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欲休妻母親不允 古人想要離婚怎麼辦?(組圖)


孟子妻子
孟子欲休妻。(繪畫:志清/看中國)

古代中國被稱為禮儀之邦。當孟子看到妻子的一個舉動時,就說要與她離婚,卻被孟母阻攔住了。孟子的妻子到底做了甚麽,讓他如此不滿呢?

孟子欲休妻 母親不允許

根據《韓詩外傳》中的記載:一天,孟子的妻子獨自在屋子裡,岔開兩腿,隨意地坐在地上休息,恰恰這一幕就被突然進屋的孟子撞見。

看到妻子兩腿像八字形一樣的坐姿,孟子心裏十分不滿。於是,他就和母親說:「這個婦人不懂禮儀,請母親准許我把她休了。」

孟母說:「為甚麽呢?」

孟子說:「因為她岔開兩腿坐在地上。」

孟母問:「你又是怎麼知道的呢?」

孟子說:「我剛進屋裡親眼看見的。」

孟母說:「這是你不懂禮儀,而不是你媳婦不懂禮儀。《禮記》上不是說了嗎?要進門時,應該先問問誰在屋子裡;進客廳時,要先高聲招呼,好讓裡面的人知道;要進屋時,眼睛必須往下看。《禮記》這樣講,為的就是不讓人措手不及,以免尷尬。而現在你到你媳婦休息的地方,進屋不發出聲音,她又不知道你進去,沒有準備好,才被你看到她兩腿岔開坐著的樣子。這是你無禮在先,怎麼責怪你的媳婦不懂禮呢?」

孟子聽完母親的這番話後,馬上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感到很慚愧,於是再也不提休妻的事了。

故事裡,孟子的妻子在屋子裡的岔開兩腿的坐相叫作「箕踞」。「箕踞」在中國古代是一種很不禮貌的坐姿,「為傲慢不敬之容」。孟子本身就是一位非常注重禮節的人,幸好孟母深明大義,指出孟子自身的不足,才解除了這場婚姻危機。

一般情況下,女性想要離婚很難,「呈訴」就是女性主動離婚的唯一辦法。
古人休妻的得符合「七個條件」與「三不去」。(圖片來源:Adobe Stock)

古人夫妻不睦是怎樣離婚的?

中國古人非常重視恩義和感情,但是夫妻二人要是實在感情不睦,沒辦法把日子過下去,除了得符合「七個條件」 與「三不去」之外,也還有辦法,那就是:「和離」與「呈訴」。

1、「和離」

一般被理解為古代的「協議離婚」。關於和離的律條,現在能考證到最早的是《唐律疏議・戶婚》裡的記載,如果夫妻之間實在是情感不和諧,兩方都希望離婚,就可以和離。

與出妻不同,和離必須經由女方同意,在律法允許下,經過一系列流程,才算是完成。一般來說,和離是一種不傷及兩姓之好而解除婚姻的辦法,所以和離的流程,往往採用無礙於對方家族聲譽的方式:

和離書往往由夫方書寫,和離的程序則要由雙方親屬出面主持,並且和離的言辭會較為委婉,既言妻方之非,又言夫方之錯,並且在最後會表達解怨、釋結的願望和對女方日後的祝福。

也有研究認為,和離其實只是一種委婉的棄妻方式,因為女子並沒有主動發起和離的權利,只能被動選擇同意與否。

而和離這一制度存在的意義,或許是以這種方式離婚,兩個家族之間的交情不會受到過大打擊,不壞兩姓之好。

2、呈訴

一般情況下,女性想要離婚很難,但凡事總有例外:「呈訴」,就是女性主動離婚的唯一辦法。

呈訴,大概就是古代版的「訴訟離婚」。只要達到相應條件,夫妻雙方都可以主動向官府呈訴,提出離婚。男方可以用妻子已經逃跑、妻子與父親通姦、妻子殺害了妾生的孩子、妻子詛咒丈夫等理由提出離婚。

而女方可以用丈夫逃亡三年了還沒回來、丈夫逼迫或縱容家中的妻妾與別人通姦、丈夫將妻妾作為財產抵押、公公強姦媳婦等理由提出離婚。

提起呈訴後,只要經過官府查實,夫妻就可以在律法允許下正式離婚。

總的來說,中國古代的離婚制度,以宗法倫理為基礎,以家族利益為核心,個人的感受基本不被顧及。

男方雖然很明顯地擁有特權,但這種特權必須是在宗族社會的倫理綱常之下。真正的離婚自由,即使對於男性來說,也是很難存在的。



責任編輯:伊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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