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主的里程碑 太阳花学运领袖获判无罪(图)

作者:陈秋颖 发表:2017-04-01 03:52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2个留言 打印 特大

“318太阳花学运”
“318太阳花学运”(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4月1日讯】(看中国记者陈秋颖综合报导)台北地方法院3月31日审结“318太阳花学运”占领立法院案,被以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名起诉的立委黄国昌、学运领袖林飞帆、陈为廷等22人,全部获判无罪。

综合多家媒体消息,台北地院在判决书中表示,黄国昌等人在“太阳花学运”中的行为是对公共事务的“政治性意见表达”,并且主客观上没有煽惑他人犯罪的行为和意图,因此罪名无法成立。

获判无罪的22人包括陈为廷、林飞帆、黄国昌、魏扬、陈廷豪、李惠仁、蔡丁贵、周馥仪、黄郁芬、庄程洋、王文斌、李夙儒、王溪河、余能生、赖品妤、许顺治、林楷翔、黄国阳、吴沣洪、赖富荣、陈建斌、曾柏瑜。

2014年3月17日,国民党立委张庆忠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以30秒时间宣布完成《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委员会审查,引起反对这项协议的学生在立法院会场外抗议。

3月18日,学运领袖林飞帆、陈为廷等人,率群众占领立法院。抗议者认为,国民党同中国大陆达成的服贸协议将强化大陆对台湾的影响力。

2015年,台北地检署对黄国昌、林飞帆和陈为廷等22人提出起诉,指控他们犯下煽惑他人犯罪,煽惑无故侵入建筑物,妨碍公务,侮辱公署以及违反集会游行法等罪行。

经过两年的审理,台北地方法院做出结论,被告的行为符合公众利益。

立法院第三大党,“时代力量”执行党主席黄国昌在台湾地方法院做出这项裁决之后发表声明说,“这项裁决确认了公民运动的精神。”

学运领袖林飞帆等人周五亦在台北地方法庭外召开记者会。林飞帆表示,“今天这样无罪的判决并不只针对318当天这个案件的无罪判决,而是这场运动所有运动参与者的无罪判决。”

台湾总统府发言人林鹤明则表示,太阳花学运是台湾民主进一步深化里程碑,借公民社会全面崛起与投入,这波民主浪潮更让自由民主与公平正义价值落实在公共治理上,进而带动国民福祉全面提升。

台湾民进党在去年举行的台湾大选中获胜上台不久,便取消了针对抗议民众冲击行政院的另一起上诉。当时行政院长林全就表示,太阳花学运具有“合法性及社会贡献”。

来源:看中国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