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不能失去言论自由的宝地

发表:2011-11-06 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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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目前正在审议《二零一一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预期明年七月完成立法。港府称,「条例草案」旨在更新香港的版权法例,确保它经得起科技急速发展的考验,促进版权拥有人和联线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合作,打击网上侵权活动。

香港资深新闻工作者冯智翔最近在亚洲週刊上撰文批评表示,他本来一直相信,今天香港享有的言论自由,应该是被所有中国人视为最宝贵的,亦是中国今后发展必须参照的一个社会目标。但是,就在人人都不再怀疑这个近乎真理的事实时,香港政府却以声东击西的第三隻手,暗中破坏言论自由,致使香港在未来的一两年内,言论自由极有可能受到非常大的箝制,甚至被破坏得体无完肤。这等情况并非直接浮现,而是暗藏在一些表面不相关新修订的法例上,以曲线方式进行,如果让这等看似无杀伤濳力的法例修订一旦成为现实,那麼,香港今后真的可以说是开倒车了!全中国的人民亦将永远失去了这块言论自由的宝地。

冯智翔认为,这是「曲线打压言论的法例」,全香港网民群起反对,指若通过必会扼杀市民的创作空间及言论自由,尤其是针对现时社会上最流行的政治恶搞文化。

冯智翔表示,条例草案给予版权持有人于所有媒介专有的传播权,且刑事化具有商业规模的侵权行为,更把二次创作视为侵犯版权持有人的精神权利,拒绝以言论自由的原则豁免政治「恶搞」。该条例草案于六月时刊宪及通过首读,建议日后不论以任何电子传送技术方式向公众发放侵权作品,即有机会触犯刑事法例,最高刑罚为每件作品罚款约六千四百美元及监禁四年。

冯智翔表示,换言之,今后港人要利用任何有版权的影像或声音进行二次创作的恶搞,即属犯法。但是,政治恶搞是香港市民表达意见的一种普及文化,故不少网民和关注人权的团体均认为这次修订虽以立法保护版权为由,实际上是加强打压网络言论自由,以减低市民表达意见的民间力量。

事实上,普罗大众的市民不是时事评论员,他们要评论政府,很多时都会用上较感性或较意象的方式,又或不能长篇大论,只要一针到肉地去讲出自己的心声,而恶搞正是符合他们这种直觉的表述方式。高高在上的官员也若连这等小小的胸襟也没有,香港又怎称得上是个开放及言论自由的社会?

冯智翔表示,当局更应检讨一下自己做事是害民抑或利民,如一切都能以民为本,则恶搞也会自动消失,否则高官们是否又要再进一步收紧,连原创也禁?如此下去,不用多久,香港的言论自由必定会死于香港官爷们的手里!为的只是你们怕被恶搞,便把全中国最宝贵的东西摧毁了。



来源: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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