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辈出的时期?盘点中共造假英雄

发表:2013-04-12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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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毛泽东思想”是造假的理论基础

毛泽东,被毛粉们认为是学习马列主义辩证法最卓越的“革命导师”,毛记最有名的辩证法是“一分为二”。什么叫“一分为二”?就是说,一切事物都有两重性,正面事物和反面事物互相依存,互相转化,好事可以变成坏事,坏事也可以变成好事。毛在六十年代时搞了一场对“合二而一”论的哲学大批判,这是因为当时有个日本的诺奖得主,说他的成就是受了毛“一分为二”哲学思想启迪,毛因此而飘飘然,以为自己真的是哲学权威了,于是就以势压人,横扫中国哲学界的所有学者,统一他的“一分为二”论。其实,那个日本人是在忽悠毛泽东,因为他荣获的是诺贝尔物理奖,他的成果是物理学关于微粒子对称性的研究。

毛泽东,显然是继承了马克思的传统,把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三个学说混为一谈了。因为毛的“一分为二”论,既不是一般逻辑工具的对称命题,也代替不了物理学研究的对称性命题。即使将毛的“一分为二”附会成逻辑学的对称命题,那么也有三个对称性关系命题没有论及,即非对称关系和反对称关系,还有个虚对称关系。可见,毛的“一分为二”论本来是一个残缺不全的哲学思想,也可以说它是个诡辩术。另外,现代物理学关于“夸克禁闭”的研究已经证明,所谓“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这个命题其实是反科学的,从而也是反动的。特别是“一分为二”论在全国学毛著运动中被广泛地庸俗化成了阿Q式的自慰。

言归正传,我党打造了很多英雄,但我发现很多英雄,其实都是毛泽东“一分为二”的产物,是化腐朽为神奇的假货,将本来的坏事变成了好事,那么啥叫坏事呢?比如说吃了败仗,或者出了重大事故,这都关系到追究责任的问题,特别是领导的责任。但是,如果因此而出现了英雄事迹,那么一切就都变了,只有功绩没有责任了。用什么文字能表述这个变化呢?化险为夷?不妥。转败为胜?不妥。起死回生?也不妥。变废为宝?更是扯蛋。其实对我党来说,一切牺牲只有“死得其所”这四个字最合适,也就是活该。因为共产党特别是毛泽东,是只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的,出了人命那更是小事情,即使是和平时期死了人,毛主席也常说: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

我党打造的假英雄,在我党教科书里是多不胜数,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按常情常理分析的结果,几乎没有一件英雄事迹合乎客观规律,今天想弄清我党历史上各路英雄的事迹真相也不是那么容易了。已经有人揭露过黄继光和董存瑞的英雄事迹是弥天大谎了,因为黄继光同志的肚皮不是铁板,没可能堵住机枪眼,我党制造这个假英雄的背景是为了宣传上甘岭战役,而宣传上甘岭战役则是为了掩饰此前在白马山的失利。至于董存瑞同志,是必须舍身炸碉堡的,因为他是立了军令状的敢死队员,完不成任务要被枪毙,反正也是死,是被英雄的。我党人海战术中的军令状或督战队,用“一分为二”来解释都是好事。战争时期打造的假英雄这里就不表了,下面举几个五十年代后的假英雄模范例子:

中国原子弹之父邓稼先

众所周知,研究原子弹的,应该最清楚相关的操作规程,而且这些规程相当于纪律,而他自己却在找到原子弹残片之后,得意忘形的捧起来,高兴之余才发现自己急于立功而失误了,大错铸成后悔已经来不及。还有,原子弹试爆不仅是失败了一次,据说“每次到事故现场,邓稼先总是冲在最前头”。这次是空投氢弹,降落伞没打开,弹头直接掉在地上摔碎了,而且“没有准确的定点,一百多个防化兵去找都没有找到”。于是,邓稼先就亲自去了,结果居然被他找到了,还“用双手捧起了碎弹片”。最终,他死于核幅射。

认真的说,中国原子弹之父这一举动是严重的违反了纪律,而且是明知故犯。据说世界上第一个敢于踢核弹头的是个荷兰农民,他在田间发现了一个北约战机失事散落的“罐头”,就没当回事一脚踢开,没过几天就死于核幅射,北约这才找到了那颗核弹头。但那个老农,事先并不知道那是要命的玩意,是死于无知。而这位原子弹之父的死却与自杀无异,太没价值。幸好因为他“对革命贡献大”,是政治上可靠的红色知识分子,又因为这是集体事故,就没批他“别有用心伪装进步”和“个人英雄主义”,将邓稼先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错误“一分为二”,美化成了“不顾个人安危”。

和邓稼先式奴才愚蠢相媲美的,是另一个“革命科学家”彭加木,在罗布泊考察时为了“给国家省一点钱”,置全队人员生命于不顾,拒绝军队的直升飞机送水救援,违反自己制定的纪律,竟然离开集体去找水(找死),至今下落不明。

烈士雷锋

关于雷锋的烈士头衔,雷锋的“英雄事迹”,最初说他是为了“掩护战友”而“壮烈牺牲”的,这就有个“壮烈牺牲”的情节问题,但是因为这个故事实在无法编造的园满,不久,“壮烈牺牲”就被偷偷的改成了因公殉职。不过仍然是“烈士”,那么雷锋是怎么“因公殉职”的呢?

当时部队雷锋汽车班所配备的汽车型号是俄国“嘎斯51”(那些有“解放”车的照片都是在军区摆排的)这种型号车身较“解放”低。驻军所在地院内有排一人多高的四寸粗橡木桩,栓上铁丝供平时凉晒衣服。他教副驾驶乔安山练倒车,“倒――倒――倒”,一下子车尾就撞上了一根木桩,铁丝拔起了另一根木桩,雷锋身材矮小,那根被拔起的木桩,不偏不倚地正好砸在他头上,确切的讲,他是死于一场意外事故,并非重于泰山。如果反应快,跳到一边也完全来得及,但事情偏偏就这么巧。颅骨骨折一般是没救的,因为必须开颅手术,当时即使是沈阳陆军总院的医疗条件,开颅手术也十有八九失败,所以雷锋就“壮烈牺牲”了。

作为班长和正驾驶员,雷锋应该而且必须能预见到在晾衣杆附近倒车的后果。如果他当时没有“壮烈牺牲”,而是砸到了别人或损坏了其它公共财产,是不是要为事故承担责任?雷锋之死,也可以说最后是死于一种政治谋杀,因为他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了,这个典型由于太多造假,再活下去就只能越来越完美,而实际上活人是做不到这点的。在中国,当活的英雄难,活英雄今后万一犯了点别的什么错误,就会大大影响形象,若想永远保持英雄形象,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英雄死掉,所以中国的英雄大部分都是死的。那么为了政治需要,借此机会让雷锋结束生命也未尝不可,颅骨骨折不积极抢救,那不是最成功的谋杀吗?正因为雷锋死了,毛泽东才题词,沈阳军区的那些伯乐们才有了价值更高的千里马。

女英雄向秀丽

一个“奋不成身抢救国家财产而壮烈牺牲”的女英雄。事实上,这个女英雄也是死于一场重大责任事故,今天只要回顾一下当年大张旗鼓的新闻报导,就能发现其中矛盾百出:有说酒精瓶是被不慎打翻的,有说酒精瓶是自己失衡掉地的,有说向秀丽是用身体阻挡酒精流淌的,也有说她用毛巾去蘸酒精的。其实这场责任事故的看点,就是那樽酒精瓶子,它是怎么打翻的?谁打翻的?大量金属钠为什么堆放在离酒精很近的位置?而且旁边就是明火?另一个问题就是,酒精打翻后应该如何处理?为什么不用防火砂铺盖和用水稀释?而是象家庭主妇打翻了酱油一样的用毛巾去蘸? 

众所周知,1958年是什么年月?是大跃进时期,刚刚反掉了右派,一切大跃进“卫星”都是严重违背科学规律,瞎指挥蛮干的结果。而当时,那些相信亩产万斤的文科生记者们的报导就是这样可笑:金属钠遇水遇高温会爆炸。其实,钠是一种软金属,它与水结合会剧烈反应生成氢气(2Na+2H2O=2NaOH+H2↑)同时大量放热,不纯净的氢气遇明火才会爆炸,另外,金属钠也不是报导的那样保存在煤油里,而是保存在液体石腊里。这样的报导显然是为了塑造英雄而找理由。

象广州何济公制药厂这类化工企业,职工的安全防火教育应该是必备的,生产现场也都应该有必备的消防器材,但因为大跃进,这一切生产必备的知识和设施都被忽视了,大跃进年代是各生产领域事故频发时期,可以说每放一颗卫星都有事故伴随。但是所有的重大事故都是“国家机密”,从来不予报导。几乎所有的事故责任,在当时的内部通报中都被巧妙地掩饰,瞒得天衣无缝,实在瞒不住的,特别当责任人是我党党员时,往往被美化成了英雄事迹,所以那个年代里的英雄也特别的多。而且英雄们在断气前无不异口同声的念念不忘国家财产,念念不忘交纳党费,向秀丽就是这样一个典型。

海军英雄安业民

这位英雄“壮烈牺牲”于1958年8•23金门炮战,据当时报导,“突然,火炮右后方存放的弹药包被一块弹片打着了,燃烧着烈火。炮长下令射击停止马上散开,这时如果不把火炮转移隐蔽,有可能被敌弹击伤,如回转炮身,躲闪不开烈火。安业民选择了后者,坚定地保护火炮,面向了烈火”。

从报导上可以获知,安业民是海军陆战队海岸炮兵的方向瞄准手,既然现场有弹药包堆放,那么他操作的应该是固定阵地的大口径榴弹炮(130或155MM),即火炮平时隐藏在掩体中,使用时移动至阵地上,可以改变射击角度,在射击完毕或装填弹药时,要将火炮移回掩体,按常规,弹药应该放置在掩体内。海岸炮兵,是在狭窄海域的陆上配合海上作战的,并有这样一条纪律:“战斗中一旦射击暂停,不论遇到任何危险,方向手一定将炮身安全转移”。正是这条纪律,迫使他献出生命。由此也可以断定,8.23是两岸互相炮击,双方都互为目标,那么在同样情况下,我军伤亡肯定不止安业民一个。

从报导中还可以看出,炮长发出的命令“马上散开”明显与作战纪律相矛盾,安业民是违抗了炮长命令,遵守了那条“不论遇到任何危险,方向手一定将炮身安全转移”的纪律,当副炮长又冒着炮火前来命令安离开炮位,并派人代替时,安仍不肯离开:“请放心,我能完成战斗任务!”这时候,“战场上铁的纪律”就不见了,军令也不如山了。如果安当时服从炮长命令,立即扑灭身上的火就不可能送命,但他却要承担违反纪律的责任,总之我军有很多“二十二条军规”在主宰着炮灰的命运,阵亡的士兵能否成为英雄烈士,完全由长官意志来决定。

显然安业民是由一个屡次违抗命令的典型,华丽转身变成了英雄。为什么要树立这样一个英雄呢?因为毛泽东发动8.23炮战,本来是打算打下金门“解放”台湾,没想到美军横在台湾海峡,又打不过国民党的海空优势,只好大力吹嘘炮战胜利来掩饰惨败,既然是胜利,那就一定要有英雄来陪衬。

空军英雄杜凤瑞

上面的8.23炮战中,安业民是海军英雄,还有个杜凤瑞是空军英雄。但事实上,和他们一样“壮烈牺牲”的炮灰应该更多,因为这场战争由于敌方武器先进技艺高强,我军损失是相当惨重的,仅米格17就被击落了32架。战争一开始,我军米格17即以每次一百五十架至三百架的大编队轮番攻击,虽然国军的F86战机升限不够,无法进行有效拦截,但是在空中格斗中,我军飞行员显然不是国军对手,杜凤瑞这样的“空军英雄”,飞行记录仅仅才500小时,特别是国军战机佩挂了响尾蛇导弹后,米格17的爬高逃窜优势就丧失殆尽了。

在10.10空战中,因为杜凤瑞的米格17被击中后,残肢与F86相撞,才“击落”了敌方飞行员张乃军,结果歪打正着的捡到了一枚响尾蛇(官方竟然吹嘘说“捡到了五枚”)。同样的空中碰碰车肇事,43年后又在海南岛上空重演,我军也歪打正着的得到了美军EP-3侦察机。

1958年台海空战,被我党吹嘘成“开创了震撼世界的导弹时代空战:入闽空军(包括海军航空兵)与台湾空军空战13次,击落台湾军飞机14架击伤9架,参战部队被击落、击伤各5架”。但是实际上真正形成战斗规模的只有四次,即:7.29空战,8.14空战,9.24空战,10.10空战。

空战战绩的证据,一是飞机上照像枪的胶片,二是飞机残骸。因为台海空战基本都是在大陆上空进行的,那么国军战机只要被击落,飞行员不是被打死就是被俘。但是我军既拿不出击落F86的胶片,也拿不出除张乃军以外的飞机残骸和飞行员尸体俘虏。而且我军的战果,活人的战绩几乎找不到,都是由“壮烈牺牲”的飞行员获得,因为这种死无对证的战绩可以随意编造。

自空战以来,米格17机群一直没占到便宜,靠了“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群狼战术,多次较量才击落了两架F86,而杜凤瑞一人就撞落了一机,重要的是得到了一枚响尾蛇,这才是他被授予一级战斗英雄的原因。前头说过,胜利总是要有英雄陪衬的,特别是不光彩的胜利,更要靠英雄来壮行色了。

少年英雄刘文学

常言道,自古英雄出少年,所以中共造英雄自然也少不了未成年人,刘文学就是其中一个典型。但即使是未成年人,刘文学这个所谓的英雄也并不光鲜,他“英勇牺牲”的时间是1959年11月18日,当时正值国家经济崩溃,进入所谓“三年自然灾害”时期。自“新中国”后,我党一直对人民实行阶级斗争教育,大力培养“党的驯服工具”,特别是在青少年中煽动阶级仇恨。刘文学,显然是这种仇恨教育下的悲剧人物。

据我党传媒多年来的公开报导,刘文学是为了“保护集体财产,与地主分子王荣学搏斗而牺牲”,但是这件事,现在人们只要用常情常理简单分析一下,就会发现许多问题:海椒,也就是四川尖辣椒,据我了解,四川重庆等地区,辣椒的露地栽培一般是在上年的年末播种,五月下旬至十月中旬挂果采收,收获期为半年。即便是相对温暖的重庆,农作物也是有生长期的,到十一月下旬已经立冬,也就剩下几只干瘪的老辣椒了,也就是农家说的“罢园”了。一个被管制的地主为什么要去偷几只老辣椒呢?再思考一下,当时农村已经进入了“瓜菜代”,特别是四川这样的重灾区,十一月份的田地里即使没有“罢园”,还能剩下什么呢?

而且“老地主”还能拿出一块钱来收买刘文学?以五十年代的物价,即使干辣椒的市价也不过几角钱一斤,一块钱能买多少?一块钱对当时的贫苦农民来说是个什么概念?一贫如洗的四类分子们平时身上能带有一块钱吗?所以这个情节也有编造之嫌,我认为最大的可能是,王在口供中提到了当时想用一块钱哄小孩子的承诺:都是亲戚,你别嚷了,放我回家后给你一块钱。

但是刘文学所接受的教育却是阶级仇恨,要时刻警惕“阶级敌人的破坏捣乱”。在他心目中,王荣学这样的“老地主”根本就不是人,他们只能老老实实,绝不许乱说乱动,即使与自己沾亲带故,也要大义灭亲。所以,见到王出现在生产队田地里,那就一定是在偷辣椒(尽管已经没有什么海椒了),就要坚决斗争,至于该不该先搞清事情的原委,值不值得扭送告发,那已经不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能够考虑的问题了。显然,王是在刘文学的无理纠缠下一再哀求告饶不成,新仇旧恨涌上心头,一怒之下动了杀机,酿成了那个年代特有的“反革命阶级报复”案件,理所当然的,刘文学也就成了当时政治上最需要的“少年英雄”。

“钢铁战士”麦贤德

何谓“钢铁战士”?该英雄事迹是这样报导的:“正在这时,一块弹片打进麦贤得的右前额。......副指导员替他包扎好伤口时,......当副指导员刚刚离开机舱,他就挣扎着站了起来。这时额上的鲜血粘住了眼角和睫毛,阻碍了视线。但是,他凭着平时练就的一手“夜老虎”硬功夫,顽强地坚守着战斗岗位。在剧烈摇摆的机舱里,他穿来穿去摸索着检查一台台机器、......一颗颗螺丝钉。并顽强地用扳手拧紧,保证了机器的正常运转。忍受剧痛坚持战斗了3个小时,直至歼灭美制蒋舰“章江号”和“剑门号”。

在1965年“八六海战”中,麦贤德是611号护卫艇的轮机兵。轮机兵的任务,就是舰船出航时在轮机舱巡视设备,加点润滑油排除点小故障什么的,主要是在战舰停泊时对设备进行保养护理。不幸的是,这位“钢铁战士”脑袋里的弹片竟然是来自自己人的炮火。因为当时611号艇“正好位于己方艇队与章江号之间,在猛烈炮火中先是误被己方炮弹击中,接着又被章江号击中,人员伤亡过半,3部主机被打坏,前舱进水”

611艇是苏式“牛虻”级炮艇,排水量120吨,定员36人,由四部12V-180柴油机驱动。如果没有鱼雷艇配合,根本就不是大舰的对手,我军海战采用的是“以小吃大,以多打少”战术,先以炮艇缠住敌舰,掩护鱼雷艇逼近群起而攻之。611号吃了自己人的炮弹后,只剩下了一部螺旋浆,完全丧失了战斗力,估计舵也失灵,那它就只能原地团团打转,如果章江号没被鱼雷击中,它肯定是逃不过的。所以麦贤德负伤后所作的一切,如拧紧螺栓等也就毫无意义,仅仅是习惯动作而已。但是因为“八六海战”创立了小艇打大舰的战功,611号艇被授予“海上英雄艇”称号,既然是英雄艇,就应该有英雄才行,于是就选中了平时政治表现突出,积极要求入党的共青团员,肉质的永不生锈螺丝钉麦贤得。

二,党报军报是造假大王

欧阳海和蔡永祥

众所周知,六十年代,在中共宣传史上是英雄辈出的时期,几乎平均每个月产生一位英雄,为什么频率这么高?就是当时正值“三年自然灾害困难”,中共需要激发每个人的虔诚、无私、自觉牺牲和奉献精神,所以就推出了众多的“英雄”和“事迹”。

欧阳海和蔡永祥的英雄事迹大同小异,都是为了“几百名旅客的生命安危奋不顾身英勇牺牲”的英雄人物,其实也都是制造出来的,据《欧阳海之歌》的小说作者金敬迈自己披露,欧阳海的事迹本来是一场事故:“驻衡阳的140师有个战士调皮捣蛋被火车压死了。我问怎么回事?说是他没好好行军,跑到火车站的轨道上去推一匹马,说是马受惊了,跑到轨道上去了。用得着你推吗?火车来了马自然就跑开了。结果火车一来,马还是跑了,人哪有马快啊,就给压死了”。

作者当初是写报导替这个“调皮捣蛋”的战士鸣不平,结果被上级发现这是个宣传教育的好题材,于是按上级意图反复修改,将很多模范事迹都堆积在一人身上添枝加叶的越写越多,最后写成了一部小说。据说这场事故还另有情节:欧阳海去推马屁股,被惊马一蹄子踹倒了没爬起来才被火车轧死。其实按常理分析,即使马匹驮的是炮架子,马儿没跑开,欧阳海也救不了火车,因为马能驮得动的东西,火车一撞早飞出去了,怎么可能导致出轨呢?当时还有一个荒唐的说法:马皮牛皮什么的能将火车滑脱轨道,人们还居然相信了。

蔡永祥,就更是凭空制造的英雄了,金敬迈写完《欧阳海之歌》,又接到了江青的新任务,要写《蔡永祥之歌》,不过这次他实在是再也没法瞎编,因为:“那个事迹是假的,一看就知道。我在他值勤的那座桥上站岗观察了一个月,那桥每10分钟就有一趟列车通过,是个交通枢纽,夜里灯火通明。当时的材料说,蔡永祥是1点钟上的岗,夜班值1个小时,事情发生在1点15分,就是他上岗后的15分钟,一个‘阶级敌人’在铁轨上放了一根棍子,企图颠覆火车。但两条铁轨间的距离是1.435米,棍子却不够1.4米长,搭上这头那头就短了,而且是根细木棍,怎么能颠覆火车?我说这棍不足以把火车颠覆,他们就换了条水泥的,但里面没有钢筋,火车一压就碎了......”。

蔡永祥的英雄事迹宣传了不久就偃旗息鼓,因为伴随“英雄事迹”的应该是一桩重大“反革命破坏案件”,但是作案的“阶级敌人”却一直也没有找到,连那根“大木头”也不知哪儿去了。现场只有蔡永祥一个人,他怎么知道即将开到的火车是红卫兵专列?他的判断(阶级敌人破坏),别人又是怎么知道的?这一切都无从查究,所以不得不停止宣传不了了之,那么《蔡永祥之歌》也就流产了。

王杰和刘英俊

这两个“英雄人物”,是毛泽东一分为二“变正法”的应用典型,也早有人批得体无完肤。王杰是继雷锋之后,解放军大力传的又一“英雄事迹”。著名的“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座右铭就出自王杰日记。从五十年代始,毛泽东想打世界大战搞了全民皆兵,民兵训练都是由当地武装部组织驻军协助。事实是王杰辅导民兵埋地雷(在训练中以炸药包模拟地雷),不慎引爆了炸药包被当场炸飞,还炸伤了十多个民兵,一开始,部队师党委在向上级报告中,已经把王杰的死正式定性为一起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责任事故。

但是这件事被当时济南军区青年部的崔部长淘宝了,说:“以事故定乾坤这种思想是违背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事故归事故,英雄归英雄。雷锋不也是死于事故吗?你回去后,可以搞个详细的材料给我,定了性的东西,只要是错误的,可以平反嘛!”

于是,新的调查报告又变成了:“……原来王杰使用的拉火管是过了期限的,拉火装置早已失控。当王杰把拉火管接上连结炸药包的导火索时,拉火管突然引爆。这时,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已来不及,在这危急关头,如果王杰想保全自己,完全可以向后仰身,以避开炸药包爆炸时形成的45度最大杀伤角,可根据验尸来看,王杰没有这样做,而是用自己的身躯扑向炸点,掩护了在场的民兵和人武干部……”

济南军区装甲部队的领导,为了逃避责任,干脆来了个反戏正唱,由军队的笔杆子硬是将王杰写成了活学活用毛著的模范标兵。接着又出现了更大的转机,这篇报导被林副统帅发现了,林彪看后授意:“我们宣传王杰同志,主要宣传他的优秀品质、模范行为和他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关于事故问题,可以避开。”所以,因“爆炸时形成的45度最大杀伤角”所炸伤炸残的十多个民兵和人武干部,在此后的宣传中,连提也没提。

林彪为什么要大力宣传王杰?除了鼓励全军学毛思想,更主要是鼓励王杰的炮灰精神,林彪在军事上当然比毛泽东内行,他很清楚中国军队在现代战争中是个什么角色,如果没有人肉炸弹将一事无成。在全民皆兵大练武中,误伤和事故层出不穷,王杰的事故是因为他炸死了自己,这样的死典型怎么吹怎么有理,王杰所在部队不仅保住了“四好”荣誉,还成为全军的榜样,借宣传王杰,也宣传了林彪倡导全军学毛著的伟大成果,包括林彪在内的活人,都借了死人的光。

接下来是刘英俊,他本来是个经常顶撞领导的“后进战士”,但是却做出了拦惊马救人而牺牲的英雄行为,这肯定不符合共造英雄的标准。为了合乎标准,将后进宣传成先进,使英雄高、大、全,《解放军报》的喉舌们又移花接木,将刘的成长过程及其思想道路加以发挥拔高,加进了许多根本不是刘英俊的事或他说过的话,将刘英俊打造成为一个具有强烈文革色彩的突出典型。可以说,虽然刘英俊的舍身救人行为本身,不存在英雄造假的成份,但是党报军报完善英雄形象的宣传之举,则是百分百的画蛇添足和造假,反而将英雄的光环罩上了阴影。

吕祥璧、李文忠、门合

吕祥璧的英雄事迹是:1967年3月3日下午,吕祥璧为支援春耕生产,驾驶马车拉油桶。装车时,油桶撞击声惊了拉车的马。惊马沿着公路狂奔,马车失去了控制,4名学生望着狂奔而来的马车惊慌失措,呆立路心,惨祸即将发生。在此千钧一发之际,吕祥璧临危不惧,猛拉缰绳,使马车翻倒在路旁沟里。4名学生安全脱险,吕祥璧却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那年他才22岁。

吕祥璧和刘英俊的“英雄事迹”几乎一模一样。所不同的是,吕比刘的政治表现好,他在生前有“革命日记”曾写到:“人民需要我去死,我就会挺身而出”,“为人民牺牲就是我的光荣”。这才是他之所以成为英雄的亮点,中共要的就是军人的这种炮灰精神,因此它打造的所有的英雄,都有类似的豪言壮语。

其实不论是刘英俊还是吕祥璧,在执行任务(赶马车)中的一切“英勇行为”都是军人的天职,对惊马翻车这种事故,采取措施紧急避险完全是车老板的责任,反之他们就应该承担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但是一经过《解放军报》的妙笔生花,吕祥璧的责任事故就变成了“为保卫红卫兵安全英勇地献出了自己生命的毛主席好战士”,四个小学生也变成了“红卫兵”。

学习吕祥璧的高潮还没减退,江西那边又出了一个事故,据当时《解放军报》报导:遵照伟大领袖毛主席和林彪副主席的命令,进驻江西支左的6011部队,于1967年8月19日,派出一支无限忠于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小分队,和当地部分革命造反派一起,横渡赣江,护送蒋巷区革命造反派,由南昌市返回农村闹革命。……在组织本排战士和数十名女红卫兵以及部分革命造反派上船后,……就在离对岸不到半里的激流处,船身竟突然摇晃起来。……由于船头急速下沉,五六十名红卫兵小将和革命造反派战士,已掉进了激流之中。……经过四排同志和当地革命造反派的英勇奋战,五十多个红卫兵和革命群众得救了。但是,毛主席的好战士李文忠、李从全和陈佃奎三位同志,为捍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为保卫无产阶级革命派,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显然,“支左爱民模范”李文忠,是当年江西文革武斗的牺牲品,时值程世清受毛泽东之命赴抚州弹压“军事叛乱”,李文忠“护送”的就是参加抚州武斗的造反派和红卫兵。(《文史精华2008年第11期•程世清沉浮录》)因渡船超载至江心翻船,既然“人民子弟兵”都被淹死三个,那“革命群众”被淹死的也不会少,事实上,只有二十七个女“革命小将”被救。宣传李文忠,并不在于他救了多少个红卫兵,而在于毛泽东对程世清平息江西军事叛乱的肯定,经毛泽东批准,中央军委于1967年11月20日授予四排和李文忠为“支左爱民模范排”和“支左爱民模范”光荣称号。

《解放军报》很快的又为李文忠掀起了一个宣传热潮,不仅一如既往地说他如何“活学活用”了毛泽东思想,又在社论和报道中将他的事迹总结概括出文革中的流行口号:“毛主席热爱我热爱,毛主席支持我支持,毛主席指示我照办,毛主席挥手我前进”。

学习李文忠不到两个月,西北地区又出了一个“支左模范英雄”门合,在帮助民兵试射人工防雹土火箭中,因意外爆炸事故而牺牲。据说门合也象王杰一样,在土火箭就要爆炸时,迅速“扑向炸点,牺牲自己”,掩护了群众。这次军报对门合总结的口号是:“一切服从毛主席,一切紧跟毛主席,一切为着毛主席”。

值得玩味的是,对英雄门合的宣传正值中央文革为青海造反派“八一八“平反之时,和前面的宣传李文忠英雄事迹有异曲同工之处。且看当时的报导:“一天,我路过巴仓农场,遇见了门合同志。他关切地问我:‘你参加了什么组织?’我说:‘参加了‘八•一八’红卫战斗队。’他听了非常高兴,紧紧地握着我的手说:‘好,你参加的是革命组织!’门合同志的这番话,说得我心里热烘烘的,更加坚定了我保卫毛主席、保卫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坚强决心。”(《人民日报》1968年6月2日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门合英勇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而且巧合的是,李文忠救了二十七个女红卫兵,门合也救了二十七个革命群众。

据说门合是在搅拌“炸药”时发生了意外爆炸,根据常识,民用炸药硝胺在无雷管引爆的条件下是不会爆炸的,之所以爆炸,是因为违反操作规程引爆了推进火箭的火药,比如配合比不对(氯酸钾过量),搅拌工具和搅拌不正确等等,都可能引爆推进火药,这类事故在那个时代可以说是屡见不鲜死人无数。但中共树立这个“支左爱民模范”,主要目的是为宣传“英勇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所以明明是责任事故,也要“一分为二”的变坏事为好事,把死人也当成政治工具。

至于“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则是当时的“左派理论家”们为吹捧毛泽东而创造的新提法,门合是个半文盲大老粗军人,根本没可能知道这一最新时代用语,但是却被笔杆子们写成了实践和体现这一时新理论的“光辉榜样”。

中共制造了无数个假英雄都很成功,不幸的是活的英雄没有一个不露馅不穿帮,刘学保就是这样一个典型。解放军报社老记者,曾担任过《炎黄春秋》主编的卢弘在《“文革”中的“英雄”是怎样塑造出来的?》一文中说,“刘学保实际上是在包括军报在内的舆论工具的宣传蛊惑和煽动教唆下,从一个二十来岁的普通战士,变成了杀人凶犯和政治骗子的”,卢弘所举的文革英雄如王杰、刘英俊、蔡永祥、吕祥璧、李文忠、门合无不是为政治宣传的需要制造的虚假典型,而这些虚假典型对于年轻人的蛊惑毒害十分严重,终于让刘学保这样的英雄崇拜者走上前台,以杀人和自残来实现心中的英雄梦。

刘学保,兰州军区某部副班长。1967年底,刘发现“反革命分子李世白”要炸毁大桥,便“殊死搏斗”,用斧头将李砍死。随后,刘被树为“保卫毛主席和社会主义江山”先进典型轰动全国。然而事实真相却令人瞠目结舌:被他“砸烂狗头”的那个“阶级敌人”李世白,本来是一个老实本分的林场老工人。1967年12月17日晚,蓄谋已久的刘看到李外出,就拿着早已准备好的刀子和斧头,悄悄跟踪李走近一座破旧废桥时,残忍地将李杀害。之后跑到桥下,引爆了自己带来的一个雷管,炸伤自己的左手,大喊“抓反革命!”部队领导立功心切,很快将“英雄事迹”上报,《解放军报》则迅速组织了报道。此后,刘不仅连升三级成为营级干部,还当选为兰州军区党委委员,选为九大代表,受到毛林的亲切接见。而无辜的李世白一家,却变成了“反革命家属”被赶出林场,老妻被迫改嫁一个疯老头,一个儿子喊冤被抓进监牢,其余孩子都改名换姓流落异乡。

虽然事后《解放军报》也收到了很多读者来信质疑,但在当时的政治空气下,怀疑者反而都受到了追查和惩处,直到文革后,这一冤假错案才被纠正。天理昭昭,1985年终于查明:刘学保为当英雄杀害无辜,自残欺骗社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公开为李世白及其全家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及其应有权利。这些都登在1980年代出版的《法律与生活》等报刊上,始作俑者《解放军报》自己也不得不作了相应报道,不过并没有为此表示自责,更绝口不提刘学保犯罪与军报之间有着什么样的因果关系。据说,刘学保被减刑释放后,依然没有悔悟,还一口咬定自己是英雄。而煽动教唆刘学保这类“英雄”的军报笔杆子们,对于自己做过的事写过的文章,却至今无人忏悔,他们还照常升迁高位,有的虽已离休也正在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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