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提出新憲公投時間表

發表:2003-11-1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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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中文網駐臺灣特約記者楊孟瑜報導:臺灣總統陳水扁星期二(11月11日)在接見外賓時表示,希望在2006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時舉行公民投票,決定新憲法的內容。

陳水扁是在接見來臺參加"民族主義、民主發展與東亞安全國際研討會"的美國學者時,針對臺灣公投制憲的議題提出時間表的。

他說,希望在2006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時,能有機會行使公民投票,催生臺灣新憲法。

陳水扁表示,決定新憲法後,必須等到2008年5月20日第12任總統就職後才正式實施。他說,催生臺灣新憲法不是為了現在的政府,也不是為了他個人,而是為了臺灣的長治久安。

陳水扁並向外賓強調臺灣制定新憲法的必要。他表示,臺灣現行憲法制訂於公元1946年,自1947年開始實施,如今完全不適用於2300萬臺灣人民,而過去十年經過六次修憲,修得枝枝節節,支離破碎,大家都不滿意。

陳水扁說,目前憲法有超過一半的條文必須要修改,這已經不是修憲,而是制憲," 我們希望未來不必每一年修憲一次,也不必再修憲六次,希望能夠畢其功於一役"。

陳水扁也向這群美國學者強調,臺灣在催生新憲的過程中,會取得均衡點,絕對不會損及美國利益。他重申,主張"一邊一國"、公民投票,與催生新憲法,都是臺灣民主改革和憲政改革的一部分,不會影響他"四不一沒有"的承諾,也不能窄化為所謂的"統獨之爭"。

對於陳水扁週二的這番談話,臺灣有評論者認為,他是因為一星期前出訪巴拿馬過境美國時,臺美關係有所"進展",及大選民調上升等因素,受到"激勵"而提出;也有分析家認為,陳水扁是有計畫的,針對明年總統大選,操作公投制憲議題。

在陳水扁提出制憲時間表的同時,臺灣朝野在立法院也將展開新一波的公投立法論戰。執政的民進黨,在野但立場截然不同的國民黨、台聯黨,都提出了各自不同版本的公民投票法草案,而之前朝野協商的四個月"期限"本週三到期,預計近日要排入立法院院會審查公民投票法草案,一場朝野攻防戰又將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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