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百首詠史】五十五:遇羅克(圖)


【百年百首詠史】五十五:遇羅克
中共文革時期的街頭大字報。(圖片來源:Richard Harrington/Three Lions/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0年7月16日訊】遇羅克是一名北京人民機器廠的學徒工,做過代課教師等多種臨時工。曾寫作《出身論》等一系列圍繞「出身」問題的文章。他以「家庭出身問題研究小組」為筆名,寫了六期《中學文革報》的頭版文章及其它文章,最著名的是第一期的《出身論》,全國反響巨大。1970年3月5日,遇羅克和另19名政治死刑犯,在北京工人體育場的十萬人大會上,被宣判死刑並被處決。

億萬刁民皆伏雌

昂然唯有一男兒

    出生有罪冤埋玉(1)

    赴死無辜悲應時(2)

    連歲囚牢錮俠骨(3)

    全身肝膽剩殘肢(4)

趙家二代盡騰達

    混蛋英雄若個知(5)

 

註(1)埋玉,埋葬有才華的人。梁書.卷五十.陸雲公傳:「不謂華齡,方春掩質,埋玉之恨,撫事多情。」

註(2)應時,適應時代的需要。文選.曹植.與楊德祖書:「有不善者,應時改定。」遇羅克在七零年「一打三反運動」中被判死刑。一打三反運動,是文化大革命時期當中的一個政治運動。該運動製造了大量冤假錯案。「一打三反」之名來自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反對「貪污盜竊」、「投機倒把」、「鋪張浪費」。「一打」的對象是各地殘存反抗中共權威的人,「三反」的目的是加強對地方的控制。遇羅克被捕後不久不幸遇上這場由周恩來所主導的,意在以殺人震懾潛在的異議人士的運動,要不然的話遇羅克只是寫了那篇「出身論」,就算依共匪的峻法也罪不致死。

註(3)遇羅克於1968年1月5日正式被捕,於1970年3月5日執行死刑,共繫獄兩年又兩個月整。

註(4)遇羅克在北京工人體育場被宣判死刑,立即執行,時年27歲。其角膜在死後被移植給了一名勞動模範,尚有其他器官被割與其他病人(維基百科)。在紅朝,移植死囚犯器官不自今日始,而是早已有之。

註(5)趙家那些子弟稱「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遇羅克那篇「出身論」駁斥了這種謬論,到了今天,無產階級的英雄老子生下的都是腰纏億萬貫的「混蛋」,「階級論」還需要駁斥嗎?為反抗共產暴政而慷慨赴死的烈士多為巾幗英雄,幸虧燕趙有個遇羅克,尚能為鬚眉保留一點臉面。我的背後為北京工人體育場,遇羅克就是在這裡被宣判死刑,押往刑場的。大概在那個時候,我曾在體育場附近看到一次死刑犯被軍人按在解放牌卡車上遊街,記憶中好像也有十幾個死刑犯,我很有可能和臨刑前的遇羅克打過照面。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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