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簡訊(示意圖/圖文無關/MARTIN BUREAU/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12月2日訊】開車使用手機真是一件對自己不負責任對他人也不負責任的行為,一位來自臺灣的女博士就因為一位女司機開車時發簡訊,慘死車輪之下。如今這起案件時隔3年多,終於判了。女司機面臨最高十年有期徒刑。
據《紐約時報》報導,2016年9月28日上午8時左右,在美國新澤西州沿海小鎮金斯柏,一家非營利機構的執行長曼索奈特正駕駛黑色奔馳出門上班。剛出家門不遠,50歲的曼索奈特就撞到一輛豐田牌可樂娜小轎車(Toyota Corolla)後端,導致被撞汽車再撞飛前面一名行人,該行人送醫急救後不治身亡。
死者是39歲的王玉文(Yuwen Wang,音譯),來自臺灣,在新州一家香水公司擔任研究員。據死者丈夫稱,不久前王玉文才剛在當地取得博士學位。本案於弗利何市(Freehold)孟莫斯郡(Monmouth)高等法院開庭審理。
助理檢察官戴克(Christopher Decker)說,司機曼索奈特案發前收到一位親友傳簡訊:問她晚餐想吃什麼?古巴料理、美式料理、或墨西哥菜,選一個?而就是這樣一個日常不能再日常的詢問,卻導致他人枉死。
本案的關鍵是被告於何地、何時閱讀簡訊,又在何時開始打字回覆,這一直是本案的焦點。檢方稱,被告當時尚未傳出的簡訊以字母me開頭。
案發後,曼索奈特自願將手機交給警方,並坦承的確打了me等字母,但無法確切記得何時。她供稱「我當時想說我要打電話給她,因為我不確定要不要吃墨西哥菜。」
她也承認在車禍發生前,曾低頭開啟後車窗玻璃除霧器,「然後我一抬頭,就看到前面的車輛。」
陪審團經過為期兩天半的慎重討論,做出被告有罪的裁決。曼索奈特當場掩面嘆息,並哭泣著被帶離現場。
辯護律師艾特曼(Steven D.Altman)說,邊開車邊傳簡訊已經越來越常見。該案也讓分心駕駛危機成為焦點。
美國州際高速公路安全協會(Governors Highway Safety Association)發言人馬謝克(Kara Macek)說:「這是相對較新的議題;在死亡車禍中,要證明駕駛分心更加困難。」
目前曼索奈特面臨最高十年有期徒刑,據信這是新澤西州自2012年將邊開車邊傳簡訊,列為與酒駕同罪以來依據此法裁決的首例。
宣判後,坐在旁聽席的王玉文的先生說,至少讓他和家人感到一絲慰藉。
根據Edgar Snyder&Associates律師事務所統計,每天約有66萬美國人開車時試圖用手機。這其中可能包括有緊急的電話,簡訊,或者使用GPS,各類APP,甚至順便刷刷手機新聞。
在美國,開車發信息導致的車禍是因酒駕造成的6倍,因此有94%的人支持禁止開車發信息,如今全美越來越多的州開始禁止開車時摸手機。
責任編輯:傅美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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