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官沉迷豪赌挪用公款1300万

发表:2002-08-17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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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审判员谭永兴因沉迷于赌博,2年内先后挪用了1300万元的执行款用于赌博,并将其中500多万元全数输光。

谭永兴于1996年4月调任龙岗区法院执行庭执行法官。 据透露,谭永兴平日沉迷于打扑克、炒沙蟹、打麻将和赌马等赌博活动。1998年上半年,他接手主办中国建设银行布吉支行诉深圳市高特镀膜公司抵押贷款纠纷案。经评估,高特镀膜公司房产价值54万多元,该房产属农村住宅用地,按规定不能拍卖,经法院领导和支行领导协商后,决定将房产由抵押权人赎回去。

在宝安区东江渔村有限公司总经理江某结算清楚54万余元后,谭永兴开出由法庭代收执行款的收据。由于江某是分期付款,每次上交金额不大,为喜好赌博的谭永兴提供了可乘之机,他把这些钱截留下来,想借此把输的钱赢回来。但赌场无情,第一次挪用的54万元执行款一下子就输得精光。

有了第一次,谭永兴挪用执行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1999年11月,他经手了一宗借款纠纷案,扣除佣金和税费后,深圳市某拍卖行将支付给龙岗法院150余万元。谭永兴的手又一次伸向了执行款。

 深圳市某拍卖有限公司交给谭永兴用于买机器设备的90余万元,以及拍卖成功后再次支付的60余万元现金,全部被谭占为己有,用于赌博和还债。

此后,谭永兴不断挪用执行款来填补自己赌博输光的钱,但越赌越输、越输越赌,他私自挪用使用的执行款缺口越来越大,再也无法弥补了。

2000年7月,谭永兴负责办理中国工商银行布吉支行与横岗联成瓦通纸品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法院委托拍卖公司拍卖该公司厂房,底价380万元。该厂房所在的和悦村从当年8月起分3次将380万元资金汇入龙岗区法院,希望能将厂房收回,但由于竞标失败,380万元便留在了龙岗区法院的账户上。

谭永兴为此联合张文清、李明统两人,以张文清的名义开出划款通知书,分3次从财务上领取了100万元,谭永兴用挪用的执行款还清了部分赌博所欠债务后,又将余下的55万元全部赌博一空。同时,他用同样的方法支走54万元和12.6万元港币,却统统输在了香港赛马会上。

和悦村的380万元一眨眼就挥霍一空,已无路可退的谭永兴在2000年11月又瞄上了龙岗法院委托拍卖公司拍卖联成公司后所得的330万元执行款,他梦想着再挪一笔,能在赌博中打个翻身仗。11月16日,谭永兴以李明统名义提走现金265万元,但在赌马中全部输掉。

据查明,谭永兴在从1998年上半年到2000年11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代收债权人执行款不上交,并利用他人名义开出划款通知单,从法院挪走1300万元执行款,全部用于赌博,其中500多万元已被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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