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贪官被判“颠覆国家政权罪”的?

发表:2012-09-12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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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穷困潦倒的屁民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了。虽然我分不清这个罪名到底是指颠覆国家还是颠覆政权,抑或是连国家带政权一起颠覆,也搞不懂几篇牢骚文章何以竟能有颠覆的能量,但毫无悬念的是,凡被指颠覆者,大多是手无缚鸡之力甚至是穷困潦倒的草民。首先,以他们的经济实力,买一两只自动步枪就会使其倾家荡产,而向陈平福之流的乞丐,恐怕连买一把手枪的能力也没有吧!

反观我们的贪官,不管是已经下岗的还是在岗的,虽然他们大肆侵吞国家财产,虽然他们花大笔纳税人的银子用于制备“百女阴毛笔”或进行私处整容之类的勾当,虽然他们制造大量豆腐渣工程以感动中国,但从来也没有一个因为其恶行而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的。
如果说这个国家有朝一日真的被什么人所颠覆了,那毫无疑问,一定是十羊九牧的贪官折腾的结果。试想,一个贪官动辄就是百万千万上亿甚至数十亿的捞取;试想,一个本来就没有什么科技创新和技术含量的国家靠世界加工厂才挣得的血汗钱被多少贪官通过早已潜伏海外的子女甚至二奶源源不断地输送到自己的敌对国;试想,一个为了向上爬而不断制造狗屎一堆的形象工程…这样的情形继续下去,这个“国家政权”不被颠覆才怪呢!

想当年,陈希同、王宝森等贪官,虽然他们大肆贪污腐败,但对于“国家政权”却是表现得忠心耿耿,不但贪污盗窃之余谆谆教导我们要如何如何爱国,还以实际行动誓死捍卫来着。之后的陈良宇,再之后的刘志军等等,他们无一不是爱国口号“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主。就以我所接触过的某贪官为例,虽然不算太高的职位,但在其落马前,自视也是属于云端级的人物了。一次饭桌上我偶尔提及腐败问题,他立马脸色阴沉下来并厉声斥责我思想阴暗。我以为他只是在公开场所做做样子,但事实证明他是真的动怒了,因为之后再见面,态度就没有之前那样友好了。所以我的看法就是,绝大多数贪官,客观上实施颠覆活动,但在主观上却是极力维护现行体制的。

据说,中国有着5000年的悠久历史,而“颠覆”的罪行也几乎有着同样悠久的传统。古代帝王特别是暴君,凡是对待不同意见,无不以“颠覆”的罪名加以迫害或诛杀,只是当时的提法是以违天命(违天命实际就是违背天子的意志)。我们试举纣王对待“颠覆罪”的酷刑:
(1)炮烙之刑:一般认为“炮烙”之“烙”当为“格”之讹传,这是商纣发明的一种酷刑,即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火烧热,令罪犯在铜柱上行走,最终因酷热难耐而坠入炭火中烧死;

(2)醢:本案中九侯所受之刑,即把人杀死后,再把其尸体放入一个类似舂米用的巨大的舂子里捣成肉酱;

(3)脯:本案中鄂侯所受之刑,即把人杀死后,把其尸体晒成肉干;

(4)剖心:比干所受的刑罚,就是将活人的心挖出来。这些都是极其残忍的刑罚。

除此之外,见诸史料的还有断手、罚丝、劓殄等。《韩非子.内储说上》就说:“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劓殄,即后世之族刑,见之于《尚书.盘庚》的记载中。而在商代甲骨文中,还可见到与墨刑、劓、刖、宫、大辟等相关的记载,它们说明,商代已经有了后世称之为“五刑”的滥觞。

我们再看看秦始皇时代对待“颠覆罪”的酷刑:

秦自商鞅变法以来,法令即十分严苛,一人死罪诛及三族,一家犯法邻里连坐,百姓动辄被罚充苦役或惨遭酷刑。到秦始皇时,更一味“专任狱吏”,把严刑峻法推至颠峰。《汉书.刑法志》有载:“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颠、抽胁、镬烹之刑。至于秦始皇兼吞战国,遂毁先王之法,灭礼谊之官,专任刑罚,躬操文墨,昼断狱,自程决事,日县石之一,而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其酷刑之名目,诸如谪戍、籍没、黥为城旦、连坐、腰斩、车裂、枭首、戮、坑、磔、抽胁、镬烹、具五刑(黥劓,斩足,笞杀,枭首,弃市)、族、夷三族(父母,兄弟,妻子)等等,不一而足。而秦始皇焚书坑儒事件,专门针对的就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的。

众所周知,49年之后,我们国家也是有着过度“颠覆罪”教训的。57年反右,许多单位按5%指标划分右派,有多少只是说了句无关痛痒的牢骚话就被打成右派而饱受凌辱甚至折磨致死!到了文革时期,那更是“反对即反动”的疯狂岁月!正如叶剑英所指出的那样:文革整死2000万,批斗一亿人。比如张志新,就因为质疑江青就被以“颠覆罪”割喉枪毙掉了,真是惨绝人寰!

陈平福,一个国企员工,被无情地下岗潮所抛弃,国家没有给以必要的补偿安置;生了大病,国家没有给以必要的医疗救助;最后,无奈之下街头拉小提琴卖艺谋生,国家不但视若无物,反倒是派出恶徒打手反复殴打折磨,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啊!

善良的人们总是以为,文革之后就再不会有文革,殊不知,“空前”之后并不能保证一定就会“绝后”!文字狱的一再重复,正说明这个社会在向文革的深渊探足。

“黄钟毁弃,瓦釜雷鸣”已经是一个时代的大不幸,而黄钟们成为正义的化身,则更是文明社会的耻辱!在官员普遍腐败的情形下,谁能保证,不是那些正在以腐败的实际行动颠覆国家的人却正在对忧国忧民的耿介之士下达“颠覆罪”的判决书?

套用太祖名言就是:贪官,只有贪官,才是“颠覆”这个国家的真正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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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凯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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