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役实录 (4) (组图) 中共镇压以来 法轮功走过的路

发表:2005-04-07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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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劳工被强迫生产袖珍日本人偶

吉林省长春市的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因虐待法轮功学员而恶名昭彰。劳教所的狱警公开宣称“这里就是人间炼狱”;他们使用各种残酷不仁的酷刑,试图逼迫学员放弃法轮功。


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严苛对待必定包括隔离拘禁、每日劳役18至19小时、长达一星期剥夺睡眠时间、蹲小号、和毒打等。电棍的使用十分寻常,狱警将之视为一种既定的“电击政策”。狱警有时候还同时使用多根电棍,长时间电击同一名学员,以至于空气中满是肉烧焦的味道。有时候狱警还将电棍插入学员口中,常常导致学员的脸惨遭毁容。有一种卑下的酷刑叫做“死人床”,将人身上脱到只剩一件T恤,再把手脚铐在铁床上。人动也不能动,肌肉便痛苦的萎缩了;大小便都在铁床上,因此卫生状况其差无比。学员常常就这样被丢在冰冻的储藏室里。学员们若是绝食,抗议遭受不人道的待遇,便常会遭到强迫灌食。他们还使用损害神经的药物来虐待学员。学员殷淑芸女士便是在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遭到虐杀的。


殷淑芸

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严重地违反了中国政府所签署的国际公约。狱警强迫劳教所里的人制造外销产品;而外销中国制商品的公司则是利用奴工来生产他们的货物。举例来说,黑嘴子劳教所第6组的法轮功学员,他们负责生产外销日本的袖珍日本人偶;其他组则生产袖珍鸟和其他外销物品,销到英、美等西方国家。正常给付工资给工人的公司即无法与剥削奴工生产出来的中国产品竞争。更有甚者,既然有这么多人从中得利,中国更不可能停止剥削劳役。

西果园看守所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西果园看守所。
1.学员受虐并被迫以牙齿剥开瓜子
李明一(Li Mingyi):男,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居民。
2000年2月,李明一先生遭到逮捕,被囚禁于兰州市西果园看守所三个月。他在该地遭受各种不人道的待遇;更与其他罪犯被关在一间小牢房里,挤得他夜里只能侧身而睡。

狱方让李先生加工甘肃“正林牌”瓜子。他被迫一天12小时的时间都要蹲着用牙齿剥瓜子,再用手指把壳剔掉。他只有在午餐和晚餐时才准休息,而每天也只能分到一点点馒头和白水煮面条吃。李先生若是剥不完分派的大量瓜子,狱警便会命令囚犯毒打他。李先生因为长时间辛苦的工作,两手食指与大拇指都变形、长满厚茧。他的嘴唇肿得厉害,还因为剥瓜子坏了好几颗牙。然而就算他负伤累累,他还是不准休息。由于这种劳工是非法的,只要看守所得到消息,有上级领导或媒体记者要来访问,工作便会暂停。李先生和其他囚犯会被吩咐将工作区域打扫干净,所有还没剥的瓜子则打包好藏起来。他们会发报纸给李先生和其他人,要他们排排坐、假装在看报纸。只要视察一结束,他们便马上被赶回去工作。

2.教授遭到虐待并被迫用牙齿剥瓜子
郭守军(Guo Shoujun):男,36岁,博士学历,为西北师范大学教师;甘肃省兰州市人。

2000年2月,郭守军博士与妻子杨永莉教授,高举写着“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前往北京上访;随后他们便遭到逮捕。两个月后,杨教授被罚锾一万元后获释;郭博士则被羁押在兰州市的西果园看守所,并在该地被迫干了近两年的粗活。

2000年12月6日,安宁地方法院举行郭博士的“公开审判”。他们所罗织的罪名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2001年5月,被非法羁押15个月后,他被秘密宣判服刑3年,但仍拘押于西果园看守所。

看守所里的情况极其恶劣。夏天时,郭博士与其他囚犯必须达成一定的工作份量,每天得磕、剥1.5至2公斤(3.3至4.4磅)的瓜子。通常早上7 点便得开始干活;工作程序则是用牙齿将壳给撬开个小缝,之后再用手指挑出里头的籽。郭博士和其他犯人得持续5个小时都用蹲姿从事这项工作;午餐后他们得继续工作,达成目标份量,剥不完不准睡觉。与其他许多囚犯一样,郭博士的手指都剥破了,血肉模糊,还有一些指甲都已脱落。就算如此,他们还是被迫继续工作。

冬天的时候,郭博士和其他囚犯每天必须从3.5公斤(7.7磅)的袋子里挑出品质最好的瓜子来。他们被迫于室外采蹲姿,从早上7点一直工作到下午5点,而室外的温度常常低至摄氏-18度(华氏0度)。做不到工作份量的人会遭到殴打或其他方式的惩罚。许多囚犯在冬天饱受冻疮之苦;更因为生活条件极其恶劣,狱囚的死亡率相当高。

西果园看守所里有100名法轮功学员被拘禁奴役。即使刑期结束,他们通常还会被多关好几个月。郭博士被迫留在看守所里至今将近两年,在这段期间里,他的家属从未获准前来探视。

郭博士在他任职的大学里是一名杰出的教师及研究员;他曾获得甘肃省中青年基金的多项研究补助,并且负责多项国家科技部底下的医药研究计划。他更是西北师范大学里创新工程的主要研究员。但只因为他身为法轮功学员,他便被非法延期拘押,每天被迫剥瓜子。目前他身受重伤,身体极度虚弱。

3.学员被迫剥葵花子
1.郗丽琳(Xi Lilin)、邢元贵(Xing Yuangui)、肖彦红(Xiao Yanhong)、李宝胜(Li Baosheng)、郑芬茹(Zheng Fenru)、姚永强(Yao Yongqiang)、朱慧兰(Zhu Huilan)、及马军(Ma Jun);他们是甘肃省兰州市居民。

2. 王德生(Wang Desheng):宁夏省银川市人。

3. 路向东(Lu Xiangdong):宁夏省同心县人。
许多遭羁押于兰州市西果园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都被迫无偿做苦工。每位学员每天得剥1.5至2公斤(3.3至4.4磅)的葵花子。他们必须一天从早上7点到半夜12点工作17个小时;他们不准坐下、跪在地板上或站起来,而是被迫以蹲姿从事劳动。他们午餐后必须继续剥壳,做不完则不准睡觉。他们的手因为长期剥壳而流血;所里的牢头更是不断地施以怒斥与拳打脚踢。有些学员被拘押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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