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政府的财政与百姓的蜗居

作者:何清涟 发表:2010-09-10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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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将投资这驾马车的驾辕马定为房地产以来,一些研究者(包括我在内)一直在观察这驾马车还能跑多远?换个说法,就是政府的土地财政什么时候走到尽头?因为按照理性思维:第一,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可用于开发房地产的城郊土地数量有限。早在2007年,北大教授平新乔组织的一项调查表明,沿海地区的可用土地资源最多能够维持3至5年;第二,政府能够最低限度地保持信用,承认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的合同有效。因为这不仅是政府与房地产商的交易,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购房者倾尽财力的投入。第三,中国为了自身的粮食安全,需要保持最低限度的粮食生产用地。

土地“靓女”被政府强行嫁第二遍

但中国政府的发展思路永远具有别人想不到的中国特色,同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在远未到合同期满的70年之前,人多地少的经济发达省份已经想出奇招:无论是住宅用地还是工业用地,只要具有开发价值,由政府以公共利益的名义重新收归国有,目的是为了再卖一遍。让政府再次获得土地增值收益。且看以下事例:

事例一:8月29日,新华网上登出一条消息,“江苏常熟突令800多名住户拆迁仅提前15天通知”。这条新闻的梗概如下:2010年新年前,江苏常熟湖苑五区的居民们从《常熟日报》上的一则通告得知,他们拥有的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在15天内被政府收回,随之而来的就是拆迁。按照全国通例,房地产开发商与当地国土局之间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合同期限应该是70年。可是,这里的房龄还未满10年,有的住户搬进去只有4年。

这次拆迁范围涉及34万平方米的土地,800多名住户。政府宣称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是为了实施“琴湖片区综合改造”工程,在这块土地上建成常熟未来的“休闲商务区”,法律依据是“公共利益”。

居民们发出一连串质疑:购买的房产为什么政府说收回就收回?城市土地规划可以随意修改吗?这种以牟利为目标的“商业开发”能算“公共利益”吗?拆迁补偿合理吗?土地储备中心作为拆迁专案的主体究竟有没有法律依据?为了维权,拆迁户们状告常熟市国土局、发改委、住房建设局、规划局。但目前似乎还未看到胜诉的可能。

事例二:台商被迫与政府土地置换。据BBC今年9月2日消息,台湾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日前率团前往大陆访问,不少台商希望海基会能够帮他们与地方政府交涉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土地置换的问题。早期到大陆投资台商多以制造业为主,工厂也都设在城市近郊,工业用地的使用权期限一般为30年。但随着长三角一带经济形态的改变,人口密度愈来愈高,以往以工业用途为主的开发区,当地政府已计划变更为住宅或以服务业为主的商业区,如此一来,原来的工厂就势必得往更周边的地方迁移。土地使用权期限虽然未到,台商也都愿意配合政府意愿搬迁,但遇到的问题是政府给的拆迁补偿费,以及政府设置的有关土地投资密度的价格,根本不够台商在新的地方盖新厂房。除此之外,让许多台商与当地政府产生严重纠纷的,则是对于土地增值后的利益分配,政府与台商的计算方式很不一样,政府计算的补偿比台商计算的要少得多。

重庆逼农民拿土地换户口

重庆则是另外一番风景。在薄督的领导下,重庆推行要农民用“土地换户口”。据介绍,在户籍改革中,重庆进城农民将穿上城市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五件衣服”,同时脱掉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这“三件衣服”。计划两年内让300万农民进城,十年内让1000万农民进城。由于农民脱掉的这三件衣服核心是“土地”,所以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都指出这种政策的剥夺性质:“宅基地换房,承包地换社保,两换这个事,你跟城里人跟哪个公民敢讲两换?法律规定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民的住宅是合法的财产权益,而社会保障是应该政府给提供的公共服务,在哪个国家,在哪个地方,可以跟老百姓讲,你要获得我的公共服务,你就要拿你的财产来换,没有过这种事情,所以这是在制造新的不平衡。”

与此同时,中央政府也在加紧以各种名义回收土地。一份由网易房产和《第一财经日报》联手披露的閒置土地统计名单,其包括1457宗閒置土地。其中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閒置土地共849宗,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閒置土地为608宗。回收的理由是指多家知名上市房企、国企、央企涉嫌“坐地升值”。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些违规土地被回收后会重新标价再“出让”一次。

建设部为今后大规模的拆迁张目

如果以为上述政府毁约行为是个别地方政府所为,那就大错特错。因为国家建设部最近已经通过几个管道放出话来:8月6日,在“2010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上,国家住建部城乡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发言语惊四座:1949年之前的房子,属于小农经济年代的,除了没有历史文物价值的,都属于可以拆除的;1949年到1979年的房子,属于50年代大工业规模年代形成的工人新村,也是可以拆除的;1979年到1999年的房子,虽然有成套的小区,但由于缺乏规划,也是需要改建拆除的;所以,真正不具备“拆除价值”的只有1999年以后的房子,即近十年内修建的房子。

几乎同一时段,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在第六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上说,中国每年20亿平方米新建面积,但建筑寿命只能维持25-30年。

住建部两位官员的话一出口,在中国引起了强烈反弹。已经被住房这座大山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中国人突然发现,自己倾全家毕生储蓄买的住房所凭藉的70年土地使用权完全是个空头承诺,在“公共利益”与“建筑质量”等无数由政府信手拈来的藉口面前不堪一击。凡在1999年以前的房子(常熟的房子房龄是1999年以后)随时可能被拆迁。

媒体讨论还涉及另一个中国应该考虑的问题:工程质量造成中国的楼房寿命不到英国的四分之一与美国的二分之一(英国的建筑平均寿命为132年,美国的建筑寿命为74年)。中国的建筑业每年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钢材却如此短寿,其结果是每年将产生数以亿吨计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中国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据对砖混结构、全现浇结构和框架结构等建筑的施工材料损耗粗略统计,在每万平方米建筑的施工过程中,仅建筑垃圾就会产生500—600吨;而每万平方米拆除的旧建筑,将产生7000—12000吨建筑垃圾。

对已经陷入垃圾围城的中国,在未能解决垃圾处理的情况下,还以如此之快的速度生产建筑垃圾,完全是自毁家园的愚蠢之举。

中国的经济将奔向何方?

今年工人罢工潮叠起,生态灾害频发,这两者都预示着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依靠透支劳工生命福利与掠夺生态资源支撑的经济发展已经走到尽头。最近中日经济比较成了热门。其实,两国经济现在唯一可比的是GDP规模大小。考诸实际,两国经济有一个主要区别:日本从经济起飞开始,其发展是依靠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在经济发展中逐渐开创出自主品牌企业,如东芝、日立、三洋、索尼;而中国近30年来一直是依靠土地矿产等资源粗放式发展,以生态为代价谋求经济“增长”。中国企业至今还没有任何品牌产品,中国制造等同于劣质品的代名词。

中国经济结构转型为什么如此困难?原因就是中国政府放弃了保护知识产权,由此扼杀了本国的创新能力,个人与企业都满足于盗窃技术成果,无法形成技术开发能力。中国政治高层近一年来反复强调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性,但至今为止,我还未看到中国政府为促进经济结构转型提供最基础的条件。如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打击,加大科研开发投入等。相反,中国当局展示给世界的是另一幅图景:出台新的外商投资规定迫使外资企业将业务和技术诀窍转让给中资公司,以换取市场准入;国家住建部与地方政府合谋,将主意打到了百姓的蜗居之上,仿佛铁了心要在用房地产业带动经济增长这条路上狂奔下去,将整个中国无休无止地拆到拆不下去为止,以满足政府的财政需要。

中国经济增长成也房地产,败也房地产。为了满足政府的财政需要,8000多万农民失去了土地,近400万户城市居民失去了住房,中国陷入了垃圾围城的困境。按政府目前透露的发展思路,不少中国人还要二度失去家园。如此“发展”好有一比,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中国人权双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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