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協主席朱明國應聲落馬(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4年12月04日訊】朱明國曾一度被稱為烏坎事件的「功臣」。
上週五,中紀委的「星期五模式」再次啟動,廣東省政協主席朱明國應聲落馬。這是中共十八大以後落馬的第57名省部級以上官員。
朱明國曾在海南、重慶、廣東三省長期擔任政法和紀檢部門高官,省部級已做了16年。但是他真正為公眾矚目,是2011年。這一年,廣東汕尾發生「烏坎事件」,烏坎村民因村官私賣土地,連續多年向上級反映及上訪無效,到政府示威,並與警方發生衝突,後烏坎數千村民自發行動起來,自備械具在村內保護家園,與官方對峙。事態經微博及香港媒體披露後,各界震驚。朱明國作為當時剛剛成立的廣東省社工委(社會工作委員會)主任和廣東省委副書記,率省委工作組到烏坎村,與村民談判,承認烏坎村民主要訴求合理,「個別幹部確實存在問題」,並承諾帶頭行動的村民的安全,使事件和平落幕。
朱明國在烏坎事件中的表現,令他在民眾中和媒體上的形象大大加分,特別是香港媒體,一度稱他為烏坎事件的「功臣」,盛讚其「開明」。由於時機正處於十八大前,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即將奉調入京,朱明國受汪洋指派處理好了烏坎事件,為汪洋贏得聲譽,外界一度看好朱的仕途,視其為未來有望更上一層樓的「政治明星」。朱明國對外界評價他在烏坎事件中「開明」,也頗為受用,屢次在不同場合提及自己在處理烏坎事件時如何頂住了壓力。言下之意,處理烏坎事件,是他的重大政績。
但在體制內清醒的知情人士看來,朱明國及廣東省對烏坎事件的處理,與其他各省市在歷次各地群體性事件上的處理,並無任何不同,甚至操作手段比以往同類情形和其他省市更為惡劣。所謂「烏坎事件是中國大陸群體事件的標誌性里程碑之一」,以及朱明國「開明」,純屬外行主觀臆斷,誇大其辭。
原因在於,朱明國在烏坎事件上的處理手法,延用的依然是中共一貫的「先盡快平息,再逐一秋後算賬」、「人前一套,背後一套」模式,一般民眾和境外媒體,看到的都只是朱明國「開明」的表象。比如,在烏坎事件尚未完全解決時,一方面,朱明國對媒體和烏坎民眾高調表態政府示弱、服輸、認軟,一方面,卻暗中調集大量國安人員和國保人員,秘密監控、跟蹤、騷擾為烏坎奔走的各界人士,施以各種流氓手段,包括以此方法對付很多NGO人士與知識份子。幾名大學生在距離烏坎數百公里之外的深圳東門舉牌聲援和支持烏坎,居然被拘留十五天。一名向烏坎村圖書館捐款,以示支持的商人,事後則被以其他荒唐理由判刑。而這都是包括朱明國在內的廣東省高層主管官員對全省的統一部署。
當時,廣東省高層還要求,省內所有媒體一律不得擅自報導烏坎任何消息。烏坎事件平息數月後,一家省內媒體因「擅自」採用了北京官方權威媒體關於「朱明國副書記承諾為村民解決的十幾項民生工程啟動建設」的正面消息,相關媒體竟被省有關部門點名要求處罰。
而烏坎事件中領頭「鬧事」的幾個村民,現在人們也都看到了:事件平息一年多後,都被找到了「其他違法行為」,被秋後算賬,或者判刑,或者被拘,或者被迫遠走他國。
回顧朱明國的這些陳年劣跡,並非因他落馬了才要踩上一腳,而是想提醒很多隻看表面的境外媒體:媒體看到的,未必都是真的。判斷一個官員是否好官,是否開明,是否值得寄予期望,必須深入到體制內,看他私下裡、背後所做的那些動作。
好了,既然朱明國本來一開始就不是值得寄予期望的「政治明星」,他落馬也就好解釋了:中共的官員,沒有一個不貪的,哪一個落馬,都不應感到意外。朱明國落馬,只是因為他落馬的時機到了。
来源:香港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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