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被轮奸到走上联合国讲台 抗争比自杀更好(组图)

发表:2006-12-19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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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族人当作牺牲品,遭到轮奸和当众羞辱,受到法庭不公平的裁决……

  她踏上了一条艰难的抗争之路,要为同命运的女性和下一代争取公平……

  被侮辱与被损害的

  今年34岁的巴基斯坦旁遮普省妇女穆赫塔兰-毕毕的人生道路坎坷不平。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后,毕毕回到娘家部落居住。对于

  离婚妇女来说,生活太艰辛了,不仅谋生困难,经常被人歧视、误解更是压在毕毕心头的重担。祸不单行,毕毕怎么也想不到,2002年6月22日将成为自己一生的梦魇。

  6月的一天,毕毕11岁的弟弟沙库尔与马斯图部落的一位少女在一起散步,被该部落两名男子撞见。马斯图部落向来看不起毕毕家所属的部落,认为这个部落低人一等。看到沙库尔与自己部落的女孩子说话,这两人认为本部落受到了侮辱。他们殴打沙库尔,对他实施了惨无人道的鸡奸,最后将他绑架回马斯图部落,举行部落大会宣布沙库尔犯有强奸罪。

夜幕降临时,消息传到了毕毕家,一家人别无它法,只能按部落惯例提出建议:让沙库尔和少女结婚,作为交换,毕毕嫁给马斯图部落的人,然后给少女家一些土地。马斯图部落似乎接受了这个补偿办法,他们要求毕毕亲自来马斯图部落,在部落大会上向少女一家道歉。

  就在马斯图部落大会上,毕毕一个人孤零零地面对150多个手持步枪的马斯图人,她以女性柔和的声音苦苦哀求:“如果我弟弟犯了什么错,我替他赔罪,请你们放了他吧。”但这些男人根本不听她的哀求,他们的“法庭”早已决定要让毕毕接受惩罚。

 

 

 历经苦难的毕毕在家乡开办学校,出版自传,让家乡的女孩“再也不用经历我所遭受的一切”。

  毕毕被一名持枪的男子强行挟持到一间黑屋子里,随后她被4个男人轮奸。回忆当时的情景毕毕简直痛不欲生:“那男人将我拖走,就像拖着一只待宰的羊。他们抓住我的手臂、拉扯我的衣服、披巾和头发。没有任何出路、任何祷告都没有用,他们就在那里——一个牲畜棚的地上——强暴了我,4个男人,我已经记不清这种可耻的折磨持续了多久,是一小时还是整个晚上。

  “后来他们把我推出屋外,当时我衣衫不整,在众目睽睽之下,独自面对这种耻辱,我无法形容当时的感受,我已经无法思考。就像有一股浓雾涌入大脑,折磨与屈服的影像就藏在这股浓雾之后。我弯着腰走路,一路上失魂落魄。用披巾遮住脸,那是我仅存的尊严。我本能地朝家的方向走去。

  “我母亲在屋前哭泣,我从她面前走过,精神涣散、说不出话,扑到草床上,盖上被子,再也无法动弹。之后的3天里,我只有上厕所的时候离开过房间,不吃不哭也不说话。”

  比自杀更好的选择是抗争

  在巴基斯坦,妇女受到性侵害固然令人同情,但最令人痛心的是她们大多数不敢也不能向法院起诉罪犯,以获得公平与正义的补偿。根据当地宗教性法律规定,强奸受害者需要找到4名目击证人才能证明强奸罪行成立,否则受害人可能被视为通奸犯。而在南亚次大陆大多数农村地区,根据一项“荣誉杀戮”的习俗,如果丈夫怀疑妻子不忠,丈夫及其家庭成员、甚至包括妻子的家庭成员都可以用“捍卫荣誉”的借口杀死妻子,而不必负任何刑事责任。很多时候政府和司法体系对此无能为力,受害妇女只能打落门牙和血吞。她们遭受三重伤害——肉体伤害、社会伤害和心灵伤害,很多人因此轻生。

  毕毕也想到了自杀,“我当时心意已决,决定用喝硫酸的方法结束自己的生命,永远熄灭这股压迫我和家人的耻辱之火。我苦苦地哀求母亲,请她帮我去买硫酸。母亲用泪水阻止我,她日夜寸步不离地看护着我。终于,有一股意想不到的怒火,将我从这种麻木状态中拯救出来”。

  悲愤交加的毕毕想,除了用自杀来逃避耻辱外,她还可以用“报复”来赢取尊严、洗刷耻辱。最初她想的是“雇人杀掉向我施暴的人,自己买枪或买硫酸泼他们的眼睛,但我只不过是女人,没有钱、没有权。”

  虽然暂时打消了自杀的念头,但毕毕除了每日祷告以外,想不出更好的方法可洗清自己的耻辱,直到有位当地的记者了解到她的事情,并在报纸上把她的不幸遭遇公之于众。毕毕的命运就此改变,后来有更多的记者前来采访她,毕毕毫不畏惧马斯图人要她“闭嘴”的威胁,她已经意识到,“记者是可以利用的”,她将自己的不幸告诉一个又一个记者,很快,整个旁遮普省都开始关注这个女人的遭遇。

  用法律维护尊严

  在媒体的重视与家人的支持下,毕毕最终选择了用法律讨回公道。尽管当地司法现状对毕毕这样的受害女人很不利,因为“多数时候,警察总是与罪犯狼狈为奸,女人只不过是用来交换的物品,没有任何权利”,但毕毕知道上法庭起诉罪犯“是我存活的跳板,对我来说非常宝贵。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不是公理就是死亡,或两者兼具”。

  在用法律讨还公道这条路上,毕毕走得非常坚定。一开始,警方果然对马斯图人极为包庇,在警方的侦讯过程中,他们一直指责毕毕为何要“诬告”,并企图让毕毕与她父亲、弟弟“翻供”。幸好,毕毕在初审的法院中,遇到了一位公正的法官,她认为这位法官“是个很尊贵、很客气的人,是第一位叫人拿一把椅子让我坐的人”,这位法官一直鼓励她“不要有压力,不要惊慌,把一切都告诉我,真主会做出裁决”。

  毕毕走上法庭后,受到更多媒体和社会力量的关注,不断有记者、人权协会代表甚至许多外国人到毕毕家采访、看望她。毕毕也勇敢地将案情进展通报给外界,她知道“我象征这个地区遭受暴力的所有女性”,因为有人告诉她,当地一个月就有20名女性遭到50多名男性的强暴,有些女性选择自杀来逃避苦难。

  毕毕案子的审理一波三折,当年8月31日,法庭宣布判处2名马斯图的“部落大会”成员和4名“行刑者”绞刑。一审判决后,被告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案件不得不拖延下去。2005年3月3日,拉合尔高等法院以证据不充分为由,推翻了一审判决,改判其中一名被告无期徒刑,并宣布其他5名被告无罪。 2005年6月6日,拉合尔高等法院又宣布唯一被判有罪的被告可以保释出狱。

  面对高法的判决,毕毕非常气愤,但她没有被不公的裁决击倒。毕毕对媒体表示,自己一定要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为讨回公道战斗到底。最高法院介入了,它发布逮捕被释人员的命令,所有罪犯再次锒铛入狱,并且不能被保释。

  在抗争中成熟

  毕毕的上诉以胜利告终,但这不是靠她一个人的努力完成的。在抗争的过程,毕毕得到了许多人的帮助。2003年6月,事件发生一年后,巴基斯坦女权运动的代表人物娜欣打电话给毕毕,主动提出帮她上诉。她们初次见面时,“积极活跃、头脑清晰”的娜欣一开口说话,就让毕毕惊讶不已——“你必须采取行动”。

  从此娜欣走入了毕毕的生活。她不只为毕毕处理法律事务,还从生活和心理上“改造”毕毕,她们生活在一起,既像师生,又像知己。娜欣努力扭转毕毕脑海中原有的“妇女是男人奴隶”这种落后的思想,娜欣对毕毕说:“你就像一个正在学走路的婴儿,得从零开始。”娜欣教毕毕读书识字,给她讲解巴基斯坦的法律条文和社会时事。

  巴基斯坦政府对毕毕也报以极大的关注,妇女事务部长阿提雅女士曾赠给毕毕50万卢比(约合人民币7万元)的支票,但历尽苦难的毕毕意识到,知识才是弱势女性争取自身权利的武器,只有教育才能消弭压迫与不公,孕育自由平等的下一代。毕毕说:“我不要支票,我只要学校,要那种村里女孩子可以学习知识与了解自身权益的学校。”阿提雅答应了毕毕的要求,同时还留下了那张50万的支票。毕毕用这50万在村中买了两块地,创办了一所“树下学校”,一个不识字的农家女,竟然变成了一所学校的校长。

  毕毕在当地得到了“穆赫塔兰-梅伊”──意即“可敬的大姐”的美名,她后来以此为名,它似乎象征了毕毕走过苦难,用法律和教育重获新生的人生经历。这个名字在巴基斯坦成为妇女健康与安全权利的象征,当地妇女甚至表示:“如果丈夫对我施暴,我会毫不犹豫地警告他,‘小心,我会向穆赫塔兰-梅伊告状 ’”。

  走上联合国讲台

  在媒体和朋友的帮助下,毕毕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在英国广播公司(BBC)的乌尔都文网站上开设了个人博客,她还负责当地几所学校和一个妇女危机处理中心的工作。这两年,毕毕走遍了世界各地,访问了西班牙、沙特阿拉伯、印度、美国和法国等国家,接受了众多电视台和报纸杂志的采访报道,她被巴基斯坦政府授予法蒂玛-真纳金质勋章。今年5月2日,毕毕在联合国总部发表演讲。在其后的采访中,她表示想通过展示个人悲剧向世人传达这样的讯息,“要为自己和下一代的权利努力抗争”。今年10月31日,毕毕的个人传记《以荣誉的名义:回忆录》首次出版发行,并被翻译成包括中文在内的多种语言。

  在自己的博客中,毕毕写道:“在我家乡有好多妇女对自己的权利不抱任何希望,她们甚至不敢公开对我表示同情。她们害怕男人,害怕保守的社会价值观念,害怕这个男权社会。”毕毕公开宣布:“我希望向家乡的女孩普及教育,让她们再也不用经历我所遭受的一切……这就是我人生的目的。”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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