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請願被控 李卓人等八人不認罪(視頻)


五一請願被控 李卓人等八人不認罪
李卓人(右一)強調政府表面上託辭防止疫情,實際打壓香港人的表達自由。(圖片來源:看中國直播截圖)

【看中國2020年11月3日訊】今年5月1日,香港工黨社民連成員到政府總部請願,抗議警方不批准港人五一遊行,同時要求政府設立失業援助金。其間工黨主席郭永健和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等共八人遭警察票控違反限聚令;工黨副主席麥德正則被票控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昨日(2日)八人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否認全部控罪,更在庭上抨擊政府借疫打壓市民,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3日開審。

據《立場新聞》報導,八名被告依次為郭永健、何偉航、黃浩銘、曾健成、麥德正、吳文遠、李卓人及梁國雄,傳票指有人告發指他們於今年5月1日上午約11時,在金鐘夏慤道海富中心外參與「受禁羣組聚集」。另外,麥德正被控當日於金鐘海富中心和政府總部的天橋,沒有向獲授權人員韋鑑洸,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亦無提供合理辯解。

控方申請將所有傳票合併處理獲裁判官批准。審理期間,黃浩銘、李卓人及梁國雄沒有聘請律師。八人均不認罪,李卓人在答辯時批評警方濫用限聚令,打壓港人表達自由,實為防民之口;梁國雄表示要告發政府,稱限聚令違反《基本法》第27條所賦予港人的基本人權。

五一請願被控 李卓人等八人不認罪
八人在提堂前分兩組見記者,每組4人。(圖片來源:看中國直播截圖)

控方表示,將傳召高級督察韋鑑洸為證人,預計審訊需時3天。代表郭永健、何偉航和麥德正的大律師指,抗辯方向為解讀「受禁羣組聚集」定義、是否每一位被告都有參與聚集,並特別就麥德正第二項控罪,爭議當時警員有沒有理由就指他將干犯罪行。其他被告亦將採取同樣方向,但梁國雄則質疑限聚令是否有足夠的相稱性,指《基本法》第27條法律地位高於限聚令。

裁判官林希維將案件押後至2021年1月13日再審,預計審訊持續至15日。八人在提堂前分兩組見記者,每組4人,郭永健批評現時食肆每張餐桌人數限制為6人,但限聚令仍維持4人,簡直荒謬絕倫。他表示會堅決反抗到底,不會認罪,會為檢控作出申辯。

李卓人強調政府表面上託辭防止疫情,實際打壓香港人的表達自由。他更斥陳肇始說警方執法時會講道理的言論為廢話。他指,有些市民路過而已,警方都亂執法,表示自己將抗辯警方的粗暴及不合理執法。



責任編輯:李松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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