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朱婉琪在入境柜台被截停后,被带到房间里,一名自称姓周的入境事务主任问她一些问题,包括来港做什么、会见什么人等。朱婉琪告诉入境处官员她在港的联络人是谁等等,又说今年七一即香港回归中国大陆十周年将至,作为人权律师,她也会参与一些合法的活动。但在接近凌晨1点的时候,入境处官员据称请示上级后,对朱婉琪说不可以入境,理由是所谓 “对公众利益没有好处”(Not conducive to public good)。官员直言对她的处理是和一般的人士不同。朱婉琪问对方拒绝入境是否因为她是法轮功学员,对方拒绝回答。
在午夜前,入境处官员接见她的时候,朱婉琪曾经接通她在港的联络人、香港法轮佛学会发言人简鸿章,并让简鸿章与周姓官员直接对话。简鸿章表示,他当时向入境处人员表明,他与代表律师都知道朱要前来香港,并主动提出保证,朱一如既往,来港是从事和平合法的活动。
港府拒入境损司法公义
简鸿章指出,不久之前的6月19、20日,朱婉琪曾顺利入境香港,与他及法律界人士商谈法轮功在香港寻求司法公正的问题,这次再来香港涉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港府当局如果拒绝她入境,肯定是违反了司法公义原则,破坏了香港人权与法治的道德根基,如不及时纠正,恐怕会给香港带来巨大的损害。他呼吁港府当局为了香港与港人的美好未来,不要再屈从于中共的黑名单操作,赶快把握时机,纠正拒绝朱婉琪入境的错误决定。
朱婉琪已通知她的代表律师,并表明会停留下来,依法提出上诉。据悉,代表朱婉琪的律师在今晨将到机场了解情况。但在凌晨3时许以后,记者已无法拨通她携带的两部手机。
今次是控诉港府非法遣返的司法覆核案件在4月23日向高等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以来,原告之一的朱婉琪首次被拒入境。当时朱婉琪及另外3名台湾原告均曾入境逗留数天。
2003 年4月,台湾和香港5名法轮功学员联名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控告香港入境处非法遣返台湾法轮功学员。这宗案件被认为是台港首宗跨境人权案。案件背景是当年2月,有近80名台湾法轮功学员持合法签证来港准备参加香港举行的法轮功修炼心得交流会,在机场遭港府拒绝入境,部份人更遭暴力遣返。法轮功学员要求讨还公道,一再敦促港府交出入境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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