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亞黎的辯護律師戴維斯(Neal Davis)22日表示,黃亞黎是無辜的,他已代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重審。
德州南區聯邦檢方22日證實,聯邦陪審團13日裁定休士頓移民律師黃亞黎罪名成立,因為她協助多名中國籍公民申請來美簽證時,提出不實及詐欺文件。
德州聯邦南區檢方表示,44歲的黃亞黎被裁定全部罪名(包括一項「密謀鼓勵非法移民」罪和四項「簽證詐欺」罪)成立後,法官立即下令收監,聽候宣判。
黃亞黎的助理,49歲的劉永萍也被裁定「簽證詐欺」一項罪名成立,但其他四項均宣告無罪。劉永萍也被法官當庭下令收監。她們兩人將被收押在聯邦監獄,定5月16日舉行量刑聽證。
南區檢方表示,黃亞黎律師事務所最早引起聯邦執法部門注意,是在移民官員發現事務所提出的「大批」簽證申請有「詐欺跡象」「秘密消息來源也向執法單位舉報黃亞黎律師事務所提交不實的簽證申請,在休士頓華人社區已經為人所知」。
經過聯邦大陪審團起訴後,聯邦探員在2006年3月22日逮捕黃亞黎;李蘋則因同案早在前一年10月被控。兩人當時拒認有罪,交保候審。陪審團在本月13日裁定兩人有罪。
在聯邦法庭審理時,除傳喚聯邦探員外,多名以前黃亞黎的客戶也出庭作證。檢方提出證據顯示黃亞黎從2000年4月開始到2005年共約五年之間,黃亞黎等人與另兩名被告柯亨(Kenneth Cohen)及妻子李蘋(Ping Lee Cohen,55歲)夫婦合作,偽造各種公司證券文書,替中國公民假辦包括B1在內的短期簽證來美,收取高達12萬美元的費用。兩人先前也被裁定有罪,聽候宣判。
黃亞黎和劉永萍被裁定的「簽證詐欺」罪將使她們面臨最高10年有期徒刑,而黃亞黎另外將面對「密謀」罪最高五年有期徒刑,以及她的所有罪名課處罰鍰最高可達25萬元。兩人都來自中國,持有綠卡,服刑期滿後將被驅逐出境。
来源: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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