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 我的多次上访要求 王琳
电话 (略)
请求执行长房拆裁字99第47号房屋拆迁安置裁决
上海长宁区房管局1999年6月30日作出长房99第47号裁决,安置给我户南洋怡华公寓109平方米房屋一套并支付过渡费用。从99年8月6日长宁政府在没有合法的政府责令限迁下,违反法定程序将我户强迁还侵占我户财产,并实施严重侵权行为,到现在依然不肯执行裁决。
依据市府95第13号文规定,2000年6月30日是最后的交房日期,但该地块至今没有开工,既无法提供原地安置房屋,又从不支付过渡期间过渡费用。上海高院2000年第687号文第7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对按规定可以回搬原地安置,但拆迁人无法提供房源的,可参照回搬地区的同类房屋判决货币安置。 中央政府、人大、市政府、建委、市房屋管理局及有关部门都数次按分级负责、归口处理让长宁政府解决并执行裁决;市政府柴俊勇秘书长当面指导长宁区周区长“因该地块至今不能开工,可按相近地段房屋、相近地段房屋价格安置我户”,我当时同意。可长宁政府相关人员阳奉阴违,事后依旧拒不执行不予理睬,不仅任意践踏政府行政裁决给我户的合法权益,而且已然我行我素,藐视甚至对抗中央和市政府的指导意见。其中某些人甚至想利用政府搞诈骗,这些“公仆”渎职腐败,比现在台湾的无赖官员还厉害。政府不是他们的诈骗工具,我再次向诚信政府申请批示执行长房99第47号裁决给我户的南洋怡华公寓109平方米一套,并结清所有过渡费,归还我户财产。如交不出该房屋,按回搬地区房屋安置我户。
申请人: 王 琳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