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聯合國關於法輪功遭受人權迫害的報告》

發表:2005-03-24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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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人權工作組(www.falunhr.org)宣布發行新書《2004年聯合國關於法輪功遭受人權迫害的報告》。這是第二本聯合國人權監察專員關於中國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報告。

聯合國人權監察專員每年都發布全世界範圍的人權狀況報告。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已經招致了人權監察專員越來越多的譴責。在很多報告中,和其它人權問題相比,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案例佔據了更多的篇幅。這些譴責和報告有力的揭穿了中國政府宣稱的「人權最好的時期」的謊言。

以「非法和任意致死」監察專員的陳述為例。她在報告中寫到:「監察專員不斷收到來自中國的在監禁中的死亡案例。報告中描述了包括很多法輪功學員在內的被監禁者由於被殘酷的虐待和缺乏醫治而悲慘死亡的場面。那些酷刑的殘忍和野蠻是難以描述的。」

任意拘禁工作組的意見提供了另一個例證:「對於陳剛、張文福、吳曉華、劉軍華、張久海和朱曉菲的拘禁是任意(非法)的,因為對他們的拘禁違反了國際人權宣言的第18和19條,並且符合向工作組提交案例類別的第二類。」

「工作組要求中國政府採取必要的行動改變這些法輪功學員的處境,使其符合國際人權宣言的標準和原則,並且鼓勵中國政府認可國際公民和政治權利公約。」

這本新書還提供了一個全面的背景介紹部分,包括對法輪功的簡介,其文化和歷史根源以及在中國的傳播,並回顧了中共對法輪功不斷升級的仇視,當權者做出鎮壓的決定的過程及所採用的伎倆和手段,以及這場迫害的本質。

書中還更新了酷刑方法展示部分,由法輪功學員對他們所親身遭受的酷刑進行演示。這些珍貴的照片由身在中國的法輪功學員冒著巨大的危險拍攝並傳出。

法輪功人權工作組希望這本新書能夠幫助公眾認識這場恐怖的迫害。我們進而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幫助宣傳這本書和這一事件,並採取他們力所能及的行動來幫助制止這場悲劇,為了希望、勇氣和最基本的人權不被遺棄,人們也會為那些無法發出聲音的人站出來說話。

本書可以從以下網址免費下載:http://www.falunhr.org。如需與工作組聯絡或訂閱本書,請點擊「聯絡」。


包括酷刑和拘禁的公民及政治權利問題
任意拘禁工作組採納的意見

目前的文件包括任意拘禁工作組分別於2002年11、12月,2003年5月和9月的第35、36和37次會議上採納的意見。工作組在它的第60次會議上向人權大會提交的報告中包含了一個工作組所採納意見和有關這些意見的統計數據的表格。

意見7/2003(中國)

2002年8月28日與中國政府的信息交流

有關:陳剛,張文富,鐘波,劉力,吳曉華,蓋素芝,劉俊華,張久海,朱曉非

中國政府簽署但未執行國際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

1.(與意見15/2002第一段文字相同)
2.工作組對中國政府在適當的時候遞交了其所要求的信息表示感謝。
3.(與意見15/2002第一段文字相同)
4.工作組在文中對中國政府的合作表示歡迎。工作組將中國政府的答覆轉達給他們的信息來源。工作組認為他們是基於各案例的事實情況和中國政府的報告和答覆來轉達意見的。

5.根據消息來源的信息,陳剛,男,28歲,甘肅省天水市居民,於2002年4月被蘭州市警察逮捕,並遭到毒打和虐待。他被關押在甘肅省天水市魯兒溝看守所,據報導情況緊急。消息來源還報告,陳剛於1999年11月去北京上訪時曾被關押15天。2000年1月,天水市政法委主任又將他關押1個月。之後,他被送往蘭州市平安臺勞教所勞教一年,其間遭到殘酷折磨。據收到的報告稱,看守把他的骼膊和腿捆上,堵住他的鼻子和嘴,強推到一張木板床下並在床上用力踩。2001年3月,他獲釋但警察禁止他回去上班,他的工資也被停發。警察還經常到他家騷擾他,因此他只能流離失所。

6.張文富,男,遼寧省大連市居民。2002年1月19日被抓,並被關押在普蘭店看守所達50天。據稱2002年3月8日,在沒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他被轉往大連教養院第5大隊嚴管40天。在那裡他不能洗臉刷牙,每天被強迫做重體力勞動。2002年4月18日,他被轉往大連教養院第8大隊。2002年4月28日,他開始絕食抗議對他的監禁。但他被三四個看守所的隊長毒打,他們是李學忠、隊長李少福、隊長彭達華,以及一名犯人遲殿東。他的嘴和眼睛被膠布封上,雙手被拷住,他們用橡膠警棍和木板猛打他的頭部。他們還將筷子插到他的嘴裡,致使他的滿嘴鮮血。之後,他被拷起來單獨關押,並被強迫在一塊木板上躺了一天。

7.鐘波,女,42歲,安達化工廠職工,黑龍江省安達市居民。2002年5月31日上午9點,當地610辦公室的劉英山帶領6名警察把她從家中抓走。在安達市政保科,由安達市公安局副局長王軍指揮,5、6個警察大打出手。警察用電棍電她的後背。王軍親自操木棒猛擊鐘波的頭部、身上數下,當時打得眼角流血、臉青腫。鐘波為避免被虐殺的危險,晚上找機會從政保科辦公室二樓的窗戶跳下。經黑龍江省大慶市醫院檢查,鐘波右肋骨折2根,眼角、耳朵有寸長的傷口,牙變形不能吃東西,整個面部青紫腫脹,身上皮下有瘀血。現在神志尚未完全恢復,沒有時間記憶,生活暫不能自理。

8.劉力,女,吉林省桃南市居民,一隻眼睛失明。2002年7月28日,警察將包括她在內的11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桃南市公安局。公安局政保科長劉金偉威脅她要把她送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或者大安洗腦班,如果她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就不會被釋放。

9.吳曉華,女,47歲,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建工學院環境藝術系副教授。2001年10月亞太經濟合作峰會在上海召開期間,她的家被包圍,為防止她到上海去請願。後來她又被送往一個女子勞教所。她在勞教所受到各種折磨,包括被用衛生紙沾了小便堵口,特別是到廁所撿來用過的滿是鮮血的衛生巾堵嘴。2001年10月中旬,為了抗議無辜被抓,她絕食絕水近十天後被送往安徽省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在那裡她被脫光衣服,做電針、打電麻、渾身通電。一名姓李的醫生還威脅她以後再絕食要電休克。她還被強迫灌精神病的藥和打針。另外還有報告顯示,吳教授第一次被抓是在1999年12月她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時。她在安徽女子勞教所遭到酷刑折磨。之後又被轉往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在那裡同樣遭到各種虐待,包括被鎖在一個滿是蚊子的大澡堂內一夜,並被強迫在長了很多蜘蛛網的豬圈裡大小便。2001年4月她再次被捕。

10.蓋素芝,63歲,女,孤寡單身老人,撫順石化二廠離休職工。2001年8月被抓,關押在撫順吳家堡教養院,儘管法律規定教養院不收60歲以上的人。她幾次絕食抗議非法關押,仍未被釋放。現在身體極其虛弱,瘦到70多斤。而且還經常被打罵,精神、肉體受到極度的摧殘。另據報告,她第一次被抓是在2000年12月去北京上訪的途中,被關押了兩個月。之後又兩次被抓。

11.劉俊華,男,36歲,原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三江食品公司經警。因信仰法輪功,2002年4月9日在佳木斯市的家中被南偉公安局的警察抓捕,關押在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他的妻子被迫離家出走以避免當地警察的進一步騷擾和迫害。之前劉俊華曾被判勞教兩年。2001年10月他再次在密山市被抓,在絕食44天後獲釋。

12.張久海,男,35歲,北京平谷縣平谷區劉店鎮居民。2002年8月6日從家中被劫持到平谷縣洗腦班。另據報告,他從2000年8月至2002年2月被關押在北京團河勞教所。關押期間因不肯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受到非人的迫害。2002年4月無故被海淀分局非法抓捕,並被用電棍逼供。當地警察六次抄家並兩次關押他的父親。

13.朱曉非,男,原旅順4810廠職工,遼寧省大連市旅順口區居民。2001年11月26日警察從他打工的地方將人強行綁走,直接被送到大連勞動教養院進行迫害。那裡的看守讓犯人監視他用警棍電擊他。之後他又被送到遼寧昌圖關山勞教所的採石廠做苦役。還有報告顯示他之前兩次被關押在旅順口區派出所。該所的警察葉強用麻繩勒他的脖子,並用電棍電擊他的身體。

14.根據我們獲得的信息,以上提到的九個人都是僅僅因為信仰法輪功而被非法關押的。其中很多人被因拒絕放棄信仰而被未經審判送往勞教所。我們的信息來源進一步表示他們的活動一直都是和平的。

26.對於中國政府的答覆,消息來源表示中國政府是以「擾亂社會秩序」為藉口監禁鐘波,劉力,吳曉華,蓋素芝,陳剛,張文富,劉俊華,張久海和朱曉非。消息來源稱中國政府無法指出他們具體觸犯了哪條法律。消息來源指出,不同年齡(25至62歲)、不同職業(工人、教授、退休人員)以及不同地方的人突然都有同樣的「擾亂社會秩序」的傾向,甚至很多是多次的,這太令人感到奇怪了。根據我們的消息來源,鐘波,劉力,吳曉華,蓋素芝,陳剛,張文富,劉俊華,張久海和朱曉非都是法輪功學員,他們是因為行使中國憲法賦予的信仰自由權利而遭到迫害的。他們因拒絕放棄法輪功而被多次關押和酷刑虐待。

27.工作組指出中國政府告知他們鐘波,劉力和蓋素芝已經被釋放。他們在把這一消息轉達給他們的消息來源時未引起爭論。

28.工作組進一步觀察到中國政府並未否認陳剛,張文富,吳曉華,劉俊華,張久海和朱曉非都是法輪功學員,或他們的被監禁是與修煉法輪功有關。

29.由於沒有證據顯示法輪功是一種暴力的信仰,就目前這些案例而言,自由的修煉法輪功應當受到國際人權宣言第18條信仰自由和第19條自由表達意見的保護。

30.儘管中國政府聲稱勞教制度比法庭審判後送往監獄對人更好,但根據其1993年04號議案,工作組在認為行政上剝奪人的自由很可能造成任意拘禁。

31.在其訪問中國的報告中,工作組指出,任何人都不應因履行國際人權宣言賦予的基本權利而受到勞教。就目前這些案例而言,對他們的拘禁確實是一種強迫他們放棄自己信仰的手段。
32.因此工作組認為他們是因為受到迫害而被判勞教,主要是由於他們行使由國際人權宣言第18和19條賦予的基本權利而失去自由。而這兩條分別是宗教信仰自由(第18條)和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第19條)。

33.對於將來,工作組提出了以下觀點:
由於鐘波,劉力和蓋素芝目前已經被釋放,工作組依照其第17條工作條例,對他們的案例不考慮是否為任意拘禁。

對陳剛,張文富,吳曉華,劉俊華,張久海和朱曉非的拘禁違背了國際人權宣言的第18和19條,歸入工作組考察的案例的第二類,屬於任意拘禁。

34.作為結果,工作組要求中國政府採取必要措施恢復他們的自由,使之符合國際人權宣言的規定,並敦促中國政府遵守國際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


包括酷刑和拘禁的公民及政治權利問題
任意拘禁工作組報告
報告主席:Laila Zerrougui

8.工作組在其2003年的3次會議上,採納了12個國家有關151人的26條意見。其中一些意見的細節歸納在下面的表格中,而1/2003至18/2003號意見完整的文字部分詳見本報告的附錄1。表格中也提供了第38次會議所採納的8條意見的相關信息,由於技術原因,其細節未包括在本報告的附件中。

2.工作組意見

9.依照其工作方法條例,工作組在向政府反映意見時,強調了大會的第1997/50,2000/36和2003/31條決議,要求他們考慮工作組意見,採取必要措施恢復被任意拘禁者的自由,並將他們的行動告知工作組。在3週期限過後,工作組將意見轉達給其消息來源。

4.對於緊急救援請求的信息交流

23.從2002年11月23日至2003年11月7日,工作組向47個國家的政府送交了812人(男778人,女34人)的緊急救援請求。根據工作組工作方法條例的第22至24條,在預先不對是否屬於任意拘禁做出判斷的情況下,工作組提請各國政府注意每一個提交的案例,希望他們採取必要措施以保證被拘禁人的生命安全及身體的完整。當對一些生命垂危的人或特殊情況如刑滿而超期關押提出緊急救援請求時,工作組要求政府採取必要措施釋放相關人員。

24.在調查期間,工作組送交了157個緊急救援的請求,其中中國7例,包括2女11男,得到7個答覆。


民權和政治權,包括酷刑和拘禁問題
酷刑和其它殘酷,非人道,惡劣的對待及懲罰
由監察專員逖歐-馮-鮑文提交
附錄

包括個案,轉達至各國政府的案例及收到的答覆的信息總結

中國

246.在2003年6月4日的信中,聯合國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告知中國政府他收到了下列法輪功學員的個案。

247.曹振起因代表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於2000年2月18日被拘捕,被帶到塔爾埠縣派出所,派出所的所長親自動手用警棍毒打他的臉,肋等處。據報導他於2000年7月再次被拘捕,警察將他打得昏死,不省人事。

248.陳香,女,2000年4月18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打開「法輪大法好」橫幅被拘捕。她被非法關押在黃石市第一看守所,管教把她的腳腕戴上腳鐐,迫使她坐在床上,防止她盤坐著腿在地上煉功。腳鐐卡進肉裡。15天以後她在家人交保釋金後被釋放。據報導由於長期遭受迫害,她於2002年9月8日離開人世。

249.李炳華,於2000年5月到北京政府部門為法輪功上訪被拘捕。被判刑一年,關押在沙洋勞教所強制勞動,他被剝奪休息,被迫長時間保持令人痛苦的姿勢。四個「包押」在勞教所管教的驅使下經常輪流毒打他。他還被長時間關押在一個單獨禁閉室。

250.謝宇峰於2000年5月19日在團河勞改所遭電刑,三天後他開始絕食抗議勞改所的迫害。6月22日,他的整個身體腫大,起水泡,潰爛。當他的骼膊腫起,手腕子受傷時,勞改營管教用由床單被做的布條緊緊地綁住他的骼膊和腿,加劇痛苦。一名管教踩他的胸口和頭並將他按入泥地,使他難以呼吸,他的臉部被燒壞並難以站立和行走。(聽說此人後來非常邪惡,可考慮不用)

251.孫淑傑,女,45歲,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尖山區的居民,於2000年6月到北京政府部門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拘捕。後被押送到她單位的拘留中心,遭二位警察毒打並被判了一年的勞教。她於2001年9月2日再次進京上訪,被拘捕並被押送到她單位的拘留中心。她被關五天小號。2001年10月,她因被迫重體力勞動,導致大出血。在2001年12月26日被釋放。後來,四位警察闖進她家,不顧她虛弱的身體情況,將她大頭朝下拖下樓扔到警車裡。然後被關押在雙鴨山市拘留所。在拘留期間,孫淑傑進行了絕食抗議。

252.黃天明,四川柳林鄉的法輪功學員,2000年6月29日被拘捕,被關在村政府大樓的會議室,手被銬在椅子上。他的臉部和上半身被包裹了新鮮的毒大麻。他被看守用長竹棍子打了二個多小時。結果,他的臉腫大,身體挫傷。

253.張清樹(男),鐘素芳(女),因煉法輪功於2000年6月29日被拘捕。被關在溫江縣的公安局。警察把張清樹的雙手銬起來吊著,腳指尖只能輕輕的觸地,然後用警棍、木棍毒打,用活麻抽,直到把他打得昏死過去。直到6月30日才把他放下來。鐘素芳同樣被用木棍擊打,用活麻抽全身,還將她光著腳站在活麻上。

254.2000年7月21日,當張萍華打算代表法輪功學員到北京去找政府上訪時,她被拘捕並被送到青島行政辦公室。她一到那裡,就遭到毒打,特別是她的臉、頭、下巴、胸口、肩膀和脖子部位。她被推倒在地,官員踩在她的頭上,踢她的臉。她的身體到處受傷,浮腫。

255.郝愛同(音譯),女,因拒絕放棄法輪功於2000年7月25日送到賈市勞教所。被關在小得不能站立,坐和躺的小牢裡,她被迫蹲著那裡。結果,她的腿因缺乏血液循環而麻痺和潰瘍。

256.王洪升,隋女士和另外17名山東臺頭鎮法輪功學員於2000年7月到北京上訪。他們被拘捕。在拘留期間,當地黨委書記帶領20個人用棍子毒打他們,逼迫他們每天六小時躺在燙的水泥地曝晒,將他們關在沒有空氣流通和非常高溫的車庫裡。連續三天不給水和食物。王洪升被認為是上訪的組織者,打手們用鐵絲把他綁在樹上,頭上套上編織袋,10個人用木棍打,皮鞭抽。用香菸燒他的胸口和腹部,將他折磨得昏死,不省人事。

257.羅小宇,女,2000年夏天被拘留在四川省資中市楠木寺女子勞教所,看守頻繁地用狼牙棒毒打逼迫她放棄法輪功。她被打昏多次。由於遭受的迫害,她的身體腫起,她的股部被撕裂,血和分泌物順著她的腿淌下。

258.李馮琪,游全芳被拘留在四川省資中市楠木寺女子勞教所,2000年7月看守授意「包押」剝下她們的衣服,用木棍毒打。

259.葉興華,男,四川人,2000年7月25日與其它法輪功學員一起被拘捕,被關在九龍鎮政府大樓。在派出所所長的授意之下,警察使用電線鞭加「活麻」鞭打他們,許多被拘留者,包括葉興華被打昏。他的全身被打腫。當他昏迷時被反背銬在樹上暴晒4個小時。

260.牛懷義於2000年8月被關押在大慶勞教所。勞教期間倍受虐待和強制勞動。結果,他的健康迅速惡化。被釋放回家。到家裡後不到一個月於2001年4月就含冤去世。

261.朱均秀,女,因為散發法輪功真像材料於2000年10月14日被肖家村派出所的便衣警察抓後,被關在肖家村派出所的一個陰冷而黑暗的小牢裡二天二夜。2000年10月16日,她被關到崇州市看守所,警察打她的臉和太陽穴,拽頭髮,導致她兩次昏迷。四天以後,她又被轉移關到懷遠鎮派出所的一間沒有窗口的小暗室達40天,裡面地上淌的都是尿和糞。不允許她洗漱或使用廁所。成都市公安局判了她一年勞教。在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她被關禁閉達八個月。

262.韓桂艷,李秀珍和鄭素芬,三名遼寧婦女,於2000年10月被拘捕,被關在遼寧省的葫蘆島市看守所。二名看守每天用鋼筋塑料棒拷打韓桂艷臀部。鄭素芬也遭到這二名看守用相似的方式拷打。李秀珍被擊倒在水泥地上遭到連續不斷的棒打,以至心臟病發作。

263.肖先生於2000年12月30日被關在北京淮柔看守所的"水牢"。他被剝去衣服赤裸的關在一隻裡邊帶釘子的小鐵籠子裡。在一個暗室裡,籠子被侵入污水中,污水淹沒到他的胸口或脖子。他被關在籠子好幾天甚至幾個星期,尿和糞只能排泄入水中。

264.因為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汪秀(女)於2000年12月被關在長春黑嘴子勞教所。晝夜不讓她睡覺,將她衣服扒光,用兩把椅子把她放在椅子背上,脖子在椅子背上,腿放在椅子背上,中間是空的,兩隻骼膊往上舉和還用電棍電擊。

265.劉桂紅,一名黑龍江省婦女,於2000年12月31日在去北京途中被拘捕,被關在山海關市。她被背肩式銬住,然後對她狠踢狠打,推撞牆壁而昏倒。

266.隋村,女,於2001年1月14日被關在黑金河鎮派出所,所長親自對她暴打迫使她放棄法輪功。後來她被關到犯罪組遭進一步酷刑。警察還將她的長子扣留了24小時,打了30幾下耳光。隋村在犯罪組裡五天四夜不給吃東西,對她連續拷打。她被長時間銬在暖氣管子上,不給她睡覺。2001年4月她被判了一年的強制勞動刑並被關在佳木斯市勞教所。

267.李鑫,河北省保定市人,因為他為了法輪功向政府請願。於2001年1月18日被拘捕,關在北京宣武區看守所,警察抽打他身體的敏感部位,用高壓電警棒電,用冷水澆他,用帶刺竹條抽,用木棍戳肛門,用開水燙。他以絕食抗議迫害。醫生建議他的腳要被截肢。但是,看守所官員將他帶出醫院,放在去保定市的火車上。

268.許麗華,女,2001年1月24日被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的管教毒打。她被拽著頭髮拖進一間單獨小牢,銬在"鐵椅子"上八天,嘴被膠帶封住。

269.陳剛、段沛臣,胡長安,張大海,崔湘君和魯長軍,都被關押在北京團河勞教所,在2001年2月遭酷刑迫害。管教將他們的手綁在他們的背後,把他們推擠在床下僅讓腳伸在外。其他勞教人員脫掉了他們的鞋子和襪子,將他們的腳栓在凳子上,用塑料鞋子鞋底打他們的腳直到腳發青。魯長軍被在床上拷打,以至癱瘓。勞教所的副主任迫使其他勞教人員作證,魯長軍是因為擦地板時跌倒,而斷後背。

270.張桂榮,女,2001年2月14日被關到萬家勞教所。從2001年2月22日到3月9日她被單獨監禁,每天被迫站立17到18小時,連續60個小時不允許睡覺。把她的手銬在牢門上三天二夜,並且把她的手綁在背後然後吊起,只讓腳尖接觸地面。在2001年6月19日她又被堵住嘴懸吊了32個小時。

271.楊玉峰,女,一位醫生,2000年11月19日被關在猴子山敬老院,她被迫只穿內衣坐在非常冷的地面上,當地官員在她的身上澆冷水。在她7個月的拘留期間,她的健康嚴重惡化而導致半身癱瘓。

272.趙軍,2001年2月24日被牡丹江市南山派出所警察拘捕。在派出所,用鋒利的竹籤刺進他的手指。結果,他的右手腕下垂喪失功能。

273.郭艷兵和他的妻子費月英,湖北黃梅縣蔡山鎮居民,於2001年3月6日被拘捕。第二天把他帶蔡山鎮派出所。在所長的指使下,8個惡警強行脫掉了郭艷兵的衣服,只留內褲,讓他躺在地上受凍,並一再用木和橡膠警棒毒打。接下來一天,他的手被銬在窗子上再打直到把他打昏過去。後來兩個惡警又把郭艷兵拖出去進行迫害,這一次歹徒們用手在郭艷兵的胸部用雙手抓住皮膚用力拚命往上拉,同時另一歹徒在抓起的皮膚裡用手往裡摳並往上翻,這種痛苦的程度不堪言。郭艷兵再次昏死過去。隨後他和他的妻子被關到黃梅縣第一看守。郭艷兵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其妻被非法刑拘九個月才放回。

274.揚先鳳和朱久英,女,湖北省沙市人,於2001年3月被拘捕被警察監管九天。警察開強光燈不讓睡覺。她們被迫長時間直立站在寒冷的外面。她們被迫坐在高凳子上受拷打,揚先鳳的骼膊被扭斷。她的眼睛被灌水。

275.侯佔海,李強,李慶如,牛俊會,繼文國,付洪偉和郭振德都被關押在吉林勞教所,2001年3月13日他們絕食抗議在勞教所的非人待遇。他們被20多個管教剝光衣服,用電棍毒打。牛俊會被打得處於危險狀態,送去醫院搶救。管教曾經唆使犯人毆打過付洪偉,用大頭針刺入他的指甲縫,用煙頭燙腳,用紙捲成卷插入鼻孔用火機點燃,被逼吞帶火煙頭
276.趙鳳霞,女,48歲。2001年5月4日在萬家勞教所被一管教毒打得不省人事,小便失禁。她還被逼迫長時間坐板凳,不讓動。還有一次將她綁在床腿上,站不起來、蹲不下的姿勢,共綁了五天五夜。

277.2001年5月24日,李海燕(女)和六十名女大法弟子被非法送入萬家勞教所的男隊進行摧殘,折磨。她和七名女大法弟子被吊起來折磨(雙手倒背綁,腳跟離地,吊在二層床上),以至於昏過去,雙手持續幾天麻木。

278.46歲的王玉芝是來自哈爾濱市的女商人。她第一次被捕於2000年春節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在關押其間,她遭到犯人毆打。2000年7月15日她第二次被捕,在審問時,她被帶手銬並遭毒打。2001年7月她第三次被捕,並被訴為與「外國勢力」勾結的罪名。她最初被關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2001年11月6日被轉到萬家勞教所。當她絕食抗議時,她被強行野蠻灌食。沒有專業訓練的醫生,用鋼撐子撐開她的嘴,將很粗的橡膠管從鼻孔插入口腔再進入胃中,灌進涼玉米麵粥。每次被灌食,她都滿口是血,身上被打得許多傷。犯人也奉命毆打她。她被關押了九個月,健康狀況急劇惡化,才把她釋放了。可是當她康復了,她還被命令回到勞教所。她逃到阿聯酋,然後又到了加拿大。由於她公開了她的遭遇,她在中國的親人被威脅,她最小的弟弟在2003年1月被逮捕。

279.2001年6月4日上午,劉愛琴(女)在壽光市孫家集鎮馬家村被警察強行抓走,並遭到拳擊和打耳光。6月6日晚上,她又被6個喝醉了的警察打了幾個小時。警察們用皮鞭、內有鐵芯的皮棍、電棍殘酷的毒打著她。次日她被送醫院急救。醫院檢查結果為身上多處重傷,尿血、低血壓、脫水,然後從腫脹的大腿抽出一灘灘黑色的瘀血,幾天後又強行做溢流手術、腿上掏了兩個大窟窿。後來又被強行做了植皮手術以掩蓋他們的罪行。

280.亓英俊被關押在王村勞教所。2001年6月被逼坐「鐵板凳」,並被幾根電棍同時電擊。「鐵板凳」是用鋒利的三角邊的鐵做的,被逼坐在上面的人,屁股回流血,化膿。

281.2001年6月在萬家勞教所,楊秀麗(女)和其他法輪功學員被管教毒打並關進小號。楊秀麗被雙手綁吊近48小時,並被揪頭髮,往鐵暖氣片上撞腦袋,而且還不讓用廁所。

282.彭振和因在2001年為法輪功向政府請願而被判一年勞教。在長林子勞教所,他被戴手銬腳鐐,關進小鐵籠多日。2001年7月2日,他開始了長達到53天的絕食。在此其間,他被綁在「鐵椅子」上,管子從鼻孔插進去,被強行野蠻灌食,以至於多次昏迷過去。

283.潘菊英,女,湖北省護國村人。2000年8月10日,被國安局和公安局的人從家中帶到國稅局的二樓。她被打倒在地,腳趾、腳踝骨被警察踩碎,她的腳骨頭,踝骨和腓骨多處受傷。她被吊起來抽打,煽耳光。捏緊她的鼻孔,往她的嘴裡灌水。2002年8月11日,她的手被綁進裝有毒蛇的袋子達10分鐘之久,並被毒蛇咬了。

284.童李軍(音譯)於2001年6月底被抓,關在錦州拘留所,在那裡他被強行灌食,被灌進大量的水。看守用縫衣針刺他的背部,用生鏽的鐵釘刺他的大腿。他的小腿被厚木板打得發腫。他的陰莖也被針刺傷,並被澆上冰冷的水。他的手指甲和腳指甲也被針刺,並用木板打。

285.2001年7月19日,曹迎春(女)在萬家勞教所被強行灌食並遭毒打。隨後,男犯人拽著她的手腳把她從監室拖走。她再次遭到強行灌食和毒打。
286.2001年7月,劉正星因為拒絕在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上按手印,在沂水縣崔家峪鎮遭到毒打。他被用木棍、含鐵芯的橡膠棒等刑具殘酷毒打,而且還將開水倒在他身上。

287.韓海東被關在遼陽教養院。2001年9月13日,韓海東被迫站在單行疊放的6、7塊磚上,手被吊銬在一新建門市房的防盜門鐵架上好幾個小時。他失去平衡,腳下的磚倒了,吊在空中一個多小時。晚上他又被一個管教吊在房樑上。9月15日,他又被用同樣的方式吊了一整天。第二天,韓海東的雙手被銬在纏電纜線的線軸上,腳下單行放5、6塊磚。他被用各種方式吊銬一直到2001年9月18日。

288.楊崇玉,女,2001年10月進京上訪被抓捕。她被關押在溫江縣公安局看守所一個月後,又被送到萬春精神病院摧殘。在精神病院裡,她每天都被逼迫吃精神病藥物,被強制注射大劑量的鎮靜劑。

289.崔秋菊,女,2001年12月在河南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被管教毒打。她後來被送到醫院搶救,醫生發現她的內臟被打傷,腎臟壞死。三個月後,她又被抓,遭到毒打和電刑。

290.李燕明(音譯),女,家住吉林省長春市。2002年1月25日,她被警察從家中抓走。第二天,她被拉到一處偏遠的樓房,被迫坐「老虎凳」。「老虎凳」是一個小鐵板凳,坐在上面的人,雙手被綁在背後,雙腿被綁在板凳上,腿下被塞進硬物,腿向上翹,造成膝蓋處斷裂。李燕明被逼坐直,眼向前看,不能轉頭,不能閉眼,不能說話,不能舉手。她在板凳上動一動就被打。

291.李慧琪,女,2001年12月2日被石家莊維明街派出所綁架,關進石家莊第一看守所2個月,2002年2月2日送至石家莊勞教所第四大隊二中隊勞教一年。李慧琪在被勞教期間,由於「610」辦公室官員和勞教所管教的迫害,身體每況愈下,幾次出現危急,家屬也曾數次強烈要求見人,但均被勞教所拒絕。2002年4月8日,李慧琪生命垂危,被送至河北省人民醫院搶救。李慧琪身體瘦弱得皮包著骨頭,很多器官喪失功能,需靠插管維持呼吸。後轉至河北省第三醫院治療。期間曾多次出現生命危險。她於2002年12月12日獲釋。李慧琪全身癱瘓,呈昏迷狀態,泌尿系統感染,肺部嚴重感染,氣管被切開,僅靠插管維持呼吸,全身不時出現抽搐。而勞教所卻不承擔她的醫療費用。

292.穆祥潔,女,天津市女子勞教所。2002年1月,因不放棄煉法輪功,被警察逼迫在外面大雪地裡罰站3天3夜。她的手腳被凍壞,腫然後化膿,一個月不能走路。穆祥潔還被逼迫長時間戴手銬,手銬銬到了肉裡,鮮血直流,然後被惡警吊起,晚上又被送入禁閉室。在禁閉室,她的手被綁在窗戶上,一個星期不讓睡覺,被電棍電雙臂。

293.魏在鑫,63歲,於2002年2月7日被遼寧省撫順市公安局一處及糧站街派出所的警察抓捕,第二天送到吳家堡教養院。不允許他的家人去看望。2002年6月,魏在鑫被送到將軍派出所的第二看守所等待判刑。在此期間,看守所的警察唆使刑事犯人對魏進行毆打。7月份,魏在鑫被送往市醫院,並讓家屬領回。2002年11月15日魏在鑫去世。

294.辜興芝,女,2002年4月2日在米易縣貼法輪功真相,被當地公安局警察抓捕,在毒打她後,將她送到米易看守所。在那裡她絕食抗議對她的非法關押,遭殘酷灌食達一個月之久。10月4日,辜興芝被送至醫院,於當晚死亡。米易縣警察沒有得到她家人的允許,就將辜興芝的遺體火化。
295.朱改娣,女,2002年夏天因散發法輪功真相傳單,被東三馬路派出所抓到鄭州市第一看守所關押。朱改娣在看守所被犯人打罵,身體非常虛弱,情況危急。在「保外就醫」期間,於2002年10月3日離開了人世。

301.在同一封信裡,特別專員(又稱特別報告員)通知(中國)政府,他收到了關於高淑艷的更多的信息。(在他2002年9月2日給政府的信中曾包括了高淑艷的案例,見E/CN.4/2003/68/Add.1,para.307,政府在2003年1月9日回覆了這封信。)。據此消息,在被關押在萬家勞教所期間,高淑艷被綁在一種被稱為「鐵椅」的刑具上長達28天之久,然後在2001年6月18至20日之間,雙腕銬在監門上被吊兩天。之後,她被判20個月徒刑。

302.在同一封信裡,特別專員(又稱特別報告員)通知政府,他收到了關於王芳,左秀雲,李艷紅的更多的信息。(在他2002年9月2日給(中國)政府的信中曾包括了這三人的案例,見E/CN.4/2003/68/Add.1,para.320,政府在2003年1月9日回覆了這封信。)。據此信息,在萬家勞教所裡,2001年6月18至20號之間,獄警命令幾位男性犯人把這三位女學員按在地上,並用刀子和杓子刮她們的身體。之後,她們被逼迫躺在單人牢房骯髒的地上,並不給提供任何衣服,床和食物。王芳被吊起來,受電棍擊打長達40個小時。

303.2003年6月4日,在一封和「非法濫用酷刑」特別專員聯合發出的信中,特別專員通知政府,他收到了以下法輪功學員的更多的信息。2003年11月12日,(中國)政府就其中一些案例作了回覆。

304.舒群華,女,40歲,四川省遂寧市白山村第三大隊居民,於1999年7月20日被捕,在三個月被關押期間受到虐待。2000年1月24日,當地警察將她位於第5樓的居所圍住,逼迫她交出她所擁有的法輪功材料。她被警察從5樓推下去,當場摔死。

305.於麗鑫,女,被關押在大連市看守所,2001年4月15日,她雙手被綁在腦後,身體成90度彎曲,被踢打和電擊後脖項。第二天,她被帶進位於5樓的一個房間,強迫她打掃房間。被帶進房間不久,就有人目擊她從5樓窗口摔下,之後死亡。

306.李澤濤於2000年9月8日被關進西山坪勞教所第7大隊,在勞教所裡,獄警命令與他同室的的刑事犯人打他,並逼迫他放棄法輪功。從2001年5月29日開始,他被強迫抬人糞至傾倒的地點。他也被剝奪晚上休息的權利。獄警曾把一張報紙疊進帽子,放在他的頭上,然後把他的骼膊綁在一根木棍上呈一條直線,把兩隻裝滿人尿的桶掛在他的兩隻骼膊上,強迫他舉著兩隻桶達數小時之久,同時他們還用掃把捅他的後背。獄警們踢打他,並用刀子捅入他的肛門,2001年5月30日,他被毒打酷刑折磨致死。

307.李長軍於2001年5月6日,因從網際網路上列印法輪功資料而被關押。據悉,2001年6月7日,武漢警方向他的家人通知他已死亡。據他母親講,在李長軍死後,她被允許短暫地看望她兒子的遺體,他臉部青紫,脖子紫黑,雙拳緊握,牙齒變形,相貌變形,後背像燙熟了一樣,慘不忍睹。

308.趙子初,被關押在武穴市第一看守所,2001年7月,因大量吐血而被釋放。之後不久,因身體一直無法恢復而死亡。

309。陳秋蘭,於2001年8月24日,在被關押在黑龍江大慶市看守所期間死亡。雖然一名警員在公開報告中聲稱她死於心臟病突發,但另有消息說她實際上是由於在被關押期間多次毒打和沒有醫療救護而死亡。

310.瀋德明,因在深圳時散發法輪功資料而被捕。他被關押在深圳九街村看守所6個月。放出時已被折磨至精神失常,身體健康嚴重受損。於2002年9月8日去世。

312.李宏敏,女,於2002年9月16日被牡丹江市警察局抓捕。在同一天下午,她被毒打致死。警方人員把她的屍體從樓上扔下,然後聲稱她是跳樓自殺。她的屍體於2002年9月19日被火化。警方威脅他的家人不准向公眾泄漏此消息。

313.王景義,於2002年2月,因散發法輪功材料被警方抓捕並關進瓦房店市看守所,2002年9月,他被判5年徒刑。在被轉進遼寧省,遼陽華子監獄僅18天後,於2002年9月21日被迫害致死。

314.歐陽偉於2002年10月16日被甘肅蘭州市安寧區公安分局國安大隊的三名人員抓捕。次日被被判1年徒刑並關進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平安臺)。同室犯人毒打他的頭部,他於兩天之後去世。歐陽偉雙腕上的針口顯示他曾經被注射過藥物。

315.熊鳳霞,女,於2002年10月13日,在被關押在李郁莊鄉看守所期間被折磨致死。她是在2002年10月1日次日被被判1年徒刑並關進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在被關押在看守所期間,她曾被吊在天花板上,遭受橡膠管,桑木棍及其它凶器毒打。在2002年10月13日夜間,她被強迫灌食直至死亡。熊鳳霞的家人要求驗屍報告,而被拒絕。

316.翟秀芹,女,於2002年9月15日晚8點被警察從家中強行帶走,關押在涿州市公安局松林店派出所南馬第三警務區。被關押期間她被警察銬在樹上三天三夜,然後又被銬在大板上吊了半個月,導致下肢癱瘓。警察於2002年11月16日下午4點通知其家屬把人接回家中,翟秀芹已被迫害得全身冰涼僵硬,於第二天凌晨4點死亡。家屬找到鎮政府,鎮政府官員拒絕接見。

318.黃寶臣,65歲,於2002年7月被吉林省榆樹市警方強行抓捕,並關進長春市葦子溝勞教所。獄警命令同室的犯人毒打他,並且不給提供食物和水數天之久。據悉,2002年11月7日,當勞教所兩名警察和一名醫生送他回家時,他已經全身淤腫,人事不醒了。他的家人把他立即送入醫院,但他於20天後去世。

319.胡紅躍,女,與另一位法輪功學員於2002年9月28日在成都府南河邊失蹤。2002年11月單位接到公安局通知,聞知胡紅躍已死亡,公安只是出示了一張胡紅躍的照片,對其親屬和單位說是「餓死的」。胡紅躍的屍體於2002年11月19日被強行火化,親屬與單位均不讓見遺體。其被迫害致死的詳細情況有待進一步瞭解。

320.史洪傑2002年11月28日,當一些法輪功的資料在他的住所被發現時,被警察毒打致死。

322.姜榮珍,女,2002年11月20日在哈爾濱藥物恢復中心因遭受虐待而去世。中心聲稱她是死於心臟病。但據目擊證人稱,她身體上有傷口和被電擊留下的痕跡。她的前額和背部都有孔洞。

323.羅織湘,女,與她的丈夫,黃國華於2002年11月29日在廣州市海珠區被「610」辦公室的警察抓捕。他們被關押在海珠區看守所,在那裡他們遭受了殘酷的虐待。羅織湘開始絕食後,她的健康迅速惡化。2002年12月4日她被送往醫院,同天從樓上摔下死亡。她的丈夫至今仍在關押中。

324.王鳳偉,女,於2002年1月14日被山東省陽谷縣警察抓捕,在被送往莘縣看守所之前遭受毒打。在莘縣看守所她也遭到反覆毒打。2002年11月,她被毒打致死。

325.侯女士,於2002年11月29日在甘肅省平安臺勞教所因遭受酷刑折磨而去世。她的肋骨和盆腔都骨折,她也曾嚴重的大出血。在她去世後不久警方將她的遺體迅速火化。

326.何華江於2002年9月16日被大慶市讓胡路區慶新派出所的警察抓捕。2002年12月23日,他被關進大慶勞教所,在勞教所裡他因遭受酷刑虐待而去世。據悉,他去世後第二天,有人見到了他的遺體,他的喉嚨周圍有被扼勒的痕跡,他身上還有其他被虐待的痕跡。他的遺體最後被運至其他地點火化。

328.孟桂英,女,於2002年6月被滿洲里市警察局警察抓捕,並被關押在市看守所超過7個月。在被關押期間,她曾遭到毆打並被強迫灌食。據悉,她於2003年1月20日被釋放,他的家人將他立即送往醫院,她於2003年1月24日在醫院去世。

329.劉傑,女,於2003年2月6日被捕,並被關進雙城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裡她曾遭受虐待。2003年2月17日,她的家人接到了她的死亡通知。

330.蘭虎於2002年1月被捕,並被關押在九江市看守所將近一年。2002年12月,他被判11年徒刑,關押在南昌市監獄。在監獄裡,他每天被強迫勞動15個小時以上。2003年2月9日,他的家人接到了他的死亡通知,當他們趕到監獄時,他們發現他的身體骨瘦如柴。

337.2003年6月8日,在一封和「婦女暴力問題」的特別專員聯合發出的信中,特別專員通知(中國)政府,他收到了以下法輪功學員案例的信息。

338.劉小芬,女,於2000年1月被(黑龍江省)五站鎮警察局的警察抓捕。她在警察局裡被關押了數個月。雖然她懷有一對雙胞胎已經5個月了,警察局長還是毒打她,拽她的頭髮並踢她。就在她分娩之前,她被迫交了5000元錢才被釋放。

339.蔣忠利,一位懷孕的婦女,於2000年1月被關進衡陽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她曾遭毒打。毒打導致她流產,她的健康狀況惡化,最後她被釋放,但是被軟禁在家。

340.盧雲珍由於修煉法輪功於2000年1月在北京被捕,並被押回家鄉豐城市。據悉,她當時正有身孕,豐城警察局長下令在醫院給她強行墮胎。

341.梁妹,四川人,於2000年2月被捕。在抓捕她的時候,她和她的小女嬰被警察掌摑耳光。據悉,2000年7月19日晚,她被當地警察局的警察從家中帶至警局。在警局裡,她雙手被銬在樹上,嘴被膠帶封住很長時間,以至於她的衣服都被乳汁浸透。她被關押在看守所15天,這期間她的嬰兒被丟在家中沒有母乳餵養。

342.王少娜和她的丈夫,在他們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之後,於2000年2月15日被捕。他們被關押在蛇口看守所。她當時已有6個月身孕,結果為了可以合法地把她關進看守所,她被強行墮了胎。據悉,他們在2000年6月30日再一次被捕。王少娜被第二次強行墮胎,之後他被關進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看守所。

343.王霞在為法輪功上訪之後,於2000年2月19日在北京被捕。在林河警察局被關押期間,她遭到毆打。第二天她被轉入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儘管她當時已有3個月的身孕,她還是被強迫干重體力勞動。她被強迫以極為困難的姿勢站立很長時間,並遭到電擊。她曾被雙腕吊起整整一天。2000年7月30日,當她懷孕8個月時,她被送回林河市警察局。在警察局,警察試圖對她進行強行墮胎。據悉,在她分娩一個月後,她被迫流離失所,因為她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

344.鄒桂榮,被關押在馬三家勞教所,在2000年2月記者採訪勞教所後,她遭受了毆打和電擊,和牙籤刺指甲縫之刑。她還被迫脫光上衣從一個牢房走到另一個牢房,也曾被倒吊起來,直到她雙頰通紅,眼球突出為止。

345.楊平,在為法輪功上訪後,於2000年3月被捕。當時她已經懷孕,但是被強迫墮胎。她開始被關在武漢市中華路警察局,後來轉入蔡甸派出所。

346.張武英和她的丈夫於2000年4月在國家信訪辦門前被22個警察毒打。她當時已有4個月身孕。一個月後,一個翠竹派出所的警察命令她去解放軍102精神病院去接受強行墮胎。但是強行墮胎失敗了,她還是生了孩子。2001年2月8日,他和她丈夫再次被捕,在抓捕他們的時候,嬰兒的頭部和腿部都受了傷。

347.白莉莉,單淑華,鄭寶華於2000年5月被關進石家莊市女子勞教所。在被關押期間,她們曾被關在一間攝氏40度的房間裡整整一天,不准她們出去,也不准她們上廁所。許多被關押的女學員都受到了看守的性虐待,例如擊打她們的胸部。白莉莉在被用鞋底摑臉之後喪失了聽力。單淑華的身體上留下了許多被擦刮的傷痕。鄭寶華曾被僅以腳趾尖點地的姿勢吊掛起來達很長時間。

348.竇建華在北京為法輪功上訪之後,於2000年6月被捕。她被關押在連珠山北鎮的北山看守所北山看守所。在看守所裡,雖然她已經懷孕了,她還是被強迫搬運沈重的磚頭。這導致了她流產。

349.黎乃梅和武曉萍,和其他女性法輪功學員一起,於2000年7月底,被關在河北省井阱縣看守所。據悉,在被關押期間,所有的女法輪功學員都被剝光衣服,遭受毆打和被警察電擊。武曉萍被電棍擊打口部和陰部。儘管黎乃梅因作腫瘤切除手術的傷口還沒有癒合,警察還是用電棍擊打她的胸部。警察還電擊她的陰部。

350.劉艷華在為法輪功上訪後,於2000年10月被捕,然後被關押在濰坊市櫻桃園警察局。雖然當時她已懷孕,警察局副局長還是毒打她,並將煙頭塞入她的鼻腔,並用腳踢她背部。

351.嚴菊英在北京為法輪功上訪之後,於2000年10月6日被捕,被關進了三河市警察局。在此期間,她被警察踢打,拽頭髮,扇耳光。她曾被舉在空中然後狠狠摔下。一個警察鞭打和電擊她多次。這個警察曾威脅要用開水澆她的身體,並威脅要找人來強姦她。據悉,當她不服從警察時,她曾被強迫脫掉衣服,並遭受了性虐待。

352.李淑蘭於2000年11月30日被捕,然後被關進北京警察局,海淀區分局。警察脫掉了她除內衣外所有的衣服,然後把她關入牢房,在警察的鼓動下,同室的犯人曾毒打她。他們拽著她的頭髮把她往牆上碰,並用毛巾緊緊地勒住她的脖子,直到她失去知覺。她的眼皮,臉部和胸部都被圓珠筆劃傷。儘管如此,警察仍然電擊她。李淑蘭曾絕食抗議對她的酷刑迫害。據悉,她曾陰部大出血,身體局部麻痺長達一年之久。當她一年後被釋放後,她已經不能正常行走。


353.石女士,在2000冬季被關押在吉林黑嘴子勞教所期間曾被電擊,結果導致她的月經異常停止。

354.黃七芬在去北京天安門為法輪功請願之後,於2000年12月20日被捕。據悉,在警察局內,她的臉部,胸部,陰部和身體其他一些部位都因被電棍毆打而嚴重燒傷和損傷。在嚴重的毆打下,她曾昏迷不醒。她曾被告知,只有她告訴別人她身上的燒傷的疤痕是因為她自己自虐造成的,她才會被釋放。

355.劉曉蓮在去北京為法輪功請願之後,於2000年12月被捕,被關進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勞教所。她曾絕水9天,為此警察曾大力踐踏她的背部。之後,她被送進赤壁鎮看守所,在那裡她遭受了長達20個月的酷刑迫害。據悉,看守所拒絕她的家人去探望她,晚上也不讓她睡覺。她曾被狠毒地踢打,並且被強迫跪在地上達12個小時。她曾被送往醫院,因為看守所給她強行注射了一種物質,導致她大出血。在她開始絕食之後,看守所釋放了她。但是在家中她仍被嚴密的監控,當她視力恢復正常後,她又一次被捕了。

356.高勛虹在為法輪功請願之後,於2000年12月22日被捕,被關進河北省石家莊市平山縣警察局。在警察局,她被幾次毒打。警察還蒙上她的雙眼,強迫給她灌辣椒粉,用針刺她的身體,脫掉她的衣服,對她進行性騷擾。

357.顧朋,在去北京為法輪功請願之後,她的丈夫和她6個月大的孩子都被捕了。她遭到電擊。她的丈夫被關進保定的一家勞教所。據悉,當她呼籲釋放她丈夫,為她丈夫請願時,她被關進了精神病院,並被強迫服用了使精神衰弱的藥物。

358.陳亞麗,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起被關在萬家勞教所。她被綁在一種被稱為「鐵椅」的刑具上長達28天之久,然後在2001年6月18至20日之間,雙腕銬在監門上被吊兩天。她也曾被電擊。一名警察抓住她的胸部,對她大喊侮辱性語言。為了抗議她所遭受的迫害,她曾絕食39天。

359.王紅梅於2001年6月7日被蘭州大學警察局的警察抓捕,原因是她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她被關進蘭州市桃樹坪勞教所。在勞教所她曾絕食抗議被關押。當她被捕時,她已懷有身孕,但警察對她做了強行流產。

360.徐女士,四川省興隆鎮人,她於2001年7月下旬被興隆鎮當地政府抓捕。儘管她當時有一個需要哺乳的9個月大的孩子,她還是被關進政府大樓裡,被迫與她孩子分開。據悉,她被雙腕吊起,並遭受毆打。毆打和懸吊時對她胸部所造成的壓力使她的乳汁流淌不止。

361.汪友霞,由於懸掛法輪功條幅,被崔家鎮警察抓捕。被捕時,她已有身孕。她被警察毒打,並造成流產。

362.楊頂英和朱家燕於1999年12月被第四機械公司保衛處抓捕,並被關進看守所。她們被關了15天,這期間,她們遭受了各種酷刑折磨。2000年7月她們又被御路口派出所關了15天。楊頂英被剝奪睡眠,並受到其他折磨。據悉,因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在8個月拘留以後,她被判在沙洋勞教所第二隊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裡,她被強迫長時間勞動。他被強迫坐在小板凳上經常長達整整一天。朱家燕有幾個晚上被剝奪睡眠。她被銬起來長達半個月,並遭受虐待。她曾絕食抗議迫害,但是遭到強迫灌食。在8個月拘留以後,她於2002年6月被判在沙洋勞教所第九隊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裡,警衛夥同其他犯人毆打她,並且不讓她睡覺。在她被釋放的那天,一夥同室犯人以死亡威脅她,並用拖鞋扇她的臉,用髒衣服塞進她嘴裡,造成她臉部腫脹流血。朱家燕於2002年10月31日被關進沙市勞改中心,一個月後,她又在一個看守所裡被關了2個月。2003年2月21日,她被送至武漢市勞改中心,在長達20天的時間裏,她每天都受到4個同室犯人的各種虐待。

379.2003年5月21日,聯合國監察專員為5月12日被吉林市公安局逮捕的王敏麗(女)發出緊急呼籲。她為逃脫逮捕而從窗戶跳出去,摔斷了兩根肋骨。她被警察帶到市醫院二十四小時輪流看管。為了讓她不說法輪功的真像,她被做氣管切開手術。結果她再也不能說話了。

386.2003年6月11日,聯合國監察專員和聯合國停止對婦女的暴力監察專員聯合向中國政府發出呼籲。報告指出,2003年5月11日,重慶大學28歲女碩士研究生魏星艷及西南政法大學、重慶大學數十名法輪功學員,大多是學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因為在校園內放汽球挂條幅慶祝5月13日「世界法輪大法日」而被逮捕。據收到的信息,2003年5月13日,幾名警察把她抓到沙坪壩區白鶴林看守所的一個房間,叫來了兩個女犯人強行扒光了她的衣服。一個身著警服的警察把魏星艷按在地上,當著兩個女犯人的面強姦了她。魏星艷絕食抗議迫害,惡警強制灌食並插傷了她的氣管和食管,造成她不能講話。據報告說,2003年5月22日,她被送進重慶市西南醫院,在此緊急呼籲之時她的目前狀況不明。

396.2003年10月28日,聯合國監察專員和聯合國言論自由監察專員為劉成軍聯合向中國政府發出呼籲。據報導他於是2002年3月被捕,被捕時被警察開槍射擊大腿,手也被燒傷。2002年9月他在吉林監獄被判刑19年。在那裡他受到毒打和殘酷的迫害。2003年10月他被轉到長春市中心醫院,處於生命垂危狀態。

400.2003年11月14日,聯合國監察專員和聯合國言論自由監察專員,聯合國停止對婦女的暴力監察專員,聯合國健康權利監察專員為4名法輪功女學員聯合向中國政府發出呼籲。2003年9月27日,楊鳳蓮被強行綁架,送到邯鄲市西環路洗腦中心。楊鳳蓮絕食抗議,被灌食。身體非常虛弱,開始吐血,幾次出現休克。據悉省610親自來人將楊鳳蓮秘密轉移,送往石家莊。(具體地址不詳)楊鳳蓮和她16歲的女兒曾被逮捕並被殘酷折磨。據報導,2002年5月22日威海市610頭子劉傑帶領4人將田麗扭住毒打。後就綁架到威海市城裡派出所,繼續毒打,最後又將她綁架到威海高區看守所。田麗被戴上背銬,強制坐鐵椅子,並拉到院子裡太陽下晒失去知覺。在醫院裡,田麗一直處於癱瘓狀態。醫院不能治癒,只得回家養病。陳英華2003年8月8日被浙江省嘉興市公安局逮捕。9月13日開始絕食抗議。她被銬在床上,一根管子從鼻孔插入胃裡。她於9月26日被送往浙江省的監獄醫院繼續灌食。結果她全身劇痛並吐血。鬆綁後已不能自己坐起來,臉色很差,手腳冰涼,兩臂到處是青腫。針頭被扎入青腫的部位。她於2003年10月13日被保釋。

401.2003年11月17日,聯合國監察專員和聯合國言論自由監察專員,聯合國停止對婦女的暴力監察專員和主任監察員聯合為李茜向中國政府發出呼籲。李茜於11月1日被上海國安局和蘇州國安局從上海浦東的住處抓走。現在下落不明。

403.2003年12月9日,聯合國監察專員和聯合國言論自由監察專員聯合為呂桂玲向中國政府發出呼籲。呂桂玲因在公共電視上插播解釋法輪功的真像,於2003年1月被捕,同年6月被非法判刑19年,在看守所絕食抗議,被殘酷迫害。因生命垂危被釋放,兩個月後,警察再次強行將她從家中帶走,9月22日將她送到位於濟南的山東省女子監獄。呂桂玲進行了近兩個月的絕食抗議。她被強行灌食,食物中加入藥物進行迫害。造成肌肉萎縮,瘦得皮包骨頭,無力行動,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監獄拒絕醫療。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包括問題失蹤,當場處決
法律許可權之外的,當場或任意處決
特派專員報告:Asma Jahangir

37.聯合國特派專員繼續關切在中國發生的關押期間死亡的案例。報告描述了令人痛苦的場面:被關押者,其中很多是法輪功學員,因受到很惡劣的虐待並缺乏醫務治療而導致死亡。這些酷刑的殘忍和野蠻無法形容。鑒於此,特派專員想重申她在眾多的供述和緊急呼籲的信件中對中國政府的請求,立即採取行動來保護被關押人員的生命和安全,遵守經濟社會委員會通過的1957年7月31日的663 C號決議(XXIV)和1977年5月13日2076號決議--對待拘留犯的最低準則。

J.侵犯國家的、種族的、宗教的、語言的少數群體的權利

76.特派專員愈加關注法輪功在中國的情況,他們僅僅因為練習法輪功就被殘酷虐待或在關押期間被非法處死。

I.對屬於某些弱勢的國家,民族,宗教信仰,語言,或性取向群體的生存權的侵犯

57.在審閱期間,監察專員為以下國家的某些弱勢的國籍,民族,宗教信仰,語言的人們採取了行動:阿爾及利亞,玻利維亞,巴西,中國,哥侖比亞,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印度,印度尼西亞,卡薩克斯坦,利比亞,墨西哥,巴基斯坦,沙烏地阿拉伯,烏克蘭,泰國和越南。

59.聯合國特派專員也在繼續監視中國的西藏情況。……在中國,特派專員也將繼續關注法輪功的情況,據稱法輪功學員只是因為煉習法輪功就被關押,並在關押期間遭受嚴重的虐待而導致死亡。

L.拘禁期間死亡

64.在審閱期間,很大一部分報告侵犯人權的案例是與拘禁期間死亡有關。為此,監察專員向以下國家的政府傳遞了指控:阿爾及利亞,阿根廷,亞塞拜然,比利時,中國,哥倫比亞、剛果人民共和國、厄瓜多、埃及,赤道幾內亞,格魯及亞、德國、瓜地馬拉、幾內亞-比紹、海地、印度、印度尼西亞、伊朗,伊拉克、以色列、卡扎克斯坦、賴比瑞亞、利比亞、馬來西亞、尼泊爾、巴基斯坦、秘魯,俄聯盟,塞爾維亞和Montenegro、塞阿里昂、西班牙、斯里南卡、蘇丹、土庫曼、烏干達、美國、烏拉圭、烏茲別克、越南和辛巴威。儘管大多數政府向監察專員提供了較全面的答覆來解釋和澄清他們的情況,監察專員仍能發現以下的類型。

65.我們收到的報告顯示,在大多數情況下,拘禁期間死亡是由於虐待和疏忽造成的。當調查開始後,他們經常未能達到最低要求或調查結果據報導被壓制。執法人員為迫使被扣壓候審的嫌疑人坦白交代,在拘留中涉嫌拷打折磨嫌疑人致死。其它案件表明拘禁期間在監獄裡死亡或是由於看守人員酷刑所致,或由於監獄當局的疏忽。監察專員還收到許多死亡案件是由於監管人員故意疏忽,不提供治療所致。

M.對和平地捍衛人權的人士的死亡威脅和生存權的侵犯

66.監察專員收到關於這些人士的生命和身體處於危險中的情況的報告,為此,監察專員繼續傳送緊急呼籲,以防止這些人士出現生命危險。在有理由相信是政府操控,或政府未提供適當的保護時,監察專員干預了一些案件。這樣的死亡威脅的目標通常是那些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或捍衛人權的人。在此,監察專員對以下國家發出緊急呼籲:阿爾及利亞,阿根廷,亞塞拜然,孟加拉國,玻利維亞,巴西,中國,哥倫比亞,厄瓜多,薩爾瓦多,瓜地馬拉,海地,宏都拉斯,印度,印度尼西亞,伊拉克,牙買加,吉爾吉斯坦,墨西哥,納米比亞,尼加拉瓜,巴基斯坦,巴拉圭,秘魯,摩爾多瓦、斯里南卡、蘇丹、土耳其、烏克蘭、烏拉圭和委內瑞拉共和國。


對婦女的人權侵犯
監察專員亞秦.阿托克(Yakin Erturk)關於對婦女的侵犯,起因和後果的報告

觀察:

56.監察專員感謝中國政府的回覆。監察專員高興地注意到,政府重視對婦女權利的保護。但是,監察專員持續地收到無數的關於法輪功修煉者在拘留中被虐待的指控,監察專員希望能獲得關於中國政府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改造的更加詳細的信息,以及採取的預防,調查和懲罰所有對在押婦女暴行的措施。監察專員注意到,政府沒有對我們所遞交的所有詳細的指控進行回應。由於無法對指控的事實得出結論,監察專員想提醒中國政府,它有責任防止對婦女的暴力侵犯,有責任調查我們的指控,檢控犯人並對受害者提供補償。
(p70-79: missing)
Page 83-84: 18-19
18.2004年6月16日,聯合國特派專員告知中國政府,自從1999年7月20日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以來,160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酷刑折磨或毒打,幾百名被判監禁20年以上,其他的被關進精神病院,很多人未經審判直接送去勞教。截止當天,據稱,很多法輪功學員仍在被關押,沒有經過任何審判。據報導至少有907名法輪功學員在關押期間死亡。

19.報導顯示鎮壓法輪功的運動持續不斷地在中國進行。法輪功學員仍然遭受著政府官方為強迫他們放棄信仰而對他們的虐待和酷刑折磨。據報導一些在關押期間遭受酷刑和其他非人道和侮辱的對待的法輪功學員沒有被提供適當和有效的治療。特別地,行政拘留系統,亦稱「勞動教養」,據報導繼續強加在法輪功學員身上。據報導,勞動教養沒有經過指控和審判,沒有司法檢查,一般在一年到三年之間,還可能加刑一年。受勞動教養的人據稱沒有請律師的權利,也沒有申訴和為自己辯護的權利。聯合國特派專員在他的信中提到一些案例作為例證,這其中包括唐乙文女士,趙鳳雲女士和張國慶先生。


加強法治-
秘書長的報告

概述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OHCHR)在它的技術合作節目中提倡法治,認可在法治和尊重人權之間的聯繫。技術合作節目在廣泛區域提供協助,包括支持根據人權條約的報告;全國行動計畫的發展和實施;創立和加強全國機關;協助憲法和立法改革,管理競選和國家議會;並且為警察、武力、監獄人員和法律專家提供訓練。

OHCHR繼續強調在緊急狀態下尊重國際法律體系的重要性和並且加強它在這個領域提供技術協助的能力。

OHCHR在人權和法規問題上向聯合國的和平操作提出忠告,並就人權組成部分的範圍,結構和作用提出具體提案,以保證在相應的實施中,人權法律得到促進和保護。

中國
41.OHCHR在中國的項目源起於OHCHR和中國政府在2000年11月簽署的協議備忘錄。協議備忘錄表明OHCHR技術合作節目的主要宗旨是在中國支持國際人權條約的批准和實施。協議備忘錄特別涵蓋以下區域:主持正義、人權教育,和覆蓋法律和立法改革的"法律發展"。在2003年的活動包括2003年3月在北京舉辦的對較小罪行選擇監禁以外的處罰的研討會;3月訪問北京和鄭州的人權和警察代表團;2003年11月至12月在倫敦Centrex國際警察訓練設施的為一些警察教練員和政策制訂者開設的為期3個星期的課程,著重於人權和刑事調查;在2003年9月至10月組織16位監獄管理員、教練員,和立法者在OHCHR總部進行關於人權和監獄管理的圓桌討論,隨後參觀瑞士監獄機關。我們還編纂了對條約內容和總綱的一般評論,並在進行人權研究的學術機構中散發,為中國批准國際民權和政治權利盟約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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