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參選人劉頴匡回覆選舉主任:當選後以公眾利益為優先考慮(圖)


7月22日,劉頴匡到沙田政府合署遞交立法會報名表格。
7月22日,劉頴匡到沙田政府合署遞交立法會報名表格。(圖片來源:宇星/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7月27日訊】香港立法會選舉將於九月初舉行,日前已經報名的民主派參選人紛紛收到各區選舉主任信件,要求就信中問題解釋其政治立場。贏得民主派初選,出戰新界東的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收到選舉主任楊蕙心五大問題,查詢其對國安法,要求外國制裁港府等立場。

據「立場新聞」報導,劉頴匡已回覆選舉主任楊蕙心,他首先否認有意繼續請求美國落實對港制裁,並表示無意圖請求其他外國政府推動類似《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的法例。對於公開請求外國對香港政府實施制裁,是讓外國干涉香港的內務,如何符合其參選是承諾的「擁護《基本法》」要求,劉頴匡則指,自己一直以來針對香港人權狀況作出的言論和行動,均是以保護《基本法》所賦予的人權和自由為依歸,他發起的公眾活動也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並獲得警方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由此可見警務處處長也認同他的言行在當時並無違反任何法律。劉頴匡又指,一直以來,自己的言行都遵守香港法律。

對於楊蕙心提及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劉頴匡解釋說,自己在其中從無角色,僅主觀期望美國制定的任何對港政策,均以支持香港落實《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為依歸。他指自己相信,作為絕對擁護《基本法》的港府官員,不會受到該措施影響。他指,國安法實施後自己絕不會觸犯任何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罪行。

楊蕙心在第三條問題中提到,劉頴匡7月15日曾在臉書上聯合黃之鋒等人發表「抗爭派立法會參選人立場聲明」,表示會「義無反顧反對國安法」,楊質問劉是否同意該聲明顯示他原則上反對國安法及特區履行憲制責任。對此劉頴匡表示不同意,指自己「原則上」認同特區須履行憲制責任,反對國安法是因港府未能釋除公眾對法例可能與《基本法》產生衝突的憂慮。他補充指,中央和港府應廣泛諮詢香港各界意見,徹底釋除公眾疑慮。

楊蕙心的第四條問題問劉當選後是否會以議員權利否決一切政府法案,劉頴匡回覆指,「否決財政預算案」是《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當選議員會以公眾利益為優先考慮來決定如何行使職權,其中包括贊成或否決法案和撥款。

他強調,「五項合法訴求」(五大訴求)是其參選政綱的一部分,當選後會努力兌現選舉承諾,並指林鄭已實現其中一項,即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有信心未來政府會接納更多訴求,以平民怨。 

楊蕙心引述劉頴匡早前臉書言論,追問他是否仍主張港獨。劉頴匡指自己在2015至2016年期間受李啟迪等人撰寫的《香港港民族論》影響,一度發表支持港獨言論,但2017年開始,已經改變立場,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自己已於多個公開場合發表這個立場,至今沒有改變;而自己「建立理想國」的意思是把中國及其香港特區建設成更理想的地方,與香港獨立沒有任何關係。(註:李啟迪因為改變立場,轉投建制陣營,被抗爭者認為是叛徒,李自己亦公開表示不再支持港獨。)

 



責任編輯:李松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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