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记者因采访大同浑源煤矿被打死

发表:2007-01-17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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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徒绝非因为“假记者”才打死人的 

1月9日,兰成长在大同浑源县一煤矿被暴徒打成重伤,第二天在医院不治身亡,这是没有异议的。随后,中国贸易报社证实,兰成长是该报社临时聘用的记者,报社要为他维权。大同有关方面则有别样的说法,一是中国贸易报山西记者站是合法设立的新闻机构,但兰成长并不是记者,因为他没有正规的记者证件;二是山西站的站长也向当地政府表示没有派兰成长到该矿去采访,所以不能说是记者去采访;三是兰成长第二天死在医院里,所以也不能说是被打死的……更有人称兰成长去煤矿为的是敲诈,钱的事情谈不拢,才被打死的(1月16日《南方都市报》)。

据说,大同的煤矿常常因矿难而遭遇敲诈,大同市专门成立了“打击假报假刊假记者”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所以,兰成长一死,“假记者”的身份之争就来了,“敲诈”的行为之争就来了。其实,是不是假记者,得由报社说了算,就算是临时聘用的,也该叫做“临时聘用记者”,怎么能叫“假记者”呢?就像临时聘用的工人叫“临时工”,而不叫“假工人”;临时代课的教师叫“代课教师”,而不叫 “假教师”,是一个道理。至于是否涉嫌“敲诈”,那要立案调查以后才能得出的结论,现在说什么都为时过早。记者站没派兰成长到该矿采访,兰成长的活动未必就不能叫采访活动,谁都知道,记者在外,自己发现新闻线索,应该有采访的权力。至于兰成长虽然第二天死在医院,但明明是暴徒棍棒乱打,导致颅内出血,最后抢救无效而死的,怎么就不能说是“打死的”,真叫岂有此理!

大同出了许多矿难,大同有许多煤矿确实干了许多隐瞒矿难的缺德事,于是,才有一些人假冒报纸、杂志的记者,前来敲诈勒索。大同真的要管,该从整顿新闻秩序管起,保障记者的正常采访,信息畅通,假记者便无机可乘。“打击假报假刊假记者”,本身就有包庇矿难之嫌。真有事故,即使不是记者,也可给报纸自由撰稿。只要看新闻假不假,不必论记者真不真。至于偶有敲诈,立案就是。如果没有普遍的瞒报、漏报,怎么会有众多拿新闻报道来敲诈的假记者?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如今打出人命了,大同方面应该严查行凶的煤矿暴徒才对,不料,却纠缠起记者真不真、有没有敲诈、是不是现场打死的……一下手就暴露了地方保护的包庇本相。试问,暴徒行凶之前,难道查实了挨打的正是没有正规记者证件的“临时聘用记者”?而且,还知道记者站没有下达采访任务?就算暴徒调查在先,在大同有关方面看来,对待非正规记者、没有采访任务的采访,是否就可由煤矿人员乱棍打杀?矿难难治,众所周知;针对矿难的舆论监督很困难,也众所周知。从大同矿难和舆论监督的乱象看,根子其实就在当地政府身上。一个采访无证黑矿的兰成长,就算他是临时聘用的记者,就算他没有记者站的指派,甚至于他有可能涉嫌敲诈,现在他被一群暴徒乱棍打死了,当地政府怎么就能那么赤裸裸地站到了暴徒一边?这似乎恰可证明这样一条,那就是大同的“打击假报假刊假记者”,其真正要打击的,正是“真报真刊真记者”,他们害怕的就是所有对矿难及时而真实的报导。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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