守喪時穿的,全鞋為白色,鞋面不繡花。


尖口鞋 

清末民初最流行的形式,鞋幫由兩片合攏,鞋頭纖瘦尖銳,走路時只有瘦窄尖銳的鞋尖外露,看起來更覺金蓮纖小。


套鞋

清末河北、山東等地居家最常用的鞋子。鞋底中間彎曲如弓,有的嵌入小金鈴走起路來叮噹有聲。


坤鞋

民國初期最流行的形式,木底


合臉鞋

盛行於民國十幾年,前部圓尖,後部圓肥,有繫鞋帶與鞋帶鼻,有皮底也有布底,鞋店制售的。


深臉圓口鞋

創於民國二十年間,是最廣泛的流行鞋式,鞋幫很高,鞋臉也深,前面肥尖後面肥圓,鞋底為皮底,多為鞋店制售。


雨鞋

在下雨天穿用,鞋跟不高,皮底或木頭底,幫為布制的,上面敷上桐油以免受潮。


睡鞋

為避免裹腳布在睡覺時鬆開,睡覺時需另穿睡鞋。


方口兩截鞋

盛行於民國二十年左右,大多為鞋店所制。由三片鞋幫合成,前面一片橄欖形,後面兩片長方型鞋幫。  


皂鞋

民國初年盛行於平、津、魯各地,鞋幫為兩片,平底或布制,臉極淺,口作尖形,鞋幫窄淺,常制用青色製造,故名為皂鞋。


蹺底弓鞋

清代流行於西安、蘭州、山西一帶。鞋跟很高,鞋尖常飾上雞嘴鳳頭狀,樣子好看但行走時極不方便。


古式晉鞋

是一種平底鞋,前端常做倒鉤狀翹起,鞋形作梯形,幫很高。


粵式弓鞋

鞋跟多墊有木頭或布納矮底,前端略上翹,形式較為短胖。

大腳沒人要 小腳一裹幾千年

何志華展示了自己珍藏的小鞋,他拿起其中一雙比手掌還要小的鞋說:「所謂纏足,就是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成為一種特殊的形狀。一雙鞋就是一個婦女的血淚史。據史家考證,中國纏足之俗,約始於五代末年‘春花秋月何時了'的南唐李後主時代。」

在那個時代,女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齡就必須要纏足,如果不纏,長大是沒有人願意娶的。腳纏得好不好看,直接影響了女孩子的一生。纏足之前先要準備好各種用具,包括纏腳布、纏足時用的針線、棉花、木盆、溫水、剪刀、明礬等。女孩子先把腳洗乾淨、修剪趾甲、塗上明礬。長長的纏腳布一層層地圍繞上去,直到把除大腳趾外的四個腳趾都纏到妥帖地靠在腳底為止。纏腳布一般寬三寸,最寬不超過三寸五分,最窄不少於二寸五分,一般長七尺,最長的達十尺左右。

「天津有句俗語叫‘老太太的裹腳布又臭又長',就是指裹腳布很長,而且當時為了便於把腳纏小,一般大約十幾天才會洗一次腳,其味道當然可想而知。」 死刑嚇不住 崇拜「金蓮」是時尚

到了清代康熙年間,婦女纏足風氣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尤其在山西、河北、京津、山東、河南、陝西、甘肅等地最為流行。清朝統治者本來反對漢族女子纏足,康熙三年,皇帝曾經下詔禁止,違者拿其父母家長問罪。可是風俗一時不容易挽回,最後鬧得康熙皇帝的禁令僅頒布了四年就被迫撤銷了。

不僅如此,旗人女子也開始東施效顰。順治皇帝曾下達「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的禁令,都難達到目的。直到乾隆皇帝屢次下旨嚴禁,才剎了些旗人女子纏腳的風氣。格格們無可奈何,只得穿上底部類似金蓮形狀的木屐充充門面。眼見皇帝拿平民百姓的纏足沒辦法,小腳狂們自是欣喜,奔走相告,還演生出纏小腳是漢人「男降女不降」的說法,於是纏足之風愈演愈烈,一發不可收,女子的小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

小鞋變寶貝 天津成了「蓮中心」

天津作為九河下梢的地區,商貿發達,客商雲集,纏足的風氣最為熾盛,有「魂隨沽水到天津」的說法,產生了所謂的小、瘦、尖、彎、香、軟、正七字訣。此外,由於天津地區是繁華商埠,鞋的花樣要比其他地區多很多。何志華給記者拿出了一雙雙製作精美的小鞋,說道:「天津的小鞋融合了全國各地的設計樣子與做工手法的特點,從樣子設計上看雖然沒有南方鞋精緻小巧,但刺繡卻古樸端莊。婦女之間經常會相互比較自己的鞋的花式。」何志華說:「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苦中作樂吧。」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當時的婦女基本都不外出勞動,在家裡除了日常生活以外,就是做鞋面。天津的鞋面不比南方的鞋面精細,但麵料和花式是別處不能比的。何志華說:「當時天津的一些有錢人家,有‘一日三開箱'的說法,就是婦女一天要換幾次鞋。比如清晨穿的鞋,上面繡的花是含苞待放的,到了下午你再看,鞋面上的花已經是完全開放了。」

另據介紹,當時天津可以說是彙集了天下小鞋,無論南方北方,各式各樣的小鞋在天津都能找得到。在何志華家中,記者看到了圖案各異的小鞋。有結婚時穿的龍鳳呈祥圖案,有石榴花的圖案,有桃子的圖案等等。麵料也是各種各樣,有綢緞的、布面的,還有一雙用油布做的,在當時也許就是想起到防雨水的作用。何志華還說:「除了這些,小鞋還有已婚婦女穿的同一隻鞋左右兩面著色不同的鴛鴦履、鞋內暗藏香料的貯香鞋、睡覺時穿的猩紅面的軟底睡鞋,以及蓮花底、梅花底的小鞋,可謂是百鞋匯津門。有這麼多種鞋的主要原因就是,婦女一旦纏上小腳,一輩子都不能離開小鞋了,無論是做飯還是睡覺,是腳不離鞋,鞋不離腳,鞋成了她們生活的影子。」另外,由於小鞋的鞋底都是向上彎曲的,又被稱為弓鞋,所以還出現了一種在鞋底彎曲處安置小金鈴的金鈴鞋,行走時叮噹有聲,人未出現,清韻先聞。

刀割虱子咬 笑臉背後藏苦痛

在天津及附近廣大地區,纏腳的痛苦已經被人民編寫成了順口溜,一些方法和經驗也被編在其中。諸如「天光起來就纏足,纏得污穢滿床褥」,說得就是早起就纏足。另外,更為殘忍的是,當時還有「不爛不小,越爛越好」的說法。為了使肌肉糜爛,往往有人在纏腳布內故意放入碎石、瓦礫、瓷片,還有的人把虱子放在傷口處,更有甚者,還用刀把自己的皮肉劃破,讓其感染。

纏足之苦,層層切骨,刻刻痛心。每至纏束,劇痛難耐,小女孩哀哭之聲不絕於耳。但是在纏足時代,崇拜金蓮的風氣讓這些女子不得不忍受這痛徹心扉的苦難,以求得到一雙社會公認為美的「金蓮」。但纖足纏成之後,這些女子們就可以作為炫耀美麗的資本了。纖足女子與大腳女子相遇,前者趾高氣揚,自以為高人一等,歌謠中就有「大腳婆娘去降香,瞧著小腳心裏慌」這樣的話。「真小腳,要愛俏」更是把纖足女子炫耀小腳、洋洋得意的表情刻畫得入木三分。苦中作樂,滿臉笑容的背後所忍受的痛苦,也許只有她們自己才清楚。

骨科專家說小腳 纏足攣縮軟組織

民間諺語說得十分形象:「裹小腳一雙,流眼淚一缸」。「三寸金蓮」名字雖雅,但卻是女孩子以健康為代價用血淚換來的。纏足開始的年齡,各地不同,天津大概從4、5歲開始,耗時3、4年,到7、8歲初具模樣。據介紹,當時的女子,從還是孩子時開始就以熱水燙腳,趁著腳還溫熱,將腳拇趾外的四個腳趾向腳底彎曲,緊貼腳底,並在腳下趾間塗上明礬,時間一長,腳纏得弓彎短小,使腳底凹陷,腳背隆起,腳的長度會被縮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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