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拒律師會見 胡佳現狀不明

發表:2008-04-17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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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要求會見胡佳再次被拒

4月15日下午,北京維權人士胡佳的辯護律師李勁松、李方平到北京市看守所要求會見胡佳被拒。律師表示,胡佳現狀如何只能見到他後確認,親友對胡佳健康狀況深表擔憂。

現年34歲的胡佳多年致力於環保、愛滋病等方面社會工作和維護人權活動,多次被警方綁架、拘押、軟禁。2006年春胡佳被警方綁架41天獲釋後,醫生診斷他患了肝硬化,是不可逆轉的疾病。

去年12月27日,胡佳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一個多月後,被以同樣涉嫌罪名逮捕。曾金燕帶著現在4個多月的女兒,一直處於警方嚴密監控之中。

本月3日,胡佳因在網路上發表的5篇文章和記者採訪他的2篇報導,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審判刑三年半,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二位律師在一審判決後10天上訴期內最後一天--4月14日下午,要求會見胡佳,看守所以胡佳去作「投牢體檢」為由,沒有安排律師會見。

李方平律師:無法判斷胡佳現狀 見到他才能清楚

15 日再次被拒絕會見胡佳後,剛剛離開看守所的李方平律師說:「我們剛到窗口辦手續,就被拒絕。女警說‘這個案子昨天是上訴期,今天已經過了,不同意律師會見’。我們交涉說‘作為辯護律師,我們昨天就到了,因為你們的原因,我們見不到胡佳,今天只是來確認一下他是否上訴’。她詢問了相關負責人,說沒辦法讓我們會見,答覆得也很堅決。

我們當時想,如果胡佳沒上訴,就向他提交‘保外就醫’申請,請胡佳簽字,但是警方不轉交,讓我們去找辦案單位。交涉了大概半小時。」

對於胡佳的現狀,李方平律師說:「人也沒見到,上不上訴我們也不清楚。無法作準確判斷,只能見到胡佳才清楚。」

李律師:出現問題應通融 解決

記者:「您認為看守所昨天和今天的表現是正常的嗎?」

李律師:「我覺得即便出現這樣的問題,也應該通過通融方式解決,應該有些人性化色彩。辯護律師在法定時間內過來會見當事人,出現了意外情況沒有會見成,我們再去作進一步核實,是完全正常的。」

曾金燕:擔心胡佳是否出了特殊情況

胡佳的妻子曾金燕說:「擔心胡佳是不是出了特殊情況。我跟李勁松律師也通了電話,他打電話給法院,說相關的人都不在,最早要到星期五才能回來。因為胡佳的病情,2006年出院記錄,都已經符合‘保外就醫’條件了,更不用說現在兩年已經過去。我現在特別著急,不知道怎麼辦好,心里特別不安」。

簡單的問題 萬應的回答

北京時間當天下午4點48分我打電話給北京市看守所---

記者:「請問是北京市看守所嗎?」

北京看守所:「是啊。」

記者:「我想請問被羈押的胡佳先生他現在身體怎麼樣?」

北京看守所:「請問您是哪裡?」

記者:「我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

北京看守所:「專門負責這個事情的人沒有在,你打...工作時間你再來電話好嗎?」

記者:「現在不是工作時間嗎?」

北京看守所:「現在負責這件事的人沒在。」

記者:「如果只問一個問題,胡佳現在身體怎樣?」

北京看守所:「 這個問題我現在沒法答覆您,負責這件事的人沒在。」

記者:「如果我問一個最簡單的問題,胡佳現在還在不在看守所?」

北京看守所:「這個問題我不瞭解情況,所以我沒有辦法答覆您。」

胡佳的母親:怕他挺不過來 心裏沒底

胡佳的母親聽到律師會見被拒後表示:「現在我就是搞不清,胡佳還在不在(看守所)裡面。我們主要擔心胡佳的身體。因為他有肝硬化,現在在裡邊都三個半月了,見不到陽光,吃不到青菜,伙食很差,他又不吃肉、不吃海鮮,怕他挺不過來,這麼一折騰肯定得折壽。」

胡佳母親最不放心的是:「這次不讓見,是不是生病了?挪到外邊住院了?病重不讓見?心裏一點底都沒有。我們就希望在法律的下一個階段,能很快解決他的‘保外就醫’問題。我們昨天已經把他的病歷都交給律師了,今天也寫了委託書,我是作為具保人提出申請,然後胡佳本人提出申請。但是,這個申請書交不上去呀!今天看守所的人就拒收。現在胡佳究竟怎麼樣,家屬很擔心。」

滕彪博士:胡佳的身體非常令人擔憂 看守所可能在找藉口

滕律師:「現在情況很不好,看守所完全在耍無賴,律師不知道還有什麼辦法。」

記者:「看守所說昨天胡佳去作‘投牢體檢’,您認為這說法可靠性有多大?」

滕律師:「我不知道。他們可能在找藉口,上訴期的最後一天,無論如何應該問當事人是放棄上訴,還是準備上訴,無論任何藉口都是不能成立的。」

記者:「‘投牢體檢’通常是在什麼時候作?」

滕律師:「按道理應該是在判決生效之後。」

記者:「胡佳案到現在,您有什麼樣的評估,有什麼問題?」

滕律師:「我最關注的就是他的身體狀況,據說他被抓之後還沒有作過體檢。對他這個病人來說,情況是非常可怕的。包括曾金燕和孩子的情況、胡佳的身體,都非常令人擔憂。還是希望能有更多人關注。」

莫少平律師:給曾金燕幾條意見

曾金燕打電話向莫少平律師求助。莫律師說:「我說了幾條意見,一是以胡佳的身體為第一位。二是如果胡佳沒上訴,一審判決已經生效,按照慣例,胡佳下監之前在看守所期間,通常允許親屬去會見,曾金燕和胡佳的父母不妨去爭取一下。當面看看,什麼情況就清楚了。胡佳如果不上訴,仍有申訴權。同時爭取‘保外就醫’。」

李律師:盡快發函詢問或申請「保外就醫」

記者:「你們當時有沒有問看守所,確認胡佳是不是在看守所裡邊?」

李律師:「沒問這些,他們只是說不讓會見,至於在不在,他們已經不作這樣的答覆了。」

記者:「有沒有問他們胡佳的身體情況?」

李律師:「我們都不清楚,家屬沒有看到體檢結果。我們看到的就是2006年5月份出院的那個結果,描述得非常嚴重。」

李方平律師認為:「律師活動的空間已經非常非常小了,我們可能真的是沒有辦法,最多可能通過發函方式去詢問,或者把‘保外就醫’的東西寄給他們。給看守所和公安局都寄,盡快寄,明天或者後天。」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張敏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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