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警察為打人」屬實話實說?(圖)

發表:2013-07-03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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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認為警察的職責應該是維護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資料照片)

【看中國2013年07月03日訊】 近日,一名蘇州信訪辦工作人員爆出驚人雷語:「警察不打人,那養警察幹嘛?」相關視頻引來大量網友的轉發與評論。更有人認為,這只是說漏了嘴的實話。

蘇州某小區業主近日上訪至市信訪局與相關工作人員溝通時,一名辦公工作人員爆出驚人雷語:「警察不打人,那養警察幹嘛?」此語一出,引起軒然大波。《中國法制日報》隨即發表文章《打人工具論是對警察人格的貶低 》稱:「這種令人瞠目結舌的話語,充分反映出部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暴戾的情緒,也反映出個別人對警察職責認識的嚴重錯位。」

《錢江晚報》則刊文表示:「(此語)是對現實的一種概括和描述,是這位工作人員將他的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成果。……跟蘇州信訪局這位工作人員比起來,動用警察對付群眾的政府官員,更需要檢討的是政府管理,不能動輒讓警察充當打手。實踐不改,觀念是改不了的。」

不少網友紛紛表示該行政人員的荒唐言論只是說漏了嘴的實話。如網友「在希望田野上2013」評論說:「他只是說了實話而已。最起碼證明他不虛偽。比那些說一套做一套的政府官員要強得多。」

北京知名維權律師莫少平證實警察濫用職權在中國確實存在普遍性。他認為這種不合理、不合法的事實是社會畸形的表現。在莫少平處理的眾多案件中也經常遇到這種公職人權濫用權力的案件,比如非法強拆、非法佔地遭到群眾抵制,政府和開發商就會搬來警察。

警察打人論 無法可依

莫少平在接受德國之聲記者採訪時表示,該工作人員的此番言論反映出其對公權力如何正當行使一無所知,他解釋稅:「《中國人民警察法》已被作為正式國家法律頒布。法律裡沒有任何一條規定,養警察是為了打人。」然而,糾紛事件是人之常情,莫少平補充說:「發生糾紛應該通過協商而和平地解決問題。這是正常的、理智的法制社會的應有之宜。任何一方都不能依仗自己的公權身份或背景對另一方實施暴力行為。這肯定是違法的。從法制的層面,迄今為止,沒有任何一部涉及到公權力或者涉及到警察的法律,可以得出(該工作人員的)此結論。」

從這段1分多鐘的視頻中可以看到,在爆出雷語後,該工作人員繼續提高聲調,連說兩遍「哎哎,大家搞清楚……警察是國家的強力機器……。」

中國行為法學會警察行為研究中心副主任兼南京大學法學院法社會學教授卜安淳早在09年就曾在北大法律網上發表文章《警察強力必須法定,必須可見,必須公正》。卜安淳在文章中寫道「我不否認警察是社會的強力部門。……警察工作必須施展運用其強力。問題是警察工作如何施展其強力、如何運用其強力。這其中有許多問題需要深入討論,需要系統地研究、系統地解決。我這裡只強調一點:警察工作的強力施展和運用必須是法定的,必須是可見的,必須是公正的。」另外,在卜安淳看來警察的職責應該是維護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他在文中表示:「警察行使其職權時,只要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有可能受到危害,即可應用其強力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

律師:「雷語」咎於體制問題

律師莫少平認為公職人員口出此番「雷語」反映出中國目前的法制狀況。他指出:「掌握公權力的人都不知道其權力從何而來,也不知道其權力受到法律的制約。證明中國公權的體制是有問題的。權力的行使必須有明文的法律授權才能行使,公職人員靠納稅人養活,而不是騎在納稅人的頭上,欺壓納稅人。這是常識。」

莫少平分析此事件的根本原因是體制問題。他解釋說:「政治體制改革才能對權力制衡,司法獨立、新聞媒體自由、遊行結社集會自由,公民沒有上述這些權利,就無法對公權力的濫用進行制約。這種荒唐事件還是會再次出現。」

蘇州巿人民來訪接待中心已發表回應稱,視頻中男子確為該中心工作人員,已責令其作深刻檢查。律師莫少平則認為處理不得當,應該降職或開除公職。

来源:德國之聲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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