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企业改组,工作繁忙,许久未来。今天比较清闲,来这里看看,同时给大家讲一个发生在昨天的故事。
元宵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为了让职工高高兴兴过节,我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元宵节每位职工发100元钱,一盒名牌元宵(2斤),中午简单聚餐(我公司午餐免费,只是将菜品档次提高,品种搞丰富些,同时准备了酒水),下午放假。元宵已经提前预定,但因近日人员调整,新来的几名职工未能考虑在内。昨天上午,临时决定派人到本市某著名元宵生产厂给他们补买。
派去的人经过一天的努力,终于在下午6时左右将元宵买了回来。职工们今天拿到元宵当然高兴,但是买元宵的经历却引起了我的沉思和忧虑。
据派去买元宵的职工讲,他们早晨到达那里后已经有近千人在排队等待。平时开三个售货窗口销售的元宵生产厂今天却只开了一个窗口,人为加大了拥挤和排队等待的时间。公安部门还派出了几名警察来维持秩序。
就在善良的群众为了吃上可口的元宵,在刺骨的寒风中排队依序购买时。几个地痞无赖却直接走到售货窗口前,成批购买元宵。售货员不仅不让其排队,还不顾每人限购5盒的规定,他们要多少就给多少。
这些人买了元宵,就拿到公路对过摆摊叫卖。该元宵是16、8元一盒,他们转手就卖25元一盒,批量购买22元一盒。许多不想长时间排队的群众,只好忍痛花高价从他们那里购买元宵。卖的差不多了,他们就又来到窗口直接大量购买,如此循环往复,不停的倒卖,获利颇丰。
对于他们的行为,售货员不闻不问,维持秩序的警察也假装看不见。每当他们来到前面,警察就故意转身到队伍后面去,待他们走了,再回到售货窗口前。
面对这种现象,排队的群众虽意见很大,但是因为怕惹事,谁也不敢出头。有人向警察提出这个问题,希望他们能为大家做主,制止这种行为。警察却说:他们在公路边摆摊,归城管负责,我们管不了。
因为这些人不停的加塞大批量倒卖,造成数千群众长时间排队等待。我派去的人从早9时直到下午5时30分,才买到元宵。据说,有的情侣因为等待时间过长而闹别扭,有的老人都七十多岁了,竟在凛冽的寒风中从早站到晚!而那些不法小贩,却借机大发邪财,到下午,还将元宵的价格抬高到28-30元元一盒。
我是搞企业的,深知用户是上帝的道理。这个元宵生产厂成名不易,为了维护声誉,同时受物价部门制约,不敢象铁路那样公开在节日购买高峰涨价赚黑心钱,但是也应该对自己的顾客负责,承担起维护销售秩序的责任吧?自己制定的合理的规矩也应该严格执行吧?平时开三个窗口售货,节日高峰却只开一个窗口售货,到底是何居心?不法小贩随便加塞违规批量购买,就在对面倒卖,厂家不管不问,难道只是是单纯的怕地头蛇吗?这里面到底有什么奥妙?我们的企业能这样搞吗?顾客能这样对待吗?元宵能这样卖吗?
人民警察的职责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与一切不法行为做斗争?既然身为光荣的人民警察,公安战士,被领导派到这里维护秩序,保护群众利益,为什么对不法小贩坑害群众的行为视而不见?为什么不敢站出来制止他们?是怕他们还是和他们同流合污?还记得民警的天职是什么吗?对得起头上的国徽和身上的警服吗?对得起人民的供养吗?这就是渎职,就是犯罪!我们的法律依靠这些人来执行,能不走样吗?人民的利益依靠这些人来保护,能有保障吗?这是阳光下的罪恶,是人民警察的耻辱!
在公路干线上是严禁占地摆摊的,做为执法部门的城管,在最需要他们的时候,却销声匿迹了!他们拿着人民的血汗钱,吃着国家的俸禄,身负执法的职责,却任由违法小贩损害人民的利益。中国的执法者,怎么都是这副德行呢!
中国特色的企业,中国特色的执法,不在特色中失败,就在特色中爆发!现在,是该检讨一下这种特色销售、特色执法的社会危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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