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活混乱的华人男子因“没有如实披露家庭情况”被取消身份。(图片来源:Adobe stock)
【看中国2018年4月10日讯】一名58岁的华人男子“J”带着妻子和女儿从中国投资移民到加拿大,在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后与妻子离婚,欲担保他在国内的“小三”和私生子来加拿大。结果移民局不但没有批准他的担保,甚至还取消了他的移民身份,理由是“在申请移民的时候没有如实披露还有一个儿子”。
据《加国无忧》报道,加拿大联邦法庭公布的消息显示:“J”现年58岁。他在2006年同首任妻子与女儿,通过投资移民的方式获得身份,并于次年抵达加拿大,住在多伦多。
来到加拿大后仅两周,“J”就提出了离婚。移民部曾一度怀疑“J”婚姻的真实性,但是终由于缺乏证据而没有继续追究。
4个月后也就是2007年7月,“J”正式同原配离婚。离婚后两个月,“J”同第二任妻子在中国结婚,并于同年11月担保她及一对儿女来加拿大。
“J”向当局承认,第二任妻子是他在国内时的“小三”,她的儿子就是其私生子,而她的女儿则是和别人生的,同他没有血缘关系。
移民局一查,“J”的私生子生于2002年7月30日。那个时候,“J”已经递交了移民申请,却没有如实披露自己还有一个儿子。
于是,移民局不但没有批准“J”的担保申请,还以“没有如实披露家庭情况”为由,取消了他的移民身份。
进入了递解程序的“J”,想尽一切办法留在加拿大。他先是表示,并非有意隐瞒还有一个儿子,而是“在获得移民身份之前并不知道已同外遇女子有了小孩”。
在这个理由未被接受,递解聆讯败诉后,“J”又在上诉环节猛打“人道”牌。
他主动披露,自己还和另外一名正与丈夫办离婚手续的华人女子交往,两人更在2014年有了一个儿子。如果他被遣返,则其情人和孩子将失去经济支柱。
此外,他和原配生的大女儿已经结婚并有了三个孩子。从这三个孩子的利益考虑,他作为外公和家庭的供养者,也应该留在加拿大。
然而,这些理由并未被法官所接受。
根据联邦法院的调查发现,这名男子的情史非常丰富,他有三名亲生子女,但三子女的母亲都不是同一人,大女儿是他与第一任妻子所生,女儿现在也生了三个小孩;二儿子是他与第二任妻子所生,孩子现年仅15岁;三儿子是他在移民加拿大后,与有情人关系的华人女子所生,孩子现年仅3—4岁。
法官表示,“J”同情人的关系不清不楚。他说的同情人所生的儿子,根本没有出生证明,无法证明两人的关系。
那情人和其儿子,也并非完全依赖“J”的资助生活。当局调查发现,该女子是一名地产经纪,本身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还有房产,完全可以自己维持生活。
至于“J”声称,他供养女儿和三名外孙的说法,法官也觉得不可信。
法官表示,“J”的诚信令人质疑。他就是被遣返,其亲人的生活素质也不会受到影响,故裁定其上诉失败。
责任编辑:傅美萱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