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王美如就女儿之死致罗干的一封公开信

发表:2002-01-08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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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

我女儿那硕颖,现年40岁,是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法学硕士,住天竹花园小区。

我对警方出示的死者现场勘察结果,表示置疑。

顺义县公安局称,我女儿是在,2001年12月26日,发现自家失火,自己跳楼,高坠而死,从事发到结案只有三天,顺义县公安局就断定我的女儿属自杀,让我在书面事件调查结果上签字。

我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已三代世家。前来到我家里,参加基督教家庭聚会的教友无数,也有一些对基督教有兴趣的民运人士前来这里参加过聚会,如:王丹、徐永海、刘风钢、任畹町、查建国、高洪明、何德普等。因这些异议人士的参加,每到六四 警方都对我们的聚会严加监控,加之我同情在狱中的异议人士,也在民运人士起草的呼吁释放政治犯书中签过字,我自然也成了警方注意的人。

这次我女儿不明不白的突然死亡,虽然我不能断定此事与我参与政治的因素有无关连,但是在我和亲友们询问了当事人张晨光,是我女儿的男友,并查看现场和尸体后,至少产生了诸多的问题和疑点,我们怀疑我女儿有被杀的可能,而顺义县公安局断定我的女儿属自杀即没根据,也解释不了我们提出的疑问。

理由是:

1、顺义县公安局的书面事件调查结果与张晨光事前对我口述的内容,一个字都不差。这太巧合了,这不能不让我们怀疑是张晨光在主导顺义县公安局的调查工作。

2、当事人张晨光有手机,为什么当时不求救119火警。

3、当事人张晨光对我叙述的事件经过在“细节”上,自相矛盾,我女儿死了他却一根头发都没伤着。

4、我女儿身上有抓痕和划伤,顺义县公安局有意淡化此事。

还有许多的疑问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我们希望罗干先生责令自己的下属,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实事求是地调查我女儿的死因,回答我们提出的置疑,给死者一个公平裁决。如果警方一意孤行,强行结案,我们一定会抗争到底。

望基督教徒们为我的女儿祈祷,愿上帝保佑我女儿的在天之灵。

基督教徒:王美如

2002年1月5日于北京

联络电话:010-69766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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